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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6/2/17

区民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经过努力,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现将今年民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解放思想,创造性地开展民政工作
(一)实施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为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局在前期救助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草拟了《区外来务工人员困难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并以区政府名义下发,首次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我区投资软环境,让外来务工人员共享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局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多次深入高新园区管委会、园区管委会、长安投资区管委会与39家企业代表座谈,宣传《办法》,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并走进企业走访、了解《办法》实施过程是否具有操作性,进一步简化申请临时救助的程序。6月至9月我局已救助了20名困难职工,发放****金3.63万元。
(二)推进政府购买文澳老年公寓养老服务项目。为我区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提供集中供养。自今年3月来,区民政局多次与省老年人活动中心的文澳老年公寓沟通,协商有关政府购买老年服务的项目。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政府购买文澳老年公寓现有36个床位,为我区43名农村五保对象和24名城市“三无”老人提供集中供养,由区财政一次性付款,一年共计97万元。同时,由区财政预算每年50万元,用于集中供养老人的医药费和护理费。4月上旬开始,我局由局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基层,走村入户,走访了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逐个入户宣传并征求这些老人入住的意愿。经过入户走访,共有23位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人员已入住文澳老年公寓。
(三)积极筹建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区社会福利中心早期选址在镇村原小学地块,占地面积约7亩,总建筑面积7200㎡,计划床位200张,总投资约4500万元。并着手进行征地拆迁、土地报批、项目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由于该地块面积太小,位置较偏远,区里拟将区社会福利中心移到天马山省老年活动中心后山(面积约14亩),目前正在方案设计。
(四)着力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水平。今年我区婚姻登记中心被评为省文明行业示范点、市“五一先锋号”。我局在原先的成绩上继续大力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从优化婚姻登记机关的软、硬件设施,加强内部管理等多方面入手,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婚姻登记机关良好的窗口形象。大力推广宣传免费颁证服务,新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含周六、周日)预约颁证时间,还可根据自己需要设计颁证环节,使颁证仪式更加丰富多彩,今年的2.14情人节、“七夕”等特殊节日,我局聘请了专职颁证员为前来领证的新人举行颁证仪式,并赠送鲜花及小礼品,向新人释义婚姻赋予的责任和意义。今年1-9月,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807对,离婚登记384对,补发婚姻证件237本,共为近500对结婚新人举行了颁证仪式。依法办理收养登记3例。
二、夯实基础,2014年民政工作全面提升
(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工作扎实到位。目前我区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单人户460元、多人户430元、计生户44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为分散标准每人每月685元、集中供养每人每月825元。全区现有低保对象1378户2732人,五保户45人,今年1-9月共发放低保金673.23万元、发放物价联动机制资金40.22万元、发放五保补助金25.27万元(含提标部分)。认真开展为困难群众发放食品券活动,共发放3158张面值300元计94.74万元的超市购物卡。积极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加强低保审核工作,不定期组织干部深入村居了解低保对象家庭情况,我区新增低保对象153人,退出193人,基本上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逐步加强。建立健全医疗救助系统,按照救助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130元的标准统一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低保对象所需缴纳的个人费用部分由政府给予全额的资助。今年1-9月共救助2818人次,发放救助金额34.4万元。
3.做好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增加了听力语言和多重重度残疾两类重度残疾生活救助金的发放,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今年1-9月为310人发放补助金37.99万元。
4.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针对因灾、因病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给予临时救济,今年1-9月共对5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49万元;为13名重性精神病人,发放重性精神病人补助金6.5万元。在今年第30个教师节,区民政局走访慰问了11名患大病、重病的教师,发放慰问金1.4万元。
5.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在城区主要街道、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巡查,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宣传、劝导、教育、救助。今年1-9月共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市救助站30人;救助上门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256人,发放救助费2790元。
6.救灾救济工作及时有效。今年我局向各镇(街)发放毛巾被、草席、应急灯等避灾点储备物资共计2984件,我局还购置了10顶30平米救灾专用帐篷存放于区救灾仓库。加强避灾点和区、镇、村三级救灾物资的管理和物资储备,确保救济所需能及时到位。同时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
7.做好节日走访慰问工作。在今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局筹集了市、区两级共293.13万元经费及95.1万元慰问卡,慰问了烈军属、老复员军人、低保户等民政对象
(二)突出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完善优抚安置体系
