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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5/5/23

卫生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结


根据《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办发[]236号)要求,现将市卫生局医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一)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
1.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新农合参合率达97.55%,筹资水平人均达400元,比全省其他州市人均高60元,切实解决了农民群众小病拖、大病扛、慢病基本管不了的重大民生问题。
2.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340元,个人缴费60元。
3.提高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继续提高,乡镇级为95%至100%,县区级为80%至90%,省、市级为55%至70%,广大农民群众住院就医负担大幅度减轻。
1月至10月,全市共补偿411.26万人次,补偿基金5.12亿元,总受益面为254.28%,住院实际补偿比达64.27%。
(二)积极推进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建设
1.开展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我市未开展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建立了具有特色的新农合大病救助制度。参合农民无需再缴纳大病保险费,由新农合筹资统筹解决,参合农民单次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的,扣除按新农合规定报销金额后,分三个费用段分别再次给予50%、60%和70%的报销补助。今年上半年,全市大病救助最高报销年封顶线为25万元。从8月份起,市委、市政府决定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取消报销封顶线限额,凡符合新农合报销政策的就医费用均可据实按比例报销。
2.继续推进20种重特大疾病保障试点。在全市范围内将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类大病纳入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报销补偿,其中,尿毒症、重性精神疾病新农合报销补偿比例提高到90%。
(三)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2.积极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建设。按照省有关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急救标准和规范等政策要求,制定出台我市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通过政府出资、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救助基金,解决无费用负担能力和无主病人发生的应急医疗救治费用。
(四)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1.结合门诊大病和住院推行按照病种付费、按照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统筹区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2.完善差别支付机制。科学合理调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引导参保(合)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逐步扩大和提高中医诊疗的医保支付范围和比例。
3.加强新农合基金的监管。加强对经办机构的监管力度,及时公开有关信息,确保新农合资金安全。
(五)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1.统一规划,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化和信息系统建设。在全市新农合统筹地区实施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更大程度方便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用。
2.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整合利用医疗保险资源。逐步实现新农合市级统筹。
3.提高新农合机构管理服务能力,加强基金收支管理。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
(六)继续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二、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八)实施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规范国家基本药物和市补充药品的使用。引导基层医务人员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知识培训,将其作为基层医务人员竞聘上岗、执业考核的重要内容,保证临床用药合理、安全、有效、价廉。加强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我市自起覆盖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做到“三个100%”,即:100%的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100%的基层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和备案使用的非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100%的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网上采购。截至目前,全市网上采购基本药物1.82亿元,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基本药物7805.73万元。
2.完善基本药物储备制度。汇总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供应短缺的药品信息,进一步推动建立常态化短缺药品储备机制,重点做好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药品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工作。
(九)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要按照政策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十)规范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
完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付款制度,加强对中标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其履约行为,保障基本药物供应配送和资金支付;严格执行诚信记录、考核和市场清退制度,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群众用药需求。
(十一)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落实用人自主权。完善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健全完善绩效考核、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对未聘人员采取多途径妥善安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部门对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其收入和任免挂钩。
(十二)创新绩效考核分配机制
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综合量化考核办法,将服务质量数量、患者满意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城乡居民健康状况作为主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强化量化考核、效果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与医务人员收入挂钩。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结合医务人员工作特点,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聘用人员的考核与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发放绩效工资。
(十四)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2.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40%的村卫生室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应用力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服务中的作用。
3.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启动实施基层卫生人员3年培养计划。继续实施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为乡镇卫生院招收15名定向免费医学生(含中医类4名);安排28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含中医类别全科医生8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在岗培训,完善培训考核办法,重点开展具有全科医学特点、促进基本药物使用等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培训项目。
4.切实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鼓励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为行政区域内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推行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服务模式,进一步促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方便群众就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利用效率,使病人流向趋于合理,逐步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5.推行农村三级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长期稳定、制度化的协作机制。加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的行业管理,重点强化服务行为监管。在试点县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
(十五)加大乡村医生补偿政策落实力度
,我市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乡村医生素质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建立乡村医生准入、退出、保障、招聘、培训、绩效管理等6大机制。3月,市卫生局继续实施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在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和卫校的共同努力下,经过生源摸底调查、资格审查,春季共招收61名学员。明确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分工和资金分配比例,原则上将不低于40%的工作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并按照工作量核拨相应服务经费。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障对村卫生室的补偿作用,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医保(新农合)基金和个人进行支付。
(十六)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化解工作
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化债资金,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债务化解任务。截止8月30日,全市各县区共筹集化债资金2409.68万元,占债务总额的100%,已化债务总额2409.68万元,占债务总额的100%。
