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自1999年粮改全面启动以来,已经走过了近十年的艰难历程。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精心指导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粮食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县粮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完成了附营企业改制,购销企业重组,人员安置,再就业,完善企业经营机制等工作。目前,粮食购销企业运转正常。现将粮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改革总体情况
截止目前止,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已经全部置换了职工身份,在岗职工实行返聘上岗(除军粮供应站)。
1、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情况。全县现有粮食购销企业1户,比1999年改革前13户减少了12户。企业在职人员减少287人(含退休人员),其中:职工163人;现设置粮站的有勐捧、勐伴、尚勇,人员实行返聘上岗。全县粮食购销企业已完成职工安置。安置率100%。
2、国有粮食附营企业改革情况。改革前,全县粮食附营企业有17户,有职工230人(退休人员),其中:职工185人。现全县粮食附营企业已全部改制,人员已全部置换,安置率达100%。
3、军粮供应站情况。担负全县驻军警粮油供应工作,属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自收自支)。
4、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和再就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1999年全县改革试点从勐润乡粮贸公司开始,经济补偿参照省、州相关改革文件,补偿金每年工龄为540元。期间,解除劳动合同6人。
从至期间,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企业改的若干政策规定(西政发[]46号及县人政府《关于对县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腊政复[]13号文件执行,置换职工的经济补偿以现金和资产两种方式安置,工龄补偿金每年为1000元及同等1000元资产,1986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给予3000元安置费,其余为1500元安置费。截至底,全县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已全部安置,企业实行返聘上岗,返聘人员13人,全县设有3个收储站。粮改以来,全县共解除劳动合同517人(含退休人员)其中:职工348人;企业遗嘱40人。全县粮食企业完成安置总额1571.99万元,其中:资产安置564.7万元(评估价),现金安置160.75万元,失业金、养老金317.8万元,医疗保险金166万元,丧葬抚恤、遗嘱补助费98.74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和工程款264万元。全县累计安置国有粮食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200人,占全部分流职工数的51%,其中粮食部门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100人,占全部安置职工数的25.5%。没有出现大的群体事件,保证了改革平稳推进。
5、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认定、剥离工作基本完成,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已从企业剥离上划到县粮食局集中管理。
6、“老粮、老人”问题已解决。全县粮食企业已完成陈化粮处理工作,期间,未发生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和违规违纪现象。企业退休人员已全部参加医疗保险,解决粮食企业几十年来看病难的老问题,兑现了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解决了老同志的后顾之忧。
二、企业基本情况
全县粮食系统现有独立核算单位2户,其中:购销企业1户,军粮供应1户。有在职工28人(局机关9人、收储公司13人、军粮供应站6人)。
粮食购销企业固定资产总额901万元,现有存粮162.7万公斤(含县级储备粮)。
三、主要做法
(一)建立机构
万事开头难,开好头就成功了一半。伴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启动,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步伐也随之加快。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负责全县粮食企业改制工作,并做好粮改方案的调研、协调、督办和落实工作。
(二)宣传动员,吃透政策精神
为进一步深化粮食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制度创新,从根本上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企业改革的若干政策规定》(西政发[]46号)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腊党发[]4号)及县政府《关于对县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腊政复[]13号)精神,结合全县粮食企业状况。统一部署、统一政策、统一目标、分级负责、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广泛宣传粮改政策,为做好粮改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和工作基础。
为了指导好全县粮改工作,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了全国、全省粮改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国务院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若干政策规定,利用会议和其它形式学习宣传粮改政策精神和上级主管局工作要求,提高指导水平和能力。在搞好自身学习的同时,县局加大了对外宣传力度,深入宣传粮改政策精神,层层发动,广泛动员。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思想发动,使职工的心理承受能力不断增强,广大职工对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逐步有了一个正确的认识,也逐步从抵触情绪中转变过来,以正确的认识来理解改革,以积极的心态来对待改革,以自觉的行动来参与改革,从而为粮改的顺利进行奠定了重要思想基础。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营造氛围,争取环境。
(三)统一思想,稳步实施
