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共青团工作总结第2页
一手抓覆盖面的扩大,一手抓内在活力的增强,努力使团组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一)切实加强团的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局团工委《工作规则》明确五项制度:一是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二是团内工作集体研究制度;三是定期的团工委委员会议制度;四是团工委委员分块联系制度;五是由团工委委员轮流主讲的中心组学习制度。编写《市司法局团干部工作实务手册》,推出共青团工作基本规范。如:加强共青团档案管理、健全“三会一课”、完善民主生活会等文件。为规范基层团组织团日活动,局团工委每年开展“五四红旗团组织”互评活动,推动团支部实施“一团一品”工程,组织“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活动竞赛,在此基础上,编印了《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创意集》。政法学院团委制定《团(总)支部工作条例》对基层组织工作形成引导,出台《组织生活资助办法》对基层组织工作予以激励。学院团委还设立团支部建设创新奖。
(二)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内在活力。创新工作思路,按照党政所需、青年所盼、共青团所能的要求精心谋划工作。局团工委的一年一赛事活动受到青年的欢迎,百余人参加了下半年举办的青年钓鱼比赛。新收犯监狱团委开展“五四青年节”主题实践系列活动。军天湖监狱、白茅岭监狱组织青年为部分离退休老同志捐款活动。学院团委通过开展学生课外学习活动,如社工节、英语节、经典名著读书活动等,推动校园学风建设。各级团组织基本做到每季有赛事、每月有活动,形成了大型活动和日常活动并举的青年文化格局,每年参加活动的人数达3万余人次。
(三)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成事的团干部队伍。团干部的岗位是学习的岗位、锻炼的岗位,同时也是服务的岗位、奉献的岗位。在实践中,我们把是否想干事业、善干事业、多干事业、干成事业、清清白白干事业作为考核团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的重要标准,努力在全系统团干部中形成一心一意干事业的良好氛围和正确导向。目前,全系统独立建制团委27个、团(总)支部 272 个,专职团干部25人,兼职团干部711 人。专、兼职团干部比例达1:28。同时,局团工委加大团干部职务培训和发展培训力度,今年来,共选派52名团干部参加团中央、团市委举办的各类培训,其中农场团干部占73%。全系统98%的新上岗团委书记通过《团干部任职资格证书》考试,95%的团委书记具有党校或团校的结业证书。共选派4名团干部至团市委、市司法局机关等单位挂职。大力加强团干部的协管和考核力度,不断探索团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市劳教局开展团委书记岗位的竞争上岗。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组织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级团组织的辛勤工作,更离不开广大团员青年的敬业奉献。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今年,本市司法行政共青团工作取得一定的进步和发展,也得到上级领导的一些鼓励和肯定。这些都得益于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团市委的关心指导,得益于团工委全体委员的齐心协力,得益于各级团组织的支持努力。但是,我们清醒地意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足和差距。在准确把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上还需进一步探索更有效的措施;在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主业上,还需进一步激发积极性、主动性;在务实团的基础工作上,还需进一步巩固、探索和开拓,等等。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团组织面临的工作困难关心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