三、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十七)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我市坚持“公平与效率兼顾、公益与效益并举”原则,深入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新平县被列为国家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江川县被列为云南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从1月1日起,新平县医院、新平县中医医院、江川县医院共3个县级单位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新平县将住院诊查费从8元上调到18元,编码33开头的手术治疗费项目在现行基础上提高50%,中医药特色服务价格在现行基础上提高50%。江川县将住院诊查费、床位费分别增加20元、6元/床/日,门诊诊查费增加4元/人/次。3家医院提高部分的费用通过医保、新农合报销予以保障,不增加群众看病就医负担。1月至10月,三家医院共销售药品5792.8万元,让利群众749.75万元。
(十八)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
以提升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能力为重点,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完善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全面启动全市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组织并指导市、县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开展等级创建工作,对医院实行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分级管理,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二院顺利通过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评审,有8家县级医院通过二级甲等医院评审。加强临床专业科室能力建设,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评审、确立和建设。建立健全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长期合作帮扶机制,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或医疗集团与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和分工协作机制,提升各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九)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健康稳步推进。建立严格有效的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考核评价制度,督促落实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强化成本管理,将医院成本和费用控制纳入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二十)继续推行便民惠民措施
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健全完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管理机制,继续在全市推行医疗服务便民惠民措施,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推行预约诊疗。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挂号、就诊、检查、收费、取药等医疗服务流程,完善现场预约、电话预约、复诊预约、社区预约、网络预约等便捷、多样的预约方式,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方便群众就医。继续在二级以上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加强质量控制。各个医院通过开展优化门诊诊疗服务流程、推行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等措施,稳步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探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便群众看病就医。1月至10月,我市3家三级医院通过现场预约、网络预约、电话预约、短信预约等方式预约挂号127万人次、预约复诊7.9万人次。市医院与中国移动联合开展12580预约挂号服务,进一步方便了群众预约诊疗。全市20家县级以上医院选择171个病区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部分医院开展病区达到了100%,受到卫生部表彰;选择128个专业次、337个病种次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进入路径病例数达18855例。
四、统筹推进有关领域改革
(二十一)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按照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大办卫生,多办医院”、“大力发展卫生事业”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作出做大、做优、做强优质医疗资源的决定,认真制定《市区域卫生规划》、《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5年)》,科学布局中心城区优质医疗资源,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二十二)积极稳妥推进社会办医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我市医疗服务市场,进一步加快民营医院发展,形成多元办医格局,10月18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研究通过了《市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市场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将进一步加快我市民营医院发展步伐。
(二十三)充分利用和盘活优质医疗资源
加快市级医院建设进度。继续抓好现有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引进国内高端医疗资源,提升市级公立医院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市医院申报省级法人治理试点医院。市医院与矿业医院开展医疗服务与管理战略合作,成立了市人民医院矿业分院,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的拓展,探索三级医院与基层医院的双向转诊。
(二十四)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机制,扩大服务人群,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
截至10月,全市累计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194.3万份,建档率达89.56%;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率达85.54%;管理高血压患者14.23万人、糖尿病患者3.21万人、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6958人。继续实施光明工程,为2422例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完成手术任务量的134.56%。继续以国家“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为抓手,围绕“妇幼健康计划”的年度任务指标,狠抓妇幼卫生工作,1月至10月,补助农村孕产妇18173名,补助资金762.92万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36%。开展孕产妇及儿童系统管理,提高产科质量,孕产妇死亡率为13.74/10万,婴儿死亡率为6.32‰。筛查新生儿代谢性疾病12757人,筛查率达75.38%;完成孕产妇hiv抗体检测19605人;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22420人,婚检率达79.51%;完成4001例农村乳腺癌筛查。
(二十五)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围绕“四个提高”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慢性病管理运行模式,力求提高管理质量,在易门县实施“三位一体”管理慢性病,即疾控、医院、社区(村卫生室)共同管理慢性病,既强化了疾控中心的基层公共卫生业务管理职能,又充分发挥了医院在慢性病管理中的诊疗业务优势,体现了社区(村卫生室)基层网底服务功能,实现了慢性病管理质量的提高和医院业务发展的双赢效应,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达67%,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达75%,均高于国家卫生部全国慢性病管理质量评估平均水平。在省卫生厅对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进行考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半年考平;分三组对9县区进行均等化资金管理使用及组织管理等督导;根据省卫生厅的总体部署安排,组织举办了两期有210人基层医疗机构精神卫生人力资源培训。与此同时,市卫生局召开了疾控工作半年推进会和重性精神疾病治疗康复救助工作推进会,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市县区疾控中心成立了慢病科,进一步加强了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慢性病管理逐步得到理顺。
(二十六)创新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制度
按照省要求,制定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期间人员管理、培养标准等政策。按照要求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加大护士、养老护理员、药师、儿科医师,以及精神卫生、院前急救、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医院和医保管理人员等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研究完善执业医师多点执业配套政策措施,放宽试点条件。引导有资质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继续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探索建立医护人员职业综合保险和就诊患者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县、区为单位逐步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二十七)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于底启动实施,以国家“3521”建设规划和省“3531-2-1”建设思路为指导,结合实际,突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综合业务等3个基础数据库和1个专用网络。以市为单位建立数据中心,通过集中部署模式连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我市信息化建设工作突出从基层入手,填补了全国在基层信息化建设的空白,受到了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十八)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
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有关政策和制度。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组建市级评审组织和专家库,制定市级评审规划;配合市食药监局开展规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和安全管理等相关专项检查。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督促各医院开展处方点评和药品使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完成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医院均聘请行风监督员对医疗机构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通过非法行医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市卫生局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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