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作风建设活动第三阶段工作总结
市物价局作风建设活动第三阶段工作总结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佛山市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和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三阶段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我局以创新和求实的态度,对查找出来的问题,逐条地、认真地抓好整改工作。
一、按照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的要求,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解决全局干部职工深层次的思想问题。
在第三阶段工作中,我局采取了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局领导专题讲课、参加市举办的培训、个人自学和观看宣教片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考察广东重要讲话及“七一”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市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在全局上下掀起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热潮,并分不同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在学习中将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活动、“开展向郑培民同志学习,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局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紧紧抓住“与时俱进”这个关键,按照“两个务必”和“五个力戒”要求,解决深层次的思想问题,戒“三浮”、破“三老”,做到“三个解放出来”,树立强烈的为人民服务和艰苦奋斗、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通过学习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打牢“两个务必”和艰苦奋斗思想基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了廉洁自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进一步规范了廉洁从政、依法定价批费和依法监督检查的行为。
按照当好排头兵的要求,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本质,继续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上的差距,特别是通过与全国同行比较,与兄弟地区、兄弟单位比较,向标兵学习,向追兵学习,查找自身的差距,进一步振奋精神,改进不足,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彻底打消安于现状、得过且过、满足于应付日常工作的思想,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进一步强化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政府形象的服务观念和“局荣我荣、局辱我耻,我与物价局共荣辱”的团队精神,把让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大追求。
二、针对查找出来的机关作风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为找准并切实解决我局在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我们敞开大门,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询和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经征询并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对我局机关作风建设总体评价是好的,较为满意的。从我局开展调研、上门走访和召开征询意见座谈会来看,市有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市相关企业以及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我局对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很重视,并对我局的工作从总体上给予了肯定。对于我局的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市有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市相关企业以及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也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在征询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后,局党组专门召开了会议研究布置,责成局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佛山市物价局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内容、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对我局机关作风建设上得到社会各界肯定的方面,局党组要求全局上下继续保持和发扬;对于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认真梳理,逐条进行排队,每一条都有具体的局领导负责主抓,并将整改责任按照局内各部门的分工职责落实到具体的科室、分局。我们的具体措施是:
(一)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加强价格法规政策宣传工作。
去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运用新闻媒介、物价网站、宣传小册子、海报、在办公场所张贴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我局职责范围、价格(收费)审批项目、审批程序、审批期限、许可证申领、价格备案及其办事指南,及时公布国家、省、市出台的价格、收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在我局网站设立各类价格、收费的数据库供市民查询,公开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职责范围、执法程序等,及时报道我局工作的最新动态。在我局网站开辟机关作风建设专栏和投诉举报电子信箱,去年六月底,我局编印《佛山市民缴费指南》三万册,免费派发到佛山市区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街道办、居委会、管理区等基层单位和群众。在我局的指导和协助下,禅城、顺德、三水、高明等区物价局先后大量编印、免费派发缴费指南小册子,向群众和企业公开现行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行业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提高了价格和收费的透明度。
今年6月,根据省物价局、监察局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我市全面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市、区两级物价、监察部门认真组织落实,督促市直和各区的有关收费单位全面清理现行收费,在此基础上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我局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抓紧进行清理的同时,准备汇编成册,免费派发至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方便企业和群众查阅和监督。
针对群众反映的对于物价政策和12358投诉举报电话了解不多,不利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问题,我局在去年12月4日法制宣传日和今年五月份《价格法》实施五周年纪念日活动中,以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点、新闻媒介、互联网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透明度。为提高价格举报中心的窗口服务作用,我局增配受理工作人员,并在佛山晚报“百姓生活”专版上将12358专线电话作为每期刊登的固定热线电话向社会公开。今年上半年,在市公汽广告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在禅城区所有公交车候车亭用平面广告的形式宣传我局的“12358”价格举报电话。
在既往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继续对我局的工作动态、价格政策法规和定价批费标准,进行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报道。重点是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对涉及面广的价格政策调整,将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物价网站搞好宣传,让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了解;对现行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法规,通过多种形式做好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对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和一些重大行动增强宣传报道,让社会上知道物价部门是干什么的、做了什么工作;对违价者公开曝光,发挥舆论监督的威力;把各项专项检查的情况和查出的问题向社会公布,形成舆论的氛围和压力;抓紧做好我局网站首页的改版,增加栏目,充实内容,完善功能。另外,我们计划采纳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恢复“佛山物价”专刊。
(二)认真实行听证制度,提高政府定价决策的科学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关系国计民生的价格和收费、垄断性行业、公用事业的监管力度。
近年来,我局认真总结过去举行市区出租小客车运价、自来水价格及城市污水处理费价格等听证会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价格听证的成效。
去年7月,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实行的政策措施,我局按照《价格法》和国家计委《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管理规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举行了佛山市中小学校收费“一费制”价格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总工会、学校和学生家长代表参加,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邀请新闻媒介全面报道。我市中小学校收费“一费制”方案实施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为了消除过去“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公路建设投资体制所带来的收费站过多过密、区与区之间交通连接不畅的弊端,进一步加快全市交通及城市一体化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建设广东第三大城市的步伐,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整合我市路桥收费站的目标和要求,于今年2月举行了“佛山市路桥收费年票制价格听证会”。来自全市各区、社会各方面的35名代表参加了听证,省内的新闻媒介30多家、63名新闻记者参加了这次听证会全过程的采访报道。听证会后,根据多数代表意见对原方案的年票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一是考虑我市摩托车数量多、影响大,年票标准由原来的100元降为60元;二是考虑7座以下私家小汽车有相当部分主要用于上下班,应给予适当的优惠,将原标准960元降为840元。修订后的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审核,并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今年3、4月我局又分别举行禅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污水处理费价格听证会。本月5日,我局举行了“佛山市有线数字收费价格听证会”,这已是今年第四个价格听证会。此次听证会我们改变了以往单一由有关部门推荐听证代表的做法,向社会公开聘请听证代表,进一步提高了价格决策的广泛性、民主性和透明度。
对征询意见中反映的带垄断性质的殡仪馆收费,按照省的规定,殡葬收费中火化费、运尸费、骨灰存放费这三项主要的收费是属于省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我市目前是按省规定的标准来收的,至于其他的属服务性收费,可由群众自愿选择。对于殡葬服务收费,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使收费价格尽可能合理和规范。
今后我局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价格和收费、垄断性行业、公用事业将继续加强监管,在价格和收费调整时,严格依据成本,并充分考虑社会和群众的承受能力,尤其是低收入阶层的承受能力,坚持实行调、定价听证制度,以提高价格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引导工作。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价格和收费、垄断性、公用事业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检查的频度、深度和处罚的力度。
(三)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管,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收费加强管理,加大价格监督检查的力度。
1、想方设法解决医疗费用居高不下的问题。医疗收费是当前广大群众反映的热点和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我局结合医疗体制改革,认真按照医疗收费管理目录分级制定收费标准。目前我市公办医院的医疗收费都是按照《佛山市医疗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但一些新增的医疗项目的收费比较混乱,在省未出台新的医疗服务价格规定前,我局已布置各医疗单位对新增的医疗收费项目进行一次清理,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我市的医疗收费。根据国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