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会计执法检查情况总结
县会计执法检查情况总结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审议议题,常委会副主任林冠生带领财经工委成员,于8月21日至24日对我县贯彻实施会计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我县贯彻实施会计法情况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关于我县近年来被审计单位执行会计法情况的汇报,并前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以及白花镇和吉隆镇,对会计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向税务部门了解我县纳税单位执行会计法的基本情况。检查组还召开座谈会,与人民银行、建设、外经、国资监管等部门有关会计工作主管领导和会计人员座谈,了解会计法的执行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会计法实施情况的基本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于1985年5月1日起施行。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了修订,7月1日起施行。新会计法颁布施行以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宣传贯彻会计法,认识逐年提高,执法意识逐年增强,会计基础工作逐年规范,会计工作秩序逐年好转,会计信息质量逐年提高。
(一) 积极加强会计法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会计法的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及时做好实施新会计法的宣传活动,于3月底,召开了由全县各单位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参加的新会计法宣传动员大会,下发有关文件资料。同时,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连续10天对新会计法进行宣传,并在县城主要街道和各镇悬挂宣传横额,张贴宣传标语,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造了贯彻实施会计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认真开展培训工作,会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积极开展以会计法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培训。举办了21期财会人员会计法培训班,共有1898名会计人员参加培训。同时,聘请专家为1000多名单位负责人作新会计法专题讲座辅导报告。二是认真抓好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多期会计法规、会计制度、会计专业知识、会计职业道德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专题或综合继续教育培训,培训人次达3000多人次。三是积极开展会计电算化培训。组织55期初级会计电算化培训班,有2450名会计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其中2223人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有关镇和部门也非常重视会计法的培训学习。县建设局将会计法学习列入局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学习;吉隆镇组织有关培训班,邀请专家为村委会干部和企业会计人员授课,指导规范会计工作。通过培训学习,各单位负责人和广大财会人员对会计法的精神实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明显提高,为贯彻实施新会计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会计基础工作逐步完善,会计秩序不断好转
县财政局认真加强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工作,大力规范和整治会计秩序。一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制定实施细则,从会计机构和人员设置、会计核算与监督、会计组织管理及会计电算化等方面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推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二是认真开展依法建账工作。督促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健全账务,依法建账,规范操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基本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三是加强会计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定会计从业资格人员管理办法,对申请从业资格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把好准入关,确保会计从业人员质量。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制定了一批会计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并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五是加强会计执法检查。组织“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会计法执法情况等类别的专项检查,深入行政企事业单位督促落实各项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帮助企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建立健全会计资料,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规范了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四)实行镇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村账镇管工作制度,基层会计工作进一步加强
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和会计工作改革。4月起,全面开展镇级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金财工程”,在各镇推行镇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设立镇级财政结算中心,取消原单位会计,设立报账员,对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底,我县镇级财政管理信息化“金财工程”建设工作全面完成,12个镇,一个管委会,一个街道办事处财政结算中心都接受了省、市乡镇财政信息化项目验收小组检查验收,6个镇财政结算中心被评为优秀项目,8个被评为合格项目。同时,积极推行农村财务改革,在全县245个行政村推行“村账镇管”,抽调专职人员设立“村账镇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对村组的资金使用实行监督,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会计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会计法贯彻实施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认识仍然有待提高。会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经济活动,涉及面广,专业性比较强,人们对此了解不够,认识还不到位,特别是一些单位主要领导和私营企业主对会计法和会计工作认识有偏差,法律观念、责任意识淡薄,会计知识匮乏,只把会计工作当作简单的记帐行为,不了解,更加不善于发挥会计工作在资源配置,成本核算、经营决策、财务监督以及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制止经济舞弊和违法犯罪中的作用。有的甚至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二)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据汇报材料统计,在全县12624名会计从业人员中,持有上岗证,特别是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占会计从业人员的比例偏低。目前我县仅有注册会计师8名,会计师47名,助理会计师359名。基层单位和中小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的问题尤其突出。
(三)会计基础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比较突出。会计资料不完整,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单位不同程度存在使用不规范的凭证入账的情况,导致他方漏税;一些单位会计结账不规范,没有执行货币资金清查盘点制度。私营和个体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相当突出,许多企业都没有专职会计人员,会计账簿使用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认真、会计档案保管不符合规定、对外提供财务报告不真实,做假帐,建两套帐等现象普遍存在。
(四)会计监督作用有所弱化。有关部门对会计法执行情况的监督协调配合不够,没有形成合力,影响了执法效果。特别是一年一度的财务税收大检查被取消后,财政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受到较大影响。一些中介机构为了争取客户,不惜放弃原则,对企业的违法违纪问题视而不见,有的甚至按照企业的意志出具审计报告,帮助企业造假。一些单位领导和私营企业主法制意识淡薄,违法干预会计工作,授意、指使、强令、串通做假账、出假报告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单位的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不明确会计工作的职责,就记账而记账,不清楚本单位的资金流转,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三、进一步贯彻实施会计法的几点建议
要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职能作用,必须进一步严格贯彻实施会计法,确保会计业务依法办理、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会计监督效能有效发挥。
(一) 要进一步加大会计法宣传力度,增强依法理财意识
会计法是规范和约束会计行为的最高法律,搞好宣传工作是贯彻实施会计法的前提和基础。要通过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会计法实施以来的成绩经验,宣传会计工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宣传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宣传并监督落实会计法对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保护措施和奖励条款,使会计法的基本精神进一步深入人心。要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各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的自觉性,认真履行会计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要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单位负责人是会计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认识,引导和督促单位负责人支持会计人员的工作,帮助解决会计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通过宣传教育,警示违法干预会计工作、指使强令做假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要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广大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二)要进一步加大会计法的培训力度,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素质。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贯彻实施会计法作为我县实施依法治县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纳入普法规划,努力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私营企业主的学习和培训,促使其加强财会知识和有关法规的学习,自觉守法,严格执法。要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知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学习培训,大力开展诚信教育,进一步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素质。
(三)要进一步加大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会计工作是财政工作最基础的保障,是管好钱、用好钱的前提条件。当前,我县缺乏骨干主体税源,税收收入主要依靠中小企业支撑,贯彻实施会计法,也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纳税环境,强化税收征管,增加财税收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县政府要认真做好贯彻实施会计法的组织工作,加强对会计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给予处理,对屡查屡犯的单位和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严重违法、授意和强迫会计人员造假账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促进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为税务部门的征管工作提供真实依据。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玩忽职守、知法犯法、有意做假账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帮助单位造假的中介组织,要严肃查处。
(四)加强会计基础建设和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相互配合,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县政府要定期开展会计法执法大检查,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深入行政企事业单位检查落实各项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的情况,帮助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建立健全会计资料,正确设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