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十一五规划暨中长期发展规划第2页
低劣杂品种以及新栽植的核桃、板栗实生苗。紧跟市场需求变化,积极引进市场竞争力强、效益好的名优特新果树良种,引进良种接穗,大力开展果树嫁接改造工作,努力提高良种化水平。
——设施栽植一批果树大棚。果树设施栽培通过“十五”期间的实践,正逐步被山区群众所接受。“十一五”期间,继续加大果树大棚建设力度,根据果树生产状况和立地条件,正确引导,因地制宜地抓好果树设施栽培,深入挖掘果树生产的内在潜力。
——建设完善一批高标准林果示范园,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林果产业化水平的整体提高。重点抓好核桃、板栗、扁桃、苹果、梨、桃、杏、葡萄、柿子等10大类果品高标准示范园的建设。同时,抓好20个左右的果树专业村,全面带动,提升全区果树管理整体水平。
②产业体系。全区经济林总量和产量虽大幅增加,但也存在销售渠道不畅、产业链条不健全的问题,尚未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这也是林果经济效益不高的原因之一。“十一五”期间争取在果品精深加工和市场化建设上有新突破。
——果品精深加工。“十五”期间引进、发展的华鲁食品、大正食品等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效益良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果品产销矛盾。“十一五”期间力争再引进几家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规模型农业龙头企业,实行果品基地、产出、加工、销售一站式服务,有效解决果品销售不畅的问题,延长产业链条,实现果品的多次增值。
——完善产销体系。加强果品市场建设。在扩大已有的七里堡、仲宫、商家、西营等果品市场规模的同时,再规划建设柳埠、高而等3处果品批发交易市场,避免因销售不畅造成的果品滞销压价,提高群众植树种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果树生产者协会和专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面向市场,面向果农,走出一条协会、基地、农户、市场的产销路子。
2、花卉苗木业。花卉苗木业作为新兴产业和朝阳产业,“十五”期间发展势头强劲,为今后的产业做大做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十一五”期间继续加大力度,新发展4万亩,“十一五”末达到8万亩,并形成规模。坚持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积极引导、扶持唐王、董家、郭店、王舍人、华山等平原乡镇发展种苗繁育和花卉种植。在布局上逐步向济青高速公路、东绕城高速公路、孙唐路两侧集中,建设花卉苗木产业带。坚持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新引进一批花卉苗木龙头企业;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现有企业和种植大户扩大规模。坚持市场拉动,发挥好区花卉苗木协会的作用,搞好市场信息沟通,紧跟市场需求变化。坚持园区化管理,做好花卉苗木产业园区的规划和招商,实现产业发展的聚集效应。
(三)林业生态保护体系建设
生态体系的不断完善,森林资源总量的不断增加,森林资源管护的任务也越来越繁重。因此,“十一五”期间必须进一步健全林业生态保护体系,抓好封山护(育)林、森林防火、资源林政管理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1、实施封山护(育)林及生态林补助项目。封山护(育)林是有效地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全区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持续不断地封山育林,有效增加了森林植被。“十一五”期间,继续加大封护力度,与实施生态林补助项目结合起来,对项目区森林资源实行重点封护,发挥项目区专职护林员的作用,管严管死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以项目区为核心,向外延扩展,扩大封护范围。本着封低即封高,封近即封远,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兼顾,封育管造四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因类施封。“十一五”期间新封山护林10万亩。
对位处高山远山偏远地带、人工造林难度大,比较适宜通过实施人工封育,达到增加植被目的的部分荒山,加大封山育林力度,实行死封,按封山育林的标准和要求,配备护林房、护林员和瞭望设施,建设生态防护隔离围栏,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林业投资,同时又能实现全面绿化。
2、森林防火。始终把森林防火放在林木资源管护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加强装备建设,根据任务需要,配齐必要的通讯、交通和扑火机具。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的管理,提高作战能力,完善区、乡镇、村三级护林网络,搞好护林联防。加强林火监测监控体系建设,科学防火,增加防火瞭望台(塔),安装先进的监控设施,减少监控死角。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森林防火的各项制度,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努力减少森林火警火灾发生起数,减小火灾危害。
3、资源林政管理。严格木材采伐审批程序,坚持实行林木采伐伐前公示制度,强化整个采伐过程的监督。严格实行木材采伐限额制度,减少违章采伐、乱砍滥伐等现象的发生。加强木材运输管理和木材经营管理,规范木材经营市场,加强对从事木材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依法健全各项经营手续。通过各种方式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预防职务犯罪,提高林业案件的查处效能,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
4、森林病虫害防治和动植物检疫。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加大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力度,新建完善林木病虫测报点,配齐必要的防治设施和装备,增强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能力。对柳埠、黑峪两处国有林场进行重点防治。全区林木病虫发生率、监测率、防治率都要达到省、市制定的管理目标,做到有虫不成灾。加强动植物检疫工作,防止林木检疫对象的侵入。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加强对驯养、繁殖、经营野生动植物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管理,完善各种经营手续,依法经营,依法管理,逐步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四)森林旅游业与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
