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司法局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及2011年培训计划第3页
服务。
3、工作人员团结一致、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十一五”以来,建设用地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中,团结一致、热情服务,积极完成好本职工作,并与全局职工利用“6.25”土地宣传日及其他活动,广泛宣传相关的土地法律法规,增强公民对土地的忧患意识和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意识,使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在社会上影响日益变大。在此期间由于还受到了“h1n1”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使该时期的征地等一系列相关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但我局克服困难加班加点工作。在局领导的亲自带领下,经过努力,完成了迪庆武警总队高原训练场、迪庆091台项目的征地补偿工作,教育改革项目、上海中学建立和扩建项目、飞机场扩建项目、亚洲论坛建设项目等征地工作。派专业人员参加小中甸水库实物指标调查和纳帕海实地保护、廉租房的征地协调工作。对小龟山公园、大酒店、华骏广场的土地进行盘活,进行有效利用。圆满完成了“十一五”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土地交易平稳发展
土地交易工作关系着全县的地方财政收入和我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2010“十一五”规划期间,为全面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经济性基础设施用地要逐步实现有偿使用,继续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稳步推进工业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用地有偿使用,进一步规范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就以上问题,我局在土地交易方面展开了各种工作。
至2010年共收购、回收城镇闲置低效利用土地62宗,面积111.84公顷,土地供应68宗,面积701亩,其中:招拍挂81宗,面积152公顷,经营性用地百分之百的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共收取土地出让金3,0412,8105.97元,土地纯收益7511,0619.98元。为大力倡导集约用地,根本转变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真正体现了“以地生财,以财建镇”发展思路,为地方财政收入做出了贡献。
(六)地质灾害防治力度进一步加大
我县地处滇西北高原北部,青藏高原横断山脉的南延地带。境内雪峰密集,河流深切,沟壑纵横交错,山川、河流相间排列,山高坡陡,地势复杂,岩石破碎,风化严重。每当积雪消融,水流由高而下冲击和侵蚀河沟、地表的砂石、泥土,加剧了局部地区的水土流失,一遇暴雨,泥砂水汇交,形成灾害性极重的滑坡和泥石流。特殊的地理环境、地质构造,决定了我县是地质灾害高发区,针对实情,我局制定并落实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预案;设立地质灾害监测点343个,深化管理、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加强汛前巡查与汛期应急调查及抢险救灾工作;完善地质灾害基础调查评价、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地质灾害影响评价报告备案监管制度;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前瞻结合的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不断完善了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工作。把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放在人群集中的地方、重点工程所在地、重要的交通沿线上,特别是对危险地带的违规违章建筑和非法采矿点,配合有关部门,结合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及时进行查处。至2010年,不断完善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现已具备了一定的预测、应急能力。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系统干部职工的努力,各级政府先后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了综合治理,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七)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2010年我局执法检查的工作围绕全县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队的职能,充实了执法队伍的人员配置,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监督机制,认真落实违法案件的查处、动态巡查等各项制度。在工作的过程中坚持以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到法律宣传有深度,动态巡查有力度,规范管理有制度,为资源的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证。
针对城乡结合部土地私下卖买、违法圈占、抢占等一系列土地违法用地的发生,实行土地巡查分片包干制,矿山定期巡查制。从年初土地巡查制建立以来共出勤265人次,其中联合城建规划执法巡查出勤36人次;处理各类“滴水”纠纷21件,矿山巡查出勤29人次,巡查工作的开展,使我们及时掌握到城乡居民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对违法用地行为有了一定遏止。本着查出一宗,调查一宗,处理一宗的原则,对违法案件进行严厉打击,使全县范围内的土地违法案件及土地纠纷得到了及时的处理。多次到乡镇解决土地纠纷。为了整顿矿山的正常生产,协助矿管股对无安全设施进行开采和不符合规划的矿山责令其停产,对达不到要求的矿山企业给予处理,为矿产管理进入正常化和规范化打下坚定的基础。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和改善,城乡居民住宅面临着各种利益冲击,土地价值不断上升,解决各种土地纠纷已成为执法队的一项繁重任务,—2010年,我局接到请求解决纠纷电话18件,实际受理18件,协调处理16件,另两件经协调已自行解决,办结率为100%,在解决土地宅基地纷纷中,我们耐心听取情况,认真分析情况,谨慎处理情况,力争处理及时,既合法,又使当事人双方满意。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细致认真的做好调解工作。坚持做到受理一宗,处理一宗。
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执法人员也不忘记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个人的素质与修养。执法队顾名思义,就是执行相关国土资源法规落到实处,这就要求执法队员必须懂法,特别是相关国土资源的一系列法律法规。—2010年局里补充了执法人员,现有6人,执法队要求,坚持每天自觉翻阅和学习各种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局党组的支持下,新调入的两名人员参加了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培训,并顺利通过。此后,积极参加局内召开的各项培训会,通过坚持自学和参加培训形式,使全体股室成员提高了理论修养、增强了法制观念,拓宽了工作思路,有力的促进了队伍的法制化建设。
(八)实际存在的问题
至2010年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
1、我局的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单一,对基础性的工作投入不够导致基层的群众工作较难开展,基层国土所的基础建设,资金十分短缺。
2、关于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法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持久和深入,广大群众保护耕地、依法用地、依法办矿的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资源国家所有的意识有待加深。
3、国土资源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业务要求高的事业,而我县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少,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尽管我局建立学习制度,抓好队伍培训工作,但在工作中科技含量不高。所以,有必要加强队伍建设。
4、由于私人炒买炒卖土地现象普遍,城区土地市场价格上涨,致使我们的统征土地难度较大。
5、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调查评价工作程度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所以,进一步加强调查评价工作,建立各类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有效机制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形势严峻、任务繁重、供需矛盾突出的复杂局面,我县国土资源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州、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工作中心,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迎接挑战,以改革创新的工作思路破解难题,以服从大局的正确态度承受压力,做到依法依规,有保有压,节约集约,较好地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队伍建设,提升国土系统整体素质,强化领导力、决策力、执行力、凝聚力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理论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多次在党支部、全局职工大会上学习讨论,并结合工作积极主动学习,理论联系实际,使得全局职工从思想上对党的理论体系有了深刻认识、理解,从工作上明确了国土资源管理方向。二是为增强业务能力,本年度我局共派出40多人次参加省、州、县的业务培训,并通过局内开展的国土系统业务知识学习、技能学习,我局职工的业务能力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为提高国土系统积极性,加强队伍建设,局党组提拔一名干部为副主任科员,推荐一名干部调到建塘镇镇政府任党委委员、副书记。三是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业务工作的有效推进,我局加强制度建设,以《公务员管理条例》、《国土系统工作人员禁令》为要求,严格上、下班制度,业务受理办理制度,各股室管理制度。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本年度,我局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责”的原则和依靠干部职工支持与参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形成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组织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通过学习教育,制定工作意见,狠抓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廉政课、观看警示片、廉政谈话、谈写体会,并建立健全制度,强化思想教育,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深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公开处置土地,强化矿权管理和项目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三)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宣传工作
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为契机,通过报纸专刊、出动宣传车、印发国土信息小册子、电视专栏广播等形式进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测绘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为国土资源管理的有效贯彻落实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积极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1、全面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1)农村部分
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实地外业调查各项工作已基本完成,上报省级二调办,目前正准备接受省级验收。
(2)城镇部分
建制镇、城区内外业工作已全面完成,建制镇(虎跳峡镇、小中甸镇、金江镇)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