1.认真贯彻落实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定期抚恤补助和义务兵优待金,规范各种定补的发放。1-9月共发放“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费13.3万元;发放“革命五老遗偶”和老红军遗孀生活补助26.5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137.6多万元;发放城镇义务兵优待金164.2万元;发放城乡物价联动生活补贴4.54万元;发放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7.1万元。对部分生活困难退伍军人,采取临时救助形式帮助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形势趋向稳定。局领导及时发现并掌握动态,积极主动与各类参战退役人员开展谈心交友,关爱帮助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经常深入到他们家中走访慰问等形式,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困难并努力帮助解决。通过谈心交友活动,双方友谊逐渐增进,信任感逐渐增加,我区参战退役人员没有非正常到省、市上访。
3.组织全区享受抚恤的188名参战****参加海军医院健康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为其体检,共支出体检费近5.7万元。
4.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全区共接收31名冬季退役士兵,组织退伍士兵参加技能培训6人次,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偿金98.3万元及待分配期间生活费0.5万元,2名重点安置对象也得到妥善安置。
5.关心和支持驻军现代化建设,为部队军官解决一些后顾之忧。今年1-9月共为26名部队官兵家乡受灾和父母患重大疾病实施临时救助,发放了救助金3.8万元.
6.协调解决部分中越自卫反击战****再就业问题。目前共为12名越战老兵解决了再就业问题,每月报酬为2200元。我局共下拔全年经费25.3万元。
7.认真开展“八一”慰问活动,召开区、镇两级“八一”座谈会,为我区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发放慰问金22万元,发放中秋节节日食品卡375张。
(三)突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1.筑牢基层社会稳定平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专项会议精神,认真组建社区工作站。积极指导各镇(街)、社区开展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推动社区工作服务站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并按国家民政部规定的社区规范标识为全区12个社区工作服务站制作了统一的社区工作服务站牌子;协助镇(街)全面顺利完成了全区社区工作服务站99名(其中聘任站长和副站长18人、招聘专职工作人员81名)工作人员的聘用合同签约和劳务派遣手续,聘任和招聘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人员均已全部按时到岗上班;同时积极协调市、区有关部门落实社区服务站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社区服务站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的报酬经费已在7月底下拨到各镇(街)。
2.抓好社区基本设施建设,大力提高社区服务水平。为全面实现我区社区工作用房达标建设,及时指导、协助基层申报社区建设项目。千方百计地向省、市争取专项资金,落实区财政配套资金。指导督促镇(街)、社区开展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设施扩容改造达标工作。至8月底先后为沿山社区争取了120万元新购办公用房近120平方米;为罗星社区争取了20万元装修区政府划拨的270平方米办公用房;为船政社区争取了25万元装修区政府划拨的近300平方米社区工作用房,并已相继投入了使用。认真落实省市宜居环境建设项目,积极协助罗星街道、指导马限社区开展城市完整社区创建工作,全方位地改善社区办公条件和社区环境,全面地提升社区服务功能,有效地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3.加强村规民约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村规民约建设,进一步引导村民积极主动参与村规民约的制订和修改,自觉遵守和维护村规民约,指导村民搭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平台。
4.加大城中村改制工作力度。以建设文明城区为契机,立足我区实际,加大城中村改制的宣传力度,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改制各项工作,着力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四)突出社会专项事务建设,优化民政公共服务职能
1.老龄工作卓有成效。一是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运营补贴,扩大服务对象覆盖面,努力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就近方便的多种服务。二是继续为全区现有36位孤寡老人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三是今年1-9月为我区符合条件3728人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594.59万元。四是全区9个农村幸福院基本已建成,投入27万元用于村老年人活动中心的修缮和添置设备,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娱乐等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五是在拗九节、重阳节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孝亲敬老系列活动,慰问、晚会、义诊等形式,大力营造浓厚的敬老气氛。六是今年来共为辖区老年人办理777本老年优待证。
2.夯实殡葬改革管理基石。一是扎实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活动。清明节前夕,开展形式多样的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活动。清明节期间,深入安福陵园和镇村级公益性骨灰楼检查安全防火和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为了方便祭扫的群众出行,经我局协调沟通,由安福陵园向公交公司申请安排116路免费公交车接送祭扫群众,在清明扫墓的高峰期,根据人流量激增状况适时地增加免费公交车的班次。二是理顺规范殡葬服务站历史遗留问题,理清公安、民政的职责,进一步规范殡葬基本收费项目。三是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今年来共免除14名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费1.8万元。四是扎实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按照“三沿五区”的整治范围,此次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中,我区共整治墓地175台,其中:通过补偿迁移整治了14台,种植绿化89台,覆土绿化60台,拆毁违建墓10台,平毁无主墓1台,拔除“活人墓”1台。五是今年来全区共火化462具遗体,火化率100%。
3.规范社会组织、区划地名、边界管理工作。一是做好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工作。今年来共依法审批登记社团4家、民非企业1家,办理变更登记社团3家、民非企业3家,注销社团1家。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和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我局切实加强了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下发了年检通知书,目前已年检27家团体和28家民非企业。二是进一步实施区内路牌、门牌增补工作。三是做好“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以及2014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琅岐镇撤镇改街的前期准备工作以及具体方案。
