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依法行政工作意见
市建设局依法行政工作意见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及《连云港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建设“平安连云港”、“法治连云港”的目标要求,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更新执法观念,创新执法方式,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阳光行政、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和开门办案、公开审案等工作,全面提升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我市的大开放、大开发、大建设和大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和公平高效的建设法治环境。
二、工作要点
(一)科学民主,合情合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群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设事业是民心事业,涉及自来水、燃气、路灯、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等方方面面,关系百姓切身利益,因此在进行诸如城市建设计划安排、公园广场绿地建设、小街巷整治、旧城改造等行政决策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草案公示、专家咨询和方案论证,全面推行听证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扩大社会公众的参与度,着力提升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水平。
(二)坚持标准,严格审查,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全市建设系统规范性文件制定公示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上报的市政府行政措施计划,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早作安排,抓紧起草,稳步推进,及时报送局政策法规处提交局相关会议研究讨论后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同时各相关执法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上级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抓紧对自己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有关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解放思想,创新方式,摒弃部门利益,结合东部城区大开放、大开发、大建设和大发展的大好形势和工作实际,本着“东部的事在东部办结”的这一指导思想,继续将东部城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等19项行政审批权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竣工验收等11项行政管理权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等多项行政征收权全部委托给东部城区自行办理。各执法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对口开展面向东部城区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上门业务指导、政策咨询、定期巡查、年度执法检查等活动,不断提高东部城区的建设行政执法水平,着力提升东部城区的行政效率,全力营造出东部城区一流的投资发展软环境。
(四)加大力度,抓出成效,强力推行开门办案,公开审案,阳光执法,全面落实当事人行政执法权利义务告知书制度,倡导和谐执法。在办理关系人民群众重大切身利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案件或疑难复杂案件时,面向机关内部乃至面向社会公开审案,对社会公开,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组织各界代表旁听,强化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
(五)自加压力,迎难而上,扎实抓好省厅开展的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活动。计划在去年市建设监察支队顺利通过省厅达标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今年着重抓好县区城建执法队伍的“城建卫士”创建工作,通过对照标准找差距,加大投入改不足,严格考核促达标,力争更多的执法队伍通过省厅考核验收,努力打造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建设行政执队伍。年内计划分两期(上下半年各一期)组织执法队伍负责人和执法标兵赴外地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
(六)加强监督,严格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精心组织全系统城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特别要加强对专业法律理解和证据收集及法律综合运用等实践层面的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实战”能力。进一步加强对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做好证件的注册登记、回收注销等工作。上述具体培训计划另行发文通知。
(七)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继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领域全面推行说理式文书,坚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促进建设行政执法办案质量的提高。各相关执法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局制定的建设行政执法案卷考核评查标准,做到执法文书格式标准规范,书写清晰工整,材料完整齐全,卷宗整洁漂亮,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工作中,尤其要重视不予许可(不予批准)的案卷,与许可(批准)的案卷一样按照有关要求整理归档。
(八)面向社会,服务企业,在市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和“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月”活动。通过开展行政执法咨询、依法行政服务承诺、宣誓、公开审案交流、行政执法标兵事迹(编印成册)宣讲、执法行为观摩、上级领导调研等一系列活动,着力提升全局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并帮助相关企业了解并明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九)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定期开展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促进依法行政落到实处。围绕群众关心、社会观注的热点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通过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等方式,做到每季度抽查,每年普查一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各执法部门和单位要做到月有小结,季有报告,半年、年度有总结,行政处罚案件要及时准确地登记与备案。
(十)贴近实际,关注民主,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做到政务公开“百分百”。建设事业关乎民生,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广受社会各方关注。我们要严格执行《连云港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公开全部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的内容。具体要做好修改补充完善《连云港市建设局服务全民创业政务公开手册》、及时更新维护好连云港市建设网站和调整补充公示建设法制工作相关内容。
(十一)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力争继续保持我局零复议零行政诉讼的良好状态,确保我市建设系统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撤销、变更率不超过3%。
(十二)大力开展建设系统依法行政理论研讨和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发动系统内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结合行业特点,针对行业实际,积极撰稿参与研讨,重点探讨解决目前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执法部门和单位每年应提交不少于1篇论文(题目自拟),于年底前交局政策法规处。同时计划年内在《连云港日报》城建之光专版开辟依法行政工作专栏,重点宣传本系统各单位在依法行政工作的先进做法和典型事例。
(十三)以局属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在进行的相对集中建设行政处罚权和建设综合执法工作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创新管理方式,拟邀请市编委和人事等部门,重点考察相关城市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编制及运行状况,力争逐步实现建设局内部综合执法和行政许可集中办理。
三、有关要求
抓好依法行政工作既是上级领导的要求,也是我们自身实际工作最基本的出发点,因此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强力推进,狠抓落实,抓出成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保证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确保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