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马上就办”活动总结汇报材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马上就办”活动实施方案》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环境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区物价局开展“马上就办”活动,总结报告如下:一、宣传发动、安排部署,促进“马上就办”活动开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局党组迅速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制定了“马上就办”活动方案,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开展“马上就办”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裕民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张永米、孙建民、徐靖、王兴刚、于宝龙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所、科、中心负责人任成员。大力宣传物价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动态、努力扩大物价部门在全社会的影响,利用电视、报刊宣传手段、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及时报导、反馈人民群众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物价部门的良好形象,做到始终把为人民群众服务、促进全区经济发展作为物价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二、健全制度建设,加强效能监察,完善依法行政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机关制度管理机制,制定有力措施积极开展“马上就办”活动。按照区经济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重新审示《区物价局规章制度汇编》有关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办事流程,切实提高机关效能;推行机关工作程序化,依法行政精细化管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办事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等内容;重点加强对岗位负责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效能考评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合理界定、整合、规范内部分工,通过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建立,逐步建成任务细化、责任明确、运行高效的运行体系,切实严格工作标准、固定行政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权力, 本着急速急办、要事快办、特事特办、所有事情认真办的原则,重新修定《公开承诺规定》,并在公示栏内予以公示。三、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工作时限,转变工作作风。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对各类行政许可等服务事项,能当场办结的就当场办结;有“法定时限”的,本着高效便捷的原则测算出“承诺时限”,“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时间上至少缩短30%。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受理审批事项,做到立等可取、现场办结;对部分确需单位办理的审批事项,明确办理时限,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对于确需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从接件之日起,由窗口服务单位全程办理,积极推行延时服务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临近下班或刚下班时,只要没有离开工作场所,只要有办事对象,仍要热情接待,按程序受理,主动延长服务时间,直至把工作办理完毕。今年以来,全区共审验收费单位197家,审验收费总额8141.98万元,审验率达100%;真正实现了“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的要求,提高了服务质量,提升了审批工作的成效。四、提高工作效能,快速受理投诉。开通“争先创优、立说立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作用。专人接收、负责受理价格举报电话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建立投诉受理台账,对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受理时间、承办人、办理结果、投诉人意见等逐一做好登记,并及时报送经济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真正做到了有询必答、有诉必理、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积极配合区经济环境机关效能中心共同解决企业群众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五、提高工作质量,认真做好认证工作深入贯彻实施“发挥全局力量,共同办好价格鉴证工作”的设想和“全局办认证,认证为全局的工作思路,”严格执行省和市价格鉴证工作安排,建立健全规章。热情接待来局办事人员,一次性讲清办事程序,及时办理有关事项,不搪塞、不推诿、不拖延。车损价值认定自接受委托之日起5日内出具结论书,较大事故10个工作日内出具结论书。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仲裁等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和社会经济活动中价格行为合理合法性鉴证认证业务,7个工作日内出具结论和报告书。按照人员分工,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责,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这就是“马上就办”的价值基础。开展“马上就办”活动,是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保证。区物价局党组、局机关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学习贯彻“马上就办”活动,使“马上就办”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成为一种长效机制。通过贯彻落实,提高行政执法全体人员思想认识,把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营造更加宽松和谐的发展软环境同落实科学发展观具体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为全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做到依法行政、科学发展、执政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