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依法检查医药价格情况工作总结
民营医院依法检查医药价格情况工作总结
为了规范民营医院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民营医院医药存在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市发改委牵头,联合市卫生局、医保局、区发改局、医保局、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管理中心组成一个检查组,于12月----2011年1月对市城区的17家民营医院的医药价格依法进行了检查。
一、 领导重视 积极部署
我市首次对市城区所有的民营医院的医药价格进行检查,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部署。一是结合群众举报的热点,重点的价格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二是12月28日组织市城区的17家民营医院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宣布了民营医院的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应该执行的政策;要求被检单位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提供真实的证据材料。
二、 基本情况
市城区17家民营医院都由市卫生局定性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纳入城镇和居民医保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市卫生局以遂市卫医发【】80号文件对民营医疗机构级别进行了确定,以遂市卫办发【】172号文件对部分医院的等级进行了确定,其中爱德华医院、希望医院、天府医院、天宫医院、阳光丽人医院、益民医院、公信医院7家医院评定为一级甲等综合医院,协和医院1家评定为一级乙等综合医院,市现代泌尿医院1家评定为一级乙等专科医院,爱民医院、复康医院2家评定为一级无等综合医院,口腔医院、肛肠医院、生殖医院3家评定为一级无等专科医院,康福骨科医院、华兴中医外科医院2家医院建于8月还未定级评等,九九健康体检医院为市本级医疗保健体检定点医院参照二级医院收费标准执行。这次检查,市、区两级多部门联合组成1个检查组,每家医院抽查了西药20—30个品种、用量较大的一次性低消耗材料、常规的医疗服务价格、部分医院抽查了用量较大的中药价格执行情况。发现17家民营医院医药价格执行情况都存在违规行为,尤其以药品价格执行情况违规问题最多最严重。
三、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药品价格方面。一是西药销售价格存在的问题,17家医院中除康福骨科医院的药品是按15%进销差率作价,其余医院在销售药品时大部分药品都超过国家规定的15%进销差率加价,同时也超过我省规定的挂网零售价,是以不超过国家的最高零售价在作价;个别医院药品虽是按15%进销差率加价,但是该药品的购进价格高出我省挂网零售价,市公信医院、现代泌尿医院尤为突出,如加替沙星注射液(规格0.2/10ml)现代泌尿医院购进价为44.35元,公信医院购进价为22元,而该药省挂网价为20.30元,而在其它医院购进价均为几元不等。二是抽查的中药销售价格存在的问题,抽查的中药品种都超过25%进销差率加价,部分药品的销售价高于购进价4倍多,如益民医院销售的菟丝子购进价为24元/公斤,应销售价为30元/公斤,实际销售价为120元/公斤,超标准收取90元/公斤。
(二)医用耗材价格方面。这次抽查的医用耗材主要是一次性输液器和一次性注射器(各种型号),爱德华医院的一次性输液器的购销差率未超过10%销售外(但该院购进价较高1.45元/支),其余医院抽查的品种都超过规定购销差率10%加价销售。如一次性输液器购进价大部分医院为0.95—0.98元不等,但大部分销售价在1.35---1.5元不等。
(三)医疗服务收费方面。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