文化工作典型经验汇报材料
区地处浙东沿海,紧邻浙江宁波市区,原为。5月撤县设区,现区域总面积1380平方公里,下辖20个镇乡(街道)和3个工业区。历史悠久,夙有“诗书之乡”、“文化之邦”美誉,2200多年历史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历来人文荟萃。唐代诗人贺知章、北宋政治家王安石等都在留下了历史遗迹,南宋词人吴文英,《三字经》作者王应麟,元曲圣手张可久,明代文学家屠隆、沈明臣,台湾文献始祖沈光文、史学家万斯同、全祖望等都是人。在近现代,更是涌现出翁文灏、童第周、沙耆、沙孟海、周尧和马友友、王丹凤、俞峰、金彩风等一大批知名科学家和艺术家。
跨入新世纪,特别是撤县设区以来,区委、区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及时作出了实施新工程和共建共享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倾力打造“实力、生态、文化、富裕、平安”,着力推进竞争力提升、新农村建设、和谐区创建三大行动纲领实施,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实现迅猛发展。,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1.3亿元,完成预算内财政收入75.5亿元,综合实力跃居全国百强县(市)第11位。在经济社会快速进步的同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工作,将“文化”建设作为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保障经费投入、活跃群众活动、创新工作模式四位一体整体推进,激发了全区人民建设文化强区热情,文化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全区人民充分感受到共建共享“文化”带来的成果。区先后获得“全国万里边疆长廊建设先进地区”、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文物先进区、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规划与落实并行,着力完善文化工作机制
多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将文化工作机制作为解决文化建设的全局性、根本性问题来抓,统筹规划、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形成以文化规划为龙头,以文化工程为载体,以考核督查为抓手,以经费补助、表彰奖励为杠杆的文化工作机制。一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1995年,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创建文化先进县和东海明珠工程规划》,根据区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实际,确定了“九五”期间以抓重点文化工程带动区域文化整体发展的思路。制定的《区文化事业“十五”规划》又提出:今后五年,区将大力推进以村落文化为重点,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全面发展的基层文化建设,把建设先进文化的要求落实到基层。制定了《区文化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在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事业繁荣、文化竞争力提升、文化综合实力提高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划,将建设具有独特魅力和生机的文化大区和文化强区作为今后五年奋斗目标。在今年召开的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上,更是把文化建设特别是农村文化建设作为区委战略行动纲领的重要内容。文化建设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有的放矢,规划的持续性和阶段性实现有机结合。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发展文化事业,关键是要提高全社会特别是领导的文化意识,其着力点是要将文化工作纳入领导责任制。为此,区、镇两级分别成立了由分管区长(镇长)挂帅的“创建文化先进县和东海明珠工程领导小组”。,为适应文化大区建设需要,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文化工作例会和东海明珠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又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包括12个部门负责人在内的“星光工程”创建领导小组,各镇乡(街道)和行政村(社区)也及时建立文化工作领导班子,实现了区镇村三级全面覆盖。同时强化考核,将文化建设纳入对区级相关部门、镇乡(街道)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领导责任制。此外还将文化建设列入了政府实事工程,组织人大、政协开展对文化事业的评议、视察等,强化督查力度。三是落实政策,保障投入。在1996年至 1998年三年间,区委、区政府每年拨出100 万元专项用于东海明珠工程建设的奖励,现实际奖励经费已达338万元。出台的《关于加快文化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意见》中规定:区、镇(乡)两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年增幅应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幅,区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精神文明建设经费用于文化事业和文明创建活动,每年安排100万元经费专项用于精品创作,区图书馆购书经费和文物保护费分别增加到30万元和40万元,镇(乡)每年安排人均4元以上的文化活动经费和图书购买经费等。起每年拨出300万元经费,专门用于对文化下乡、剧院高雅艺术演出、文化广场演出等活动的补贴。到三年间,区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资金,用于扶助“星光工程”创建,镇乡(街道)按照区政府补助标准1:1的资金进行配套补助;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基层文化体育建设;每年安排300万元资金,设立“区级文化体育专项资金”,真正做到了班子、规划、经费、措施四落实,从而形成了一个良好的投入机制、激励机制和工作机制。
