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精神文明建设对构建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抓好县档案局、馆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根据县文明委《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泸文明委发〔〕03号)精神,结合档案部门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县委第十届第四次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州、县文明委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为根本,以争创文明单位为目标,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建设文明环境,培育文明风尚,提升文明素质,提高文明程度,推动我县档案事业与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为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1、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始终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和灵魂工程。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教育职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打牢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2、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一是深化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二是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运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积极参与全县性和县政府机关组织的各种民俗活动和文娱活动。三是围绕“和谐”、“文明”建设,抓好第七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3、组织道德模范学习活动。把学习宣传全国、全省、全州、全县道德模范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和实施公民道德建设的生动教材,着力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在全局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气。
4、深入开展“学礼仪、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着力在提高文明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上下功夫,在倡导文明礼仪、整治公共秩序、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环境四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宣传普及社会礼仪、生活礼仪、涉外礼仪、职业礼仪常识,引导干部职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日常交往做起,养成文明礼貌的习惯。二是开展文明礼仪、文明出行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交通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三是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节约理念,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5、鼓励职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志愿服务风尚,弘扬志愿、奉献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加入到志愿服务行列,努力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二)着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2、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做好职工家属子女预防违法犯罪工作。
(三)着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积极参与“争创文明县城,争当文明市民”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结合部门实际,围绕“管理水平有新改进、职工素质有新提高、整体形象有新提升”的新目标,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2、抓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按照文明单位申报的有关要求,做好文档资料收集整理和硬件环境补充完善工作,积极申报县级文明单位;发挥“党员先锋岗”、“优质服务岗”的示范带头作用,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
(四)着力推进“两个体系建设”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两个体系建设”(转变重事轻人、重物轻人、重典型人物轻普通人物的传统观念和认识,重视所有涉及人的档案的价值,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转变档案工作中重机关团体利用、轻个人利用,重为机关团体服务、轻为群众服务的传统观念和认识,像重视机关团体利用那样重视人民群众利用,建立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切实保障和满足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档案工作的需求,积极主动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服务作用。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统一安排,统一落实,统一检查。及时调整、充实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抓好全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领导和规划。
(二)多措并举,共同参与
要善于运用多种形式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发动全局各科室和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共同促进的良好局面。
(三)求真务实,抓好结合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既要按照全县总体安排部署开展活动,又要注重紧密结合档案工作和本单位的实际。要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近期和长远规划,狠抓落实,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
(四)建章立制,强化管理
建立健全各项精神文明建设规章制度,使之与干部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实行目标管理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