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工作总结
县委、政府:
,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在过去的30年里,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民主法治国家的路线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是新中国不断走向富强、民族不断富裕的30年。全年,县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省局“作风建设年”的工作要求,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打牢税收征管基础,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国税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工作思路。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县局全面传达了三级国税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制定了相关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并提出了我局在今年的工作中主要实现“五大目标”:一是政治学习目标。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采取各种形式把十七大精神学深学透,切实做到每个干部职工都真正深刻领会十七大的精神实质,并用以指导税收工作,促进国税各项税收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组织收入目标,坚持“应收尽收”税收工作原则,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市局下达的税收收入任务与县政府下达的“两税”的任务。三是作风建设目标。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全力打造一支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的国税干部队伍。四是依法治税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法规,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切实落实好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治税,依法征管,强化税源分类管理,努力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五是信息化建设目标。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金税三期”的前期准备工作,实现税收征管和执法考核系统的优化整和,推动国税工作快速发展。
我局以“一个中心、二个重点、三个提高、五个好”。(即: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加强作风建设和铅锌、煤炭、电力收征收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努力做到任务完成好、队伍作风好、征管质量好、纳税服务好、政策执行好。)为工作思路,认真开展税收各项工作。
二、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确保完成各项税收任务。
年初,县局认真拟订了《县国家税务局税收工作意见》,全县国税干部按照意见要求,紧紧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层层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紧紧围绕省局市局的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践行“尚法、敬业、包容、创新”的昭通国税文化核心价值理念,严格依法治税,强化征管,全面提高国税工作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根据税收征收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健全征收责任体系,落实征收各岗位责任制度和纳税服务制度,加强税收征收信息化建设,加大重点税源监控力度,加强委托代征及票证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组织各项收入入库。根据市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和县政府下达的考核任务,做到应收尽收,共组织入库各项收入11308万元,完成了年计划的106.05%,其中:增值税入库10000万元,完成了年计划的103.09%;消费税入库了2万元,完成了年计划100%;企业所得税完成1018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1.8%;个人所得税入库了120万元,完成了年度计划的100%;车辆购置税完成15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300%;其它收入入库18万元。
三、扎扎实实做好党建工作
围绕局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不断加大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力度,切实做好“围绕税收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税收”这篇文章。半年来,县局较好的完成日常性党务工作:一是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党方针政策,落实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学习总书记在5.12四川汶川大地震中的讲话,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了局机关支部5名委员的换届改选。三是重视和加强党员发展工作,不断为党组织充实新血液,上报了入党积极分子1名;四是抓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常年开展各种形式的党员教育、培训,开展各种形式的党建文、娱活动,提高了党员的综合素质;五是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按期交纳党费2917元,为支援“5.12汶川大地震”的灾区重建,交纳“特殊党费”7500元;五是积极开展基层先进党组织创建工作,组织党员干部下农村,慰问困难党员,到烈士墓重温入党誓言,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坚定性,调动了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6月,县局被县委推荐上报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10月16日,县国家税务局党组召开了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会议把“不谈成绩,只提不足”定为此次会议的主基调,提出了“敢于揭短、正视自我、过程推动、重在提高”的要求。
四、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制度”。
全省国税工作的主题是“作风建设”,全年县局紧紧围绕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以加强作风建设为抓手、为契机,着力提高学习力、执行力、落实力、和谐力、创新力和发展力,抓作风、促规范、促服务、促进国税各项事业向前发展。认真落实贯彻“四项制度”,以建立一个文明、高效、权责明确的税收服务体系。
在作风建设方面努力实现四个目标:在思想作风建设上,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夯实干部作风建设思想基础,做到政治上清醒,思想上严谨;在学风建设上,培养良好的学习风气,努力造就一批高素质人才;在工作作风上,严格各项工作纪律,督促干部养成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生活作风上,加强干部自律意识的提高,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雅致的兴趣爱好,增强队伍纯洁,确保全局上下风清气正,真正达到了“强班子、强队伍、创优良业绩”目的。
在“四项制度”方面。一是按照省局、市局的统一部署,从3月20日起,县局连续两周在电视台上公布了国税系统《县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及《县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时限目录》;同时,县局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放在县局政务网站上,供全局干部职工下载学习,并组织全局国税干部参加了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四项制度”的培训考试。二是建立《县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制》、《县国家税务局首问责任制》、《县国家税务局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示,对涉税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事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事项依法进行公开;三是实行着装、挂牌上岗制度。县局拟定了《县国家税务局着装管理规范》和制发税务人员《上岗证》,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制定税收征管工作应急工作预案。以解决工作中突然出现的停电、病毒、网络中断、纳税人排队等候等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对税务机关及其纳税人造成的损失,保障国税机关公共财产安全,维护纳税人利益和社会稳定。
五、加强矿产品企业的征管工作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工作
为加强矿产品企业的税收管理,对税收贡献达100万元的企业,全部纳入重点税源管理。在管理环节通过对企业的申报情况、纳税信用情况,采用“点、线、面”结合进行分析,查找税收征管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征管。
1.加强政策业务辅导,重点税源企业,帐务一般健全,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高,但随着新的会计准则和有关税收政策的出台,必然使会计和税法产生新的差异和分歧。在保证企业正常会计核算和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的前提下,依法纳税,税务部门要对有关差异进行分析,强化业务辅导,对分歧进行化解,让企业负责人和会计知法、懂法;
2.加大政策宣传,税收政策宣传是税务机关的一项长期性的工作,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来说有一段适应过程,通过送政策上门、送政策进重点企业,宣传有关办税程序和税务机关服务职能以及有关时限承诺,规范办税服务和提高纳税遵从度。
3.强化纳税评估,纳税评估是税源管理的有效手段,可以检验纳税申报的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更新行业评估模型,完善税收评估指标体系,注重评估成果的应用,达到各环节的规范管理。
4.强化税源监控,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随时了解重点税源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流程和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情况。深入进行调查分析,管户清,情况明,尽量杜绝欠税发生,保证各项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做到应收尽收。
5.针对存在问题,采取“一责令、一辅导、一建议、一处理”的措施。一责令是对检查出存在的问题书面责令纳税人限期进行整改;一辅导是对被查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知识辅导培训,充分体现新时期的税务稽查工作,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做到既执好法,又服好务,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一建议是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向税政、征管部门通报,并书面提出稽查建议,建议税源管理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进行跟踪管理,同时做好纳税辅导工作,有效堵塞税收流失;一处理是对检查出的税收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目的,通过处理达到规范的目的。
6.实施人性化管理。对纳入重点检查的企业,发查前告知书后,由纳税人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后,税务机关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煤炭和铅锌行业税收次序进行了有效规范。截至11月,自查补缴税款456332.26元(其中采取补开发票以当期税款缴纳199043.06元),补缴滞纳金52360.88元。查补税款48046.34元,罚款29523.19元,滞纳金8896.45元,合计查补收入86465.98元。
7.加强发票使用管理。督促企业按规定使用发票,达到以票控税的目的,近年来部分矿产行业由于健帐不规范,购销手续不严,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