二、投入与管理并重,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
文化工作的着力点要放在基层,面向公众。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区以文化部提出的基本阵地、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内容和基本活动方式为抓手,不断加大公共文化建设力度,积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强化投入保障,努力夯实文化阵地设施。坚持联同共建、协调发展,推进区、镇、村三级文化设施协调建设。一是以重点工程为核心,提高区级文化设施承载能力。确定区文化艺术中心、区博览中心、区体育中心和区文化广场四个标志性文体设施作为“十五”期间的文化重点工程。10月,投资1.25亿元、总占地面积达277亩的区体育馆投入使用;月,投资亿元、占地68亩的区文化广场顺利竣工并投入使用;同年,投资1.2亿元的大学园区图书馆和区图书馆也已投入使用,实现了高校师生和社区居民知识资源的共享;年初,投资1.9亿元、总建筑面积2.28万平方米、融演出、电影、文化培训、会议、文化交流等功能为一体的区文化艺术中心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今年上半年,区历史上首个博物馆——博物馆工程也已封顶,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左右,项目总投资2.5亿元。四大重点工程的实施,极大提高了区级文化设施的承载能力和文化品位。二是以东海明珠工程为抓手,完善镇级文化阵地设施。至年底,全区20个镇乡(街道)已建成省级东海文化明珠13个,市级7个,累计建成(含改建)文化设施面积4.35万多平方米,邱隘文化城、古林文化中心、石矸街道东方文化体育中心等高规格镇级文化设施相继建成;13个镇乡(街道)的影剧院实现改造维修,全区所有镇乡(街道)均建有图书馆(室),其中万册图书馆13个。为进一步深化巩固东海明珠创建成果,区将从开始实行“公共文化明珠镇创建工程”,从组织网络、阵地设施、文化活动、辅导培训和考核评估五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三是以“星光工程”和村落文化示范点建设为载体,推进村级文化设施建设。在深入实行村落文化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从开始,在各行政村、社区开展“星光工程”创建活动,构筑“十五分钟文化圈”。“星光工程”分为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三个等级,区政府三年内共设补助扶持资金1200万元,力争通过三年时间使全区行政村(社区)星级覆盖率达100%。实施“星光工程”短短一年时间,全区共新建或改建室内活动场所面积达5.8万多平方米,新建或改建室外活动场地(休闲公园)面积达21万多平方米,农村建设路径总数达469条,覆盖面达80%,村级图书室新增图书30多万册,阅览室、乒乓室、篮球场、门球场等活动场地遍布各村(社区),建成三星级村落147个、二星级101个、一星级19个,分别占行政村总数的36%、25%和5%。此外还建成了一批专题博物馆和主题文化公园,如投资700多万元、占地17亩、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的周尧昆虫博物馆和沙孟海书学院,投资3000多万元、总占地250亩的主题文化公园——梁祝文化公园等。
注重鼓励引导,切实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坚持政府鼓励引导和群众自发参与相结合,建设一支来源于群众、贴近于群众、服务于群众的文化队伍。一是抓人员,壮大充实文化队伍力量。区早在1997年就对全区文化站人员进行了定编,落实文化站干部的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此后,在《关于加快文化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意见》中规定文化站干部实行专职专用,新任命的文化站长和新录用的文化干部原则上要有大专以上学历。在各镇乡(街道)推行文化工作指导员和村级文化员制度,在协助制定文化建设规划、计划、帮助文化站拓展工作网络、策划组织文化活动等方面均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区现有镇乡(街道)文化工作指导员52名,村级文化员从原先的218名增至500多名。二是抓培训,促进提升文艺骨干素质。积极参加省、市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实行文化站长季度工作例会制度,注重基层文化带头人素质培养;区文化部门每年举办2期以上业务培训班,采用外聘教师、下乡培训、蹲点辅导、菜单式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文化指导员、村级文体员和文艺骨干培训,单是区级部门年培训人数就在1000人次以上。三是抓团队,切实规范群众文艺团队管理。区级文化部门和镇乡(街道)文化站通过组织活动、举行比赛、业务指导等形式,积极组织培育群众文艺团队,在“星光工程”中更是对团队数量作了硬性规定,如今有600余支文艺团队活跃在各地,拥有较固定队员近2万人,成为区群众文化活动的主要力量。同时,不断促进业余文艺团队的规范化管理,扎实开展业余文艺团队等级评估和奖励工作,全区现有甲、乙级业余文艺团队75支,区里给予他们3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奖励,有力推动了文艺团队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此外,区还先后建立了8个民间艺术基地、4个少儿艺术培训基地和20余支民间艺术表演队伍,培植了一大批群众文艺骨干,保存和弘扬了一批优秀民间艺术。
融合地方特色,不断丰富群众文化活动。一是丰富活动内容,培育社会新风。坚持把开展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