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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司法局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及2011年培训计划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0/12/21

2010年司法局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及2011年培训计划第2页

还需提交城市规许可证(建设工程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评意见、涉及旅游的要求有旅游部门意见等相关材料
(2)地籍股对土地登记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并到实地调查,查清每宗地的坐落、权属界址点、线、用途等。并按照地籍调查规程测绘基本地籍图和宗地图。
(3)经地籍股审查实地调查,宗地四址界线清楚,土地来源明确,无争议的,地籍股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进行注册登记,颁发土地证书。
2、变更登记
(1)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用途时,土地权利人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变更登记,并提出变更土地登记申请,有关批准文件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书。
(2)地籍股根据变更申请,对申请变更登记理由、手续、土地权属来源、变更土地权属界线、变更土地用途与批准用途是否一致,他项权利是否合法等进行审查、核实。
(3)变更土地登记申请及变更地籍调查结果,经审查,符合变更条件的地籍股给予办理变更注册登记。
3、“十一五”期间我县的地籍管理工作
(1)严格进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县土地面积1141868公顷,基本农田总面积16488.46公顷,居全省各县之首,人均占有土地7.03公顷(105.45亩),但全县海拔3500米以上的高寒区面积占有50.9%,裸岩石砾地、裸土地、沼泽地、滩涂、田坎、沙地、陡坡上的荒地等难以开发利用的土地面积约占全县土地面积的8%。全县城镇、村庄、工矿用地5243.91公顷(78658.6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78.1公顷(2670.5亩。随着“”在迪庆的进一步证实,吸引了国内外大量的游客到我县旅游观光,到县投资的人也不断的增加,到将建成省级旅游区并建成全国藏区第一强县。根据这一目标近年来我县城市建设发展很快,政府不断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城市水、电、路、通讯、城市绿化等市政建设不断完善,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布局进行成片小区建设,不断发展和壮大城市房地产业,而且推动了土地商品化的进程,地籍调查把城区分为a、b、c、d片区,至2010年,共累计办理土地登记法证6267本。
今后我县土地管理的工作在城市建设中将转向对城区三、四级土地的征用、开发和涉及征地的拆迁工作。鉴于我县土地管理工作起步晚,地产市场不完善,地产交易实例少且存在大量土地“隐形市场”私下交易的地价套于房价中,地租套于房租中,所以用交易价格来修正和评估土地的价格,存在很多弊端,同时由于新征农用地难于测算其土地效益,建议对城区未来涉及征用的二、三、四级土地采用成本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估算其地价。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有土地所有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占有,收益和一定程度的处分权能的行为,多年来我县为了招商引资和发展地方经济。
(2)地价更新及评估
县城规划区及近郊18.6平方公里的土地,按商服繁华影响度,道路通达度;对外交通便利度等七个定级评价因素,将我县城镇土地定为四个等级,一级土地主要包括长征路、和平路、建塘西路、建塘东路,按单元因素分值测算表,一级土地主要分布在1664单元至1672单元段,向阳路(1466单元至1471单元段)、红旗路(1179单元至1182单元至1187单元段),向阳路(1471单元至1479单元段)建塘东路(1672单元段1678单元段)大龟山、小龟山公园段等所在地区范围用地。三级、四级土地主要包括规划用地和城效用地,其中一级土地面积110.53公顷1657.95亩,二级土地面积215.04公顷,3325.6亩三级土地面积495.39公顷7430.85亩,四级土地面积1042.59公顷,15638.85亩。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估价工作经过三年就要进一步修正和完善,而我县定级和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还没有充分运用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今后我县应尽快建立地价评估制度形成包括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出让底价为主的价格体系,土地出让必须依据评估价进行,使地价管理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其作用,土地管理工作。
4、至2010年地籍工作的经验以及成果
(1) 近年来随着开发力度加大,国家明确鼓励向中西部投资,优先安排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项目,我县又迎来了一个发展的好机遇,我县国土资源效益将不断显化,资产巨大的潜在效益,将得到发挥,就规划区土地而言,据预测如能规范出让市场,足额收取出让金,就能使政府获利20多个亿,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推进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土地还将不断的保值增值,一级土地市场流入二级土地市场,土地转让的活路使政府的土地收益会在此基础上有所增加。尽快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既是当前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促进我县建成理想城,推进旧城改造建成藏区第一强县均具有十分重要地位和作用,介于此我局结合我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借监相邻县市成功经验,从耕保建设用地股中分立出规划股、地产交易中心,负责编制、落实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的执行情况;制定全县用地计划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负责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实施耕地保护措施;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工作。