1、林场建设。柳埠、黑峪两处国有林场在保护、管理好国有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争取在管理机制、经营方式、经济效益上有新的突破。特别是国有柳埠林场,在核心区域的森林资源划归跑马岭景区和四门塔景区管委会经营后,如何摆脱目前的困境,盘活其余国有森林资源是亟需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在新形势下,应紧紧抓住市场经济深入带来的重大机遇,打好“柳埠国家森林公园”这块牌子,广泛宣传,广泛招商引资,力争“十一五”期间盘活部分国有资源,努力使林场摆脱困境。两国有林场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对职工进行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培训,转变职工思想观念,激发工作积极性,努力使林场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2、森林旅游业发展。森林旅游经过“九五”、“十五”期间的发展,优势越来越明显,人气越来越聚集。特别是国有黑峪林场与山东鲁建世纪集团以合作形式开发建设的蟠龙山森林公园的成功建成开放,为全区乃至全市森林旅游业的发展树立了样板。“十一五”期间继续发展优势、挖掘潜力,做好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森林公园建设。进一步扩大蟠龙山森林公园的建设规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园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人流、物流在此聚集;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全面发挥森林资源的三大效益,努力由投入期向效益回收期转变。协助做好唐王林场市级森林公园的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工作,修订完善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用市场的手段开发经营森林公园,把唐王林场市级森林公园建设成为全区北部滨河风光休闲旅游的亮点景区。同时,将其他林相较为整齐、环境较好、有一定历史文化底蕴的林片经调查规划后,再申建2处市级森林公园,构建全区森林旅游的大格局。
——休闲观光采摘果园。深入挖掘南部山区经济林的内在潜力,结合“农家乐”项目的实施,在人流集中、交通便利的经济林种植区,因地制宜,积极引导、鼓励单位或个人营建果品采摘园、果园超市等农业休闲观光项目。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引进企业连片开发,形成大型的休闲观光景观园,做足旅游这篇大文章。
3、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柳埠自然保护区是市政府批准的市级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面积为4.5万亩。“十一五”期间,重点是按照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做好制度完善,管护措施落实,区内环境改善和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力争进一步扩大保护面积,整合周边森林资源,积极申建成为国家级或省级自然保护区。
第四章“十一五”林业改革重点
一、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
加快新一轮林权证的核发工作,明确权属,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法律效力,严格保护林权所有者的财产权,维护其合法权益。进一步稳定承包关系。上一轮承包到期后,原承包做法基本合理的,可直接续包;原承包做法经依法认定明显不合理的,可在完善有关做法的基础上继续承包。农户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可交回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处置。对目前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山林,可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将产权逐步明晰到个人。对宜林荒山荒地,总结“九五”、“十五”期间的经验做法,推广柳埠、锦绣川、孙村等乡镇的改革经验,进一步推行分包到户、招标、拍卖等形式确定经营主体;造林难度大的宜林荒山荒地,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一定期限的使用权无偿转让给有能力的单位或个人经营,但必须限期绿化。
二、加快推进林地、林木使用权的合理流转
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鼓励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林地、林木使用权的流转。林地、林木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规范流转程序,加强流转管理,认真做好流转的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流转过程中,要坚决防止出现乱砍滥伐、改变林地用途、改变公益林性质和公有资产流失等现象。
三、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
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民营企业、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四、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
按照林业分类经营改革划定的事权等级和经营类别,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政策措施和资源管理办法。对公益林业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入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商品林业按照基础产业进行管理,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的扶持。继续实施好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助项目,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