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汉安县纪委:
200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市局和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坚持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税务、省、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反腐败三项工作,进一步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坚持“带好队、收好税、执好法、服好务”的工作思路,以创新为动力,以发展为目的,抓落实、抓巩固、抓深入、抓提高,积极探索反腐败体制、机制、制度新路子,加强“两权”监督,标本兼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各项国税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现将一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明确分工。为了确保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年初,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梁智中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罗俊堂、副局长aa、ss和中层正职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并进行了分工,全年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了“确立一个目标、突出一个建设、坚持三项格局、深化三项监督、抓好四项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思路,即:确立树立一流国税形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突出抓好全系统的作风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大案要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深化行政管理权、税收执法权和“一把手”三项监督;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拒腐防变教育、执法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四项工作。整个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落实。
二、注重教育,强化监督。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防范在先”的原则,积极探索教育路子,改进教育方法,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单位宣传教育总体部署。一是在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两个务必”教育,树立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带头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二是年初制定了《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安排了今年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内容,内容安排上注重了正反典型教育,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并将廉政教育学习情况纳入季度目标考核。三是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组召开2次专题会、中心学习组每季度学习1次、职工每月学习1次)、职工道德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把教育与管理、预防与惩处、自律与他律紧密地结合起来。通过平时的学习教育,我局今年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三、进一步纠正了行业不正之风。我们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这个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不放松,严格执行各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一是认真落实了市局关于“一把手”不单独分管“人、财、物”的规定,都是由班子成员和“一把手”共同分管“人、财、物”。二是坚持开展经济责任、干部离任审计。三是认真贯彻了《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了任前民主推荐、群众座谈、组织考察、公示和任期民主评议等制度。四是进一步规范廉政档案。按照市局要求,统一了廉政档案的内容和格式,规范了管理。五是狠刹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歪风。解决了影响经济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纠风工作和严肃税收征管纪律结合起来,并开展了执法监察。
四、进一步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了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年初,按照“一岗两责”、“权责一致”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班子内部实行任务分工,县局和基层分局层层分解部署任务,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职工个人与单位还签订了廉政风险金抵押责任书,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交廉政风险抵押金300元,其余人员交200元。职工年内如有违反廉政风险抵押责任书条款的,根据具体情况直到扣完为止,同时还要给予一倍的处罚,并实行责任追究;职工年内遵章守纪的,县局要给予一倍的奖励。通过强化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工作的注意力就由被动的事后查处、事后监督转向了事前预防、合理监控;工作的着力点也由侧重对执纪执法情况监督检查转向对其工作质量、工作效能的监督检查。
五、积极开展了“两权”监督工作。为了认真落实省局党组《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决定》和省局《关于开展“两权监督的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我们结合实际,抓好了权力清理,建立完善制度,抓好监督事项等工作的落实。一是明确了“两权”监督的重点。为创新监督体制、机制,今年我们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了对重点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一线执法人员,尤其是县局“一把手”和基层分局长)和重点环节(执行税收政策、经费开支、基建工程招标、大宗物资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置等方面)的监督上,对权力的运行实行了动态监督。二是积极开展了执法监察(检查),今年我局执法监察面达到了100%,我们把执法监察的重点放在生猪税收政策和增值税起点提高政策的落实,以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人情选案、该查不查、该罚不罚方面。通过执法监察,纠正了违规行为,促进了依法治税。三是按规定进行了内部审计。今年,我们审计了系统内四个单位的内部经费使用情况。
六、积极开展“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活动。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我局开展了首问负责制、限时服务、“一窗”式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一系列方便纳税人的服务方式。方便了纳税人,提高了国税形象。
七、建立了反腐败预警机制。按照反腐败工作重点逐渐由被动的事后查处向主动的事前防范转移的要求和《南方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预警机制(试行)》,我局建立了反腐败预警机制,制定了《汉安县国家税务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预警机制实施细则》,确定了稽查局、城区管理分局、徐家管理分局三个重点预警信息联系点,并按季向市国税局报告了各单位每季度的预警信息。提高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事前防范能力和监督处置能力,努力实现了“三个确保”。
八、加强了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党纪发[]9号)和中共四川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在职业务自学活动的通知》(川纪办[]48号)精神,从7月份开始,我们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在职业务自学活动。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现代经济、现代法律、现代科技、现代管理等科学知识的同时,还有计划地、系统地学习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夯实基础,使纪检监察干部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并通过了省国税局监察室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考试。
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思想解放不够;二是工作作风缺乏深入;三是缺乏创新意识;四是服务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的存在,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分析总结,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新的一年里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