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总结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围绕市委、市政府治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创造韶山良好旅游环境,市发展改革统计物价局全体同志共同努力,在强化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优化经济环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对旅游市场价格的监管工作力度,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对旅游纪念品市场整顿会议精神,我局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整顿,规范纪念品经营户的价格行为,集中开展了一系列整治工作:
1、5月份,对各景点、餐饮、纪念品商店进行摸底调查,召开经营户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2、对餐饮业菜谱实行统一鉴制,防止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3、做好与所有餐饮业、纪念品商店价格诚信责任书签订工作,目前已有60多家证照齐全的餐饮业主和43户纪念品经营户与物价检查所签订了价格诚信责任书,并要求与菜谱同时张贴或悬放在店内醒目位置,自觉接受游客的监督。
4、对餐饮业、纪念品商店的明确码标价等情况建立台账,实行备案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同时,加强对城区各大小型超市的明码标价工作的监督检查。从五月份起,我所对景区景点所有纪念品商店进行要求纪念品经营户严格按《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规范价格经营行为,从而有效的杜绝了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力求至年底旅游市场纪念品商店明码标价率达到100%。
5、从6月1日开始,我局专门抽调两名业务骨干参与韶山市委、市政府集中整治与毛泽东同志形象有关的纪念品市场等工作,在完成了对纪念品市场的调查、摸底及经营业主的价格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的基础上,进行整改规范。现已完成了对滴水洞景区、铜像广场附近43家纪念品的明码标价规范工作,逐店逐户送标签上门1.5万张,宣讲明码标价的规范性操作方法。同时还与43户纪念品经营户签订了价格诚信责任书,制定了整顿规范与毛泽东同志形象有关的纪念品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和模拟检查方案、整改责任书等,为9月21日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作好了准备。
二、加强价费审批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
今年以来,经我局制定、审批的各类培训费共计16批次,制定审批及执行省、市新定各类政府定价品种调整价格27批次,300多个品种,价费的制定,调整比较频繁,我局都是从优化经济环境的大局出发,从严把好审核关,从源头上堵住了乱收费、通过对医药、供水、运输等价格的从严审核,估计可节约企业运行经济成本500万元左右。
三、积极开展价格检查、清理规范各部门收费行为
(一)开展全市《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收费年检年审工作。重点检查一年来各单位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的情况以及执行政府定价的各类服务价格的情况,这次共计检查《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73证、《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203证,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收费政策和服务价格政策的乱收费行为。
(二)开展重点行业价格专项检查。
1、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我局对全市各乡镇12所中小学教育收费进行了重点检查,除个别学校收取技术信息教育费40元/人(总计金额1880元,按花名册全部退还给学生)外,其他收费情况比较规范、透明,比往年都要好,投诉率大大降低。秋季中小学收费得到进一步规范、透明,至今未发现一起因乱收多收引起投诉的案件。
2、农资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根据省物价局湘价重[]147号、湘价消[]109号文件的规定,我局对全市农资批发零售市场经营的尿素、碳铵、复合肥、常规种子、杂交种子及部分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通过仔细询问、检查及认真核算每张进货单据,未发现哄抬物价和违反文件规定的违价行为,稳定了农资市场价格,维护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3、按照省里文件精神,配合湘潭市物价检查所对我市客运票价的收费情况和广播电视局“网改费”、“安装费”等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
四、做好价费公示工作,积极服务韶山经济发展。
1、努力推进价费公示进乡镇、企业园区工作。根据湘潭市物价局潭价字[]36号文件,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潭政办函[]46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扩大我市价费公示成果,提高价费政策的透明度,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和农民成员增收,我们开展了价费监管下基层,进园区(企业)的工作,我市主要选择了永义乡及港越、三旺、世源作为试点,重点开展了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是制止向企业和工业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工业园区负担的有效形式,是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全市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以上价格管理措施的实施,目前我市的经济环境在乱收费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改善,涉及对企业乱收费的投诉案件今年为零。
2、做好价格监测与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拓宽价格监测与价格信息服务渠道,通过发布价格信息、市场价格走势分析和加强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咨询、成本调查、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投放等服务手段,沟通政府与企业、市场往来,服务政府决策、企业经营和群众生活,促进市场物价基本平稳运行。
3、开展“旅游价格诚信月”活动。配合省市搞好旅游价格诚信示范户和继续开展“旅游价格诚信月”活动及湘潭市价格下基层等各项活动,促进诚信经营,优化旅游环境。
4、办理好12358价格投诉案件。今年到目前我所共接到来访、来电、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投诉案件16件。对游客的投诉,不论金额大小、案件的难易程度,我们都及时地进行调查处理,答复率、满意率都达到了100%,做到公平公正,维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共清退消费者2396元,创造了韶山优秀的旅游环境,树立了良好的韶山形象。
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环境方面,我局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依法治价,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巩固价费公示成果,解决价格热点难点问题,为韶山经济发展作好服务工作。
二〇〇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