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又列入今年我省、我市纠风和反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今年是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的第三年,也全面完善、巩固、提升的一年。今年,市工商局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工作意见的通知》(莆政办[]41号)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在市纪委、监察局和纠风办的直接指导以及市直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采取有效措施,继续牵头开展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新成效。1月8日,以副省长叶双瑜为组长的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工作检查组来我局检查指导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时,观看了我市中介组织成果图片展、专题片和中介组织信用网的介绍演示,对我市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做法与成效给予充分肯定。2月4日在全市第五届第八次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进发用102个字肯定了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这是党委、政府对我们工作的鞭策和鼓励。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继续统一认识,明确完善市场中介组织总体要求
市工商局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市工商局局长何铁舟多次向市政府领导、市纪委、监察局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协调沟通,市中介办主任、市工商局副局长陈天河每次都亲自协调、亲自部署中介工作,领导的亲力亲为、有效地推动了专项治理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3月19日联合监察局共同发文,以市政府名义转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市场中介组织的工作意见》,4月2日在全省率先召开了全市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对今年工作任务进行部署,5月27日制定了《市工商局关于开展“预防腐败制度创新年”暨完善市场中介组织工作实施方案》,7月20日制定了《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评分标准》,专项治理工作有条不紊地深入开展。
(二)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分开”工作
按照《省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分开工作实施方案》(闽政办[]12号)的要求,对照组织、工作、经济、场所“四分开”的标准,对“四分开”工作开展了“回头看”活动。一是重点核查巳分开的25家中介组织现状,一家一家地通过查看资料和实地勘察等方式,查看是否真正分开,防止出现“假分开”或“半分开”行为,确保“四分开”工作目标真正全面实现。经复核全市巳分开的25家中介组织巳彻底实现“四分开”。二是开展了对全市185家重点四大类行业中介组织“回头看”。利用工商部门企业信用监管软件中的“专项整治任务”模块,将全市185家重点四大类行业中介组织列入重点监管对象,要求辖区工商所每3个月实地巡查一次。三是利用年检登记时机,加强对中介组织的年检和新设立登记审查,重点审查其股东构成、资产来源、经营场所和人员任职情况,对有可能出现与政府部门不分开的情况,实行现场勘察,防止出现新的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不分开。上半年,全市共有5家中介组织前置审批证件不全被责令限期变更登记,9家中介组织不规范被责令限期整改,并暂缓年检,吊销16家中介组织营业执照,申请设立因不符合规定不予受理登记的6家。
(三)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中介组织健康发展
一是促进了行业自律。县政府积极主动,引导古典工艺家具协会制定了推广木材买卖、家具买卖等示范合同范本,在文本中引入《古典工艺家具地方标准》,合同范本的使用,使古典家具定购合同备案率达到92%,合同签订从10%到60%再到现在90%,有力地促进地方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仙游古典工艺家具协会还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利用“商标三书”先后指导6家古典家具企业获得3件著名商标、3件知名商标。6家古典工艺家具企业的产品被评为省名牌产品,古典工艺家具精品也摘取了300多枚金奖和银奖,其中获国家级奖项96项,省级奖项126项。引导仙游民间文艺家协会注册的“仙作”作为集体商标,统一了仙游古典工艺家具产业的品牌。
二是加大了扶持力度。一是指导支持中介组织争创知名商标和注册商标。针对全市中介组织品牌意识不强,我市加大品牌中介的培育力度,结合今年全市开展著名、知名商标认定工作契机,采取向中介组织发送短信、上门走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商标品牌意识,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全面提升我市中介组织市场竞争力。目前我市持有注册商标的中介组织有26家,其中引导了2家中介组织申报了知名商标,还有2家正在积极筹备,待条件成熟再申报。对还没有申请注册商标的中介组织,积极引导其申请商标注册,指定专人对申请商标注册提供全程免费指导。二是筹划中介组织集中办公区。针对上规模、重点行业的中介组织多集中在区,但其办公场所较分散、多为租赁的现状,区工商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书面调研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建议由政府统筹规划,建立中介组织集中办公区,统一向中介组织招租,并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筑巢引凤”的做法得到了该区委、区政府的高度肯定,目前区政府正在积极研究实施中。
(四)完善信用体系,构建诚信经营氛围
针对中介组织行业特点和突出问题,我市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有效监管机制,用制度来规范中介组织经营行为。5月30日市工商局、监察局、财政局、建设局四个部门联合发文,在全省率先以市政府名义同时出台了《市市场中介组织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市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采集和管理办法》两份规范性文件,这是继我市出台《市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后对规范发展中介组织又一重要举措。该两份文件规定,今后凡是在我市从事经营中介活动的中介组织都应纳入其监管范畴,将中介组织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根据其信用等级采取不同的奖惩措施,行政机关、职能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在日常监督管理、行政许可、采购招标、评先评优、信贷支持、资质等级评定、安排和拨付有关补贴资金等工作中都必须依法查询该中介组织的信用等级和信用记录,凡是被评为d级的中介组织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禁止参与评优评先、项目招投标。规定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来录入和发布监管范围内的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依托市中介组织信用网来详细记录市场中介组织的基本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及信用等级记录等信息,以加强对中介组织全方位的监管。海峡都市报、湄洲日报、工商简讯都对此大量刊载了相关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按照《市市场中介组织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市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采集和管理办法》规定,着手开展中介组织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信息采集、录入。目前正在起草重点四大类的中介组织信用等级评价标准。
(二)结合政风行风选题评议工作,进一步开展中介组织专项工作的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