(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1.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确保中央、省、市、区委部署的“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亮点,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我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和特点,细化活动方案,认真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等各阶段工作。坚持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稳定,切实使我局的教育实践活动的更加贴近群众,解决突出问题更加扎实有效,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感情更加深厚。在查摆问题的同时,认真地边查边改,力求通过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2.综合工作能力全面提高。一是积极沟通,及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接到提案11件。二是扎实完成各项**工作,共受理来信5件,网络“12345”**40件。三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了机关管理制度,使机关管理工作进入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进一步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奋勇争先,2015年民政工作再上台阶
(一)逐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1.全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依托镇(街)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在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2.努力争取建立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平台,通过信息核对,改进经济状况核查手段,强化民主评议票决制和公开公示制度,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
3.推动区政府成立社会救助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出台区“救急难”试点办法,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办理社会救助的工作办法,高标准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4.加大医疗救助的力度,及时更新医疗救助系统软件,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能够及时报销,积极开展二次救助工作,拓展医疗救助补助形式。
(二)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1.以法律法规为指南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及时认真依法依规地指导全区2015年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做好全区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主任的岗前培训工作。
2.以马限社区建设的完整社区为标杆,为全面推动全区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2015年实现全区社区办公工作用房面积达标,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平台星级达标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站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轨,促进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
3.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区“村改居”工作搞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4.努力开展建设规范化村委会的活动,指导和协助镇、村完善村委会自治制度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村级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
5.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村、社区减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
(三)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全面实施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医疗待遇等落实到位。继续深入开展“关爱行动”活动,完善临时困难补助措施,切实解决好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平稳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就业竞争能力。
(四)增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能力
一是探索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确保公墓生态建设整治工作收到实效。加大骨灰楼(堂)建设工作,全力协调琅岐镇级骨灰楼的报批工作。研究出台一系列殡葬政策及相关措施,建立殡葬长效管理机制。要在原有的惠民殡葬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惠民范围和惠民内容。二是不断巩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成果。我区婚姻登记机关首批获得国家3a级评定,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婚姻颁证工作个性化开展,提高我区婚姻登记的整体水平,让人民群众满意。
(五)进一步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继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增加享受政府居家养老福利性补助的人数。继续在我区农村开展农村幸福院建设。在完善居家养老、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等服务的基础上,重点关注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以让老年人走出家门、融入组织、培养兴趣爱好为内容的各项活动。
(六)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工作
一是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基础配套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10月份我局对救助站内的儿保室进行修缮装饰,在儿保室内分割出了活动区、阅览区、休息区,同时,制订上墙了各项制度,还配备了专门的卫生间。二是开展街头主动救助,积极参与全区开展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活动。三是热情服务,关心受助流浪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救助保护流浪乞讨青少年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局将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城市管理,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的有效落实,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出积极的贡献。
(七)进一步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积极推进区级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动工建设,从而改善我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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