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进社区宣传活动情况总结材料
为贯彻落实好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在全市范围深入持久开展好《城乡规划法》的学习宣传,增强我区公众的城乡规划意识,使我区公众的城乡意识、参与意识、规划法制意识、社会监督意识有一个全面的提升,努力营造依法申报、审批、实施城乡建设的社会氛围,以此推动我区城乡规划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经我局领导研究部署,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规划进社区”活动。现将有关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切实加强领导
一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由我局木万光局长作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由分管规划工作的和佳副局长抓具体工作,对各个辖区内的城下规划管理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特别是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规划区域扩大,建设行为不断增加,而人民群众对依法建设意识较低的情况下,为了开展好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我局开展了“规划进社区”活动,促进了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精心组织,认真作好宣传工作
根据省、市通知精神,我局在全区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为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我局首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城乡规划法》,并经常组织培训,特别是对各乡(镇)、办事处的规划助理员,每个季度组织一次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培训。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区规划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并主动做好宣传工作,为今后开展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各乡(镇)、办事处规划助理员进村户宣传及发放宣传资料。已做到宣传标语张贴到城市规划区的各个村委会,村民小组,做到家喻户晓。让每一位群众了解、熟悉相关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方面法律、法规、政策,从思想的源头教育广大的群众,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从而在开展城乡规划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
(三)在城区的各主要道路祥和丽城、玉泉路和长水路制作、张贴有关《条例》内容的宣传标语共36条,使《条例》得到半永久性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