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总结汇报材料
开展专项水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总结
依照市水源函()75号“转发关于开展专项水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在九月份制定了此次水行政执法行动的专项方案,并依此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打击非法采砂、无证取水、破坏重点水工程设施和民生水利设施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活动总结如下:
一、下属三个分局在各自辖区开展自查活动
1、河道管理局在局长带领下,分管领导参加水政人员齐参与在清水河街道、城北乡、淠东乡、木厂镇和马头镇境内的老淠河沿线检查,对在滩地采砂作业船只重新着一登记造册,共登记开采户10家,其中无证开采的有3户。对违法行为轻微积极配合调查并能改正错误行为的分别采取教育、警告的措施;对态度蛮横违法行为较重采取立案调查,现场取证,并一查到底。
2、木厂管理分局和杭淠管理分局都由局长部署,分管领导带队,对辖区的取水用户挨个走访,检查取水排水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是否有新的取水户没有办理取水证。
二、发现问题,从快查处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予以查处。如我们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城北乡谢湾村的采砂户未经批准就把淠河河堤挖开,我们立即进行立案查处,要求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封堵河堤,当事人辩解说,原来就有缺口我们只是扩大些,而且村委会也同意的。我们指出未经批准扩大也不行,必须封堵。当事人知道严重性,立马采取措施封堵了河堤。同时我们对当事人的行为给予八千元行政处罚的处理,现已处理完毕。此案处理也教育了当地群众和当事人,虽然原来河堤有小的缺口,但未经准予是不能擅自挖开河堤。谢湾村委会主任就说,这次事件教训深刻,我们原认为把缺口扩大些没事。此案查处有力维护了水法律的尊严和正常的水事秩序,起到以儆效尤效果。在整个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我们共立案查处水事案件3起,规范取水、采砂许可事项3起,调解水事纠纷4起。
三、在整个检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以下几个问题;
1、随着《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多年宣传,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了,但为了高额利益,铤而走险仍然无证开采河道,一旦查获,虽然积极配合处理,但事后仍换区域继续偷采,在检查中发现的无证采砂户很多都是熟面孔,对我们的处理方法和有关的法律都很熟悉,怎么样有效制止此类事件应该加强讨论规范。
2、一些新办企业不能积极主动来申办取水证,基本上是依靠政府有关部门介绍事后补办手续,未能按照取水证办理的流程,造成不得不办理的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规范取水,随着《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实施,取水许可管理也逐步规范化,但目前原有的取水户许多没有计量设施或不能用,造成用水管理难以精确化。我们准备在把在册取水户全部安装计量设施,加强用水管理。
2、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规范采砂行为。根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要求,利用我们新成立的河道管理局加强对河道采砂管理力度,保证河道采砂有序开采。
3、进一步强化水工程设施管理。随着水管体制改革后新的灌区分局成立,我们将强化管理责任,把水工程设施管理落实到每一个水管职工,量化考核标准;并逐步形成快速反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理。
4、进一步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
充分发挥水政监察队伍为水利事业保驾护航的作用,我们将加强水行政执法巡查工作,将重点巡查与经常巡查相结合,定期对河道、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时间、路线、内容等进行详细记录。对非法种植、破堤取土、设置阻水障碍物、侵占水利工程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