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局治超工作情况总结
自12月全省开展无缝隙、拉网式集中治超行动以来,县交通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省市交通主管部门以及治超机构的指导和支持下,紧紧抓住源头这个关键环节,从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入手,坚持从宣传、巡查、科技治超、督办等多方面努力,严格控制细节和流程,使得县域内治超工作成效明显,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全县治超形势进一步好转。
,我局超限超载卸载点共检测货运车辆105748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0辆,卸货100余吨,罚款11万元,收取路产损坏赔(补)偿费3万元;协助工商、经贸、环保等部门清理取缔小煤场、小炭场、小石子厂、小石灰窑等“四小企业”近100家,共计没收煤炭等货物60多吨。辖区内车辆非法超限超载率控制在了0.01%以下。
县拥有发达的路网结构和遍及城乡、散布于县域各个乡镇的源头企业140多个。在对这些企业进行有效监管的同时,从源头环节入手,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调动源头企业治理超限超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成为关系全县治超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和取得成效的决定性因素。经过近二年来的积极探索,我们在实践中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法,认为只有实行“谁装载、谁负责、谁多装、追究谁”和“谁许可、谁监管、谁管理、谁负责”的工作制度,才能从源头上堵住超限超载行为,遏制非法超限超载势头的蔓延。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监管体系,确保责任到位。4月21日全省治超工作会后,我们立即对的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对的源头治超工作拟订了大体的工作思路。决定在已初步建成源头治超监管网络体系的基础上,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一是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治超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严格按照省、市运管部门的源头治超工作规范、有关源头治超工作制度以及巡查工作规定开展工作,严格程序,确保效果;二是积极配合县治超办完成和各乡镇、各重点村以及货运源头企业源头治超目标责任制的签订工作,确保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源头治超责任落实率达到100%;三是督促货运源头企业进一步明确一把手是源头治超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开票、装载、计重、门卫、统计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具体责任人的企业治超责任网,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落实了各岗位工作职责;四是紧紧把握货运市场准入关口,督促运管部门在办证、年审等环节要求货运驾驶员签订治超承诺书,并确保承诺书签订率达到90%以上。
二、建立舆论体系,确保宣传到位。在源头治超中,我们一是先后免费制作了《告示》《黑名单管理制度》《源头巡查办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等版面,为全县源头企业的磅房、门房、装卸场等进行了配发,两个省政府令实施以后,我们又把有关源头治超的要求进行了归纳汇总,明确要求源头企业必须做到“三不进矿”“把好三关”,即:无牌无照车不进矿、证照不全车不进矿、改装车辆不进矿;进矿关、装载关、出矿关,同时必须具备“两书三制五职责”。两书:指同县治超办和运管所分别签订的治超责任书、同本企业各个环节层层签订的治超责任书和向社会公开不超载承诺书;“三制”是指责任追究制度、培训制度、统计制度。“五职责”是指门卫、装载、计重、开票、统计职责。各货运源头企业成立了治超组织机构,相关内容上墙予以了公示,治超机构和监督员公示面达到了100%。二是在货运源头企业中设置治超温馨提示和警示牌,并在矿(厂)区刷写或喷涂了以“谁装载、谁负责、谁多装、追究谁”为主要内容的标语200余条。三是按照市治超办的统一安排,分别在今年9月、10月两个月内分三期对全县煤炭生产企业、洗煤厂的开票、门卫、装载、计重、统计等岗位的人员进行了源头治超知识集中培训。三期培训,参培人员达461人,为下一步在源头企业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四是在今年七月一日举行了两个省政府令颁布实施一周年宣传日活动,在各货运源头单位、各货运企业、单位办公场所设立了宣传版面、悬挂了宣传标语,并邀请县治超领导组组长王明德副县长及经贸、工商等部门人员参加,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另外,我们还印制《致全县货车经营户及驾驶员的一份公开信》《致广大货运源头企业经营者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0余份,专门抽出一辆宣传车,用一个多月时间巡回到各个乡镇源头企业、重点村、公路路口等地播发治超的有关规定,散发传单、资料,送法下乡、到村、到户,凡宣传到的乡镇、村、源头企业必须经乡镇、村、源头企业的负责人签字,使源头治超工作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得到了以煤矿为主的货运源头企业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了治超主体的责任意识,为治超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建立巡查体系,确保执法到位。通过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制等一系列办法,源头现场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着源头企业治超自觉性差、工作环节存在漏洞等一些问题,要求我们必须加大巡查工作力度。一是针对监管方式的转变,我们对全县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合理划分,把源头巡查人员编为三个小组,每个小组分包若干个乡镇,形成了领导分片包组、小组包乡(镇)、组员包矿(点)的责任网络,人均巡查7.3个点。二是建立健全了巡查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出台了《巡查工作办法》及《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三是在巡查方式上灵活多样,既要实行白天和夜间相结合的“白加黑”巡查,也要实行工作日和休息日的“五加二”巡查,巡查结果当日汇总,次日上报,每周一小结,每月一分析。据统计,,共出动巡查人员10000余人次,日出动巡查车辆5辆次,巡查车辆月累计行驶15000余公里。对在源头巡查中发现的超限超载车辆均按规定进行了阻截和劝返,对货运源头企业存在的违规行为按程序进行了抄告和报送,进一步巩固了源头治理的成效;四是在强化源头巡查的同时,我们切实加大了路面治理和科技治超的力度。多方筹资50多万元完善了东苗卸载点磅房、引道等设施,安装了电子磅,隔离墩、标志牌,修缮了职工食堂。在司马、荫城、太义、西火等重点路段、卡口设立了8个治超稽查监控点,配备了治超专用执法车辆、便携式电子磅,并为稽查人员制作配发了执法服装、防寒服、照明灯、警示棒等装备。东苗治超站安装了不停车自动检测监控系统,实现了图像数据远程传输,极大地提高了检测效率。稽查人员坚持黑夜和白天一个样,节假日和工作日一个样,全天候24小时昼夜检查不间断,日出动治超执法人员120多人(次),极大地震慑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
四、建立制度体系,确保保障到位。源头责任落实了,巡查监管到位了,还必须从制度上入手,保障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我们一是督促运管部门进一步完善车辆业务工作流程,在许可、年检、办证等环节积极推进国家强制性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贯彻实施,严防大吨小标以及改装车辆从业务环节进入道路运输市场,把好市场准入关。二是与相关源头监管部门建立了信息通报及共享制度,定期与就非法货运站场清理取缔、合法站点规范整合等动态信息进行沟通。,我局配合工商、经贸等部门取缔非法站场100余处,从根本上切断了超限超载滋生的利益链条。三是治理超限超载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已建立了货运源头企业基础台帐、分类管理、治超监督员等制度,基本形成乡镇、行管、运政“三员监管”,行业管企业、乡镇管辖区、运管重监管的货运源头监管网络。
经过近二年来的治理,全县治超形势得到了彻底好转,货运市场井然有序。但也存在着诸如源头企业履行职责不到位、部分源头企业不能够履行源头治超义务,登记不规范,报表不及时等问题,直接影响到了全县治超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
超限超载行为具有反复性和艰巨性,治超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虽然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也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和其他兄弟县市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下一步,我们要在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县治超办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两个省政府令,不断规范治超执法行为。同时,继续探讨和研究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新方法,切实建立健全治超源头监控网络、联合治超机制、舆论监督机制以及治超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治超工作在我县的纵深开展和治超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