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动员,按照企业制定的改革方案,并经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所安置资产全部由中介评估机构评估,并在职工大会上公布。1999年全县改革试点从勐润乡粮贸公司开始,按计划分步骤进行实施。但由于粮食部门自身改革步伐滞后,内部经营机制僵化,加上政策上不配套,各种矛盾和问题明显地显露出来。县局认真分析了粮食企业实际,人员多、负债大、资产少等问题。深刻地认识到,现行粮食流通体制政企不分,中央与地方的责权不清,国有粮食企业人员膨胀,经营亏损和财务挂帐剧增,到了非改不可、刻不容缓的时候。不改革就没有出路,早改革早主动,只有下决心走改革之路,走内部挖潜之路,才能使国有粮食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确保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的前提下,因企制宜,分类实施,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整体推进粮改工作,为全县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指导监督,确保粮改顺利进行
在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新形势下,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已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做好粮食流通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更新思想观念,转变行政职能方面。县局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尽快转变职能,由过去的主要管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转变为管理全社会的粮食经营企业;由过去管理国有粮食企业的一些经营活动改为管理主体的准入和行为规范;由过去的主要采取行政手段管理转变为依据《条例》进行法制化管理。把法制手段和经济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结合起来。同时,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做到了指导、协调、服务与监管并重,通过指导、协调和服务来加强监管。在组建粮食流通管理的执法机构方面,要按照州局要求,设立监督检查机构,并返聘4名下岗职工,抓好行业监管的力度,逐步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和行政执法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粮食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是严把市场准入关、质量检验关和入市收购资格的审核工作,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对所有申报经营粮食的企业审核的标准、程序、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操作过程要公平、公正。同时,做好对经营者的粮食收购、储存、销售质量检验检测工作,确保粮食供应市场的安全。在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方面,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统计报表体系,依法将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加工、批发、零售企业和以粮食为原料的饲料、工业企业等粮食经营者全部纳入统计范围。目前,全县从事粮食经营、个体加工业有113户;其中:个体加工户72户,个体粮食零售户36户,转化用粮3户,国有粮食企业2户。通过粮食流通统计,对纷繁复杂的粮食经营活动进行科学分析,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科学、客观和准确,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切实加强了粮食市场的监管,维护了粮食市场秩序。通过以上工作开展,有利推进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确保了在粮改期间,粮食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顺利推进粮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基本经验与体会
我县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总体上讲平稳顺利,改革取得一些成绩和经验。我们认为其基本经验有以下几点:
1、领导高度重视,是确保粮改顺利进行的政治保证。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清醒的认识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虽然是大势所趋,但是要想在短时间内解决粮食企业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分流并安置近500余名职工,肯定是一场硬仗,要想完成这个硬任务,必须把粮改作为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粮改期间,县政府组织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粮改工作,每个步骤都精心策划、精心研究、精心组织,上级主管局和相关部门也对粮改工作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可以说,正是因为有各级领导对粮改工作的高度重视做保证,才使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2、广泛宣传,吃透政策,是确保粮改顺利进行的基础。近年来,县局利用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国家粮改政策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营造了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浓厚氛围。同时,组织粮食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粮改精神和国家、省局关于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要求,取得了广大职工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为顺利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打下了好的思想基础。
3、团结协作,是确保粮改顺利进行的有力支持。粮改是一个涉及面广的系统的工程,仅靠粮食部门自身努力无法推进。在粮改的实施过程中,各有关部门都能站在全局的高度,从维护改革的大局出发,表现出了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真正做到了一切以改革为重,一切服务于改革,一切服从于改革。各职能部门都能按照各自的职责,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为全县粮改顺利推进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4、实施方案具体,是确保粮改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在粮改进程中,我们坚持“无情改革,有情操作,以人为本,善待职工”的原则,在严格执行省、州粮改政策一些大的原则前提下,尽量利用政策,争取政策,在上级政策框架允许范围内,结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