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加强对土地一级市场的调控,促进土地资源和资产的商效集约利用,实现经济建设发展与土地收益的良性互动,增加政府财政实力,尽量不再批准占用耕地,凡金融业、商业、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采用盘活存量土地和新征圈内用地,改变过去用地单位与村民私下协议后政府和土地部门被动审批和办理手续的做法,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用地新机制,根据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出让,建立由政府垄断的土地出让市场。加大招标、拍卖力度,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由于历史等原因,我县至今通过行政划市场的发育,这些行政划拨的土地必然有相当大的数量进入市场交易,许多单位划拨用地拿来出租、合作开发,富了小单位,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面对这一事实,我县迈出了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步伐,根据国发[]1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对建设用地试行收购储备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可划出部份土地收益用于收购土地,金融机构要设法提供信贷支持”的精神。我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及我县各大银行的支持,拟对建成区内有潜在价格和尚未开发的土地由政府收购,通过前期开发,转变为熟地储备起来,然后根据房地产状况、外商投资情况,分批进入市场招标拍卖,由发展商通过市场价格获得城市规划区内需要调整使用的存量土地,旧城改造和新增建设用地都纳入政府统一收购的范围。清理整顿闲置土地和取缔隐形市场,对闲置土地清查登记,根据闲置土地的不同情况,采取收回、置换、保留权益、收取闲置费等方式处理,加强对建设用地的全程管理,督促用地单位按期建设,杜绝和制止新的闲置土地出现。根据全县“打集镇、兴科教、壮支柱、强坏保、建城镇”的发展思路,加强以小集镇、小宗地为主要方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在全县十一个乡镇全面开展,形成两小出让,积累资金,建设集镇的新格局。
(2) 积极争得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县国土资源地籍管理的新路子。《云南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农地转用许可制度,实行建设用地预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出台用地会审制度,用地单位向国土资源编报用地报告,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计划、城建等相关部门预审,预审意见作为立项和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必备文件之一。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必须视为国有土地,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宅基地,要到县城建、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规划、土地审批手续。社队、村(办事处)、乡镇级人民政府不得审批农村居民用地。县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下发《县人民政府第9号令》、香政[]44、45号文,进一步规范我县用地的审批。
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全面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强化用途管制,所有非逐建设有地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出让土地严格按照年度用地指标,城市规划和环保要求供地。为我县龙头产业——旅游业做好服务工作,支持生态旅游,在旅游用地的供应上主要采取尽量不破坏生态,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四)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建设用地得到有效保障
在过去“十一五”规划全面实施完成的五年中,对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来说是不同寻常的五年,自从中央到地方组建国土资源部门以来,建设用地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关系城市国计民生的大事,一直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我局按照“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遵循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严格实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十一五”是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一个五年,在此期间我局做到了认真同步学习《土地法》、《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现将五年来我局在建设用地方面所做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建设用地股室队伍的素质
“十一五”以来,建设用地管理工在局里的安排下,深入贯彻学习“三个代表”、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用科学的头脑来武装自己、落实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始终履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努力完成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把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始终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解决实际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和困难,树立国土资源管理新形象,倡导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严格遵守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杜绝了“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的工作作风。
2、加强用地管理
建设用地工作一直以来都是全局工作的重点,所以我局一直以来严格按照相关的文件规定,严把土地报批,十一五期间共上报用地80宗,面积为412.1827公顷。且全部用地上报省、州审批,没有违法批地情况。大项目用地几乎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积极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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