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区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实施意见
建立区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的要求,我区不断加大投入,顺利完成了人口计生“三网一库”建设,信息技术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实现相关部门间人口信息资源共享,保证人口信息准确、及时、有效互通,促进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重要意义
(一)建立和应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是推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必要措施,有利于进一步拓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项目,向广大育龄群众有针对性地提供更及时、更优质的服务;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优质服务工作统计评估体系,全面监控和分析优质服务工作、生育水平等指标体系;有利于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服务,扩大社会舆论宣传覆盖面,丰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内容,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二)建立和应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是推动人口计生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途径,对于进一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促进人口计生系统职能转变,增强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工作效率;对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规范各种管理和服务,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建立和应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是推动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有效措施。人口信息交换平台能够利用大量的人口信息,建立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等关系模型,对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进行全面分析;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建设是社会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信息化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职责分工
建立部门垂直负责和领导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相关科室,指定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人口资源的登记、传输和所需信息下载工作,并及时更新、调整所承担的人口信息数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人口信息;加强对人口信息互通工作的监督和审查,定期核查有关资料数据,严禁出现虚、假、错、漏现象,确保共享资源的完整、真实和统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工作开展。
(一)区公安分局以镇街派出所为客户端,对新生儿入户信息进行核实,及时进行登记和落户,定期将新生儿入户,人口迁入、迁出、死亡,流动人口暂住证办理等信息传输到区信息交换平台数据库,查询、下载本部门所需人口信息。
(二)区卫生局以区内有接生条件的医院为客户端,根据管理系统的基础信息,查询育龄妇女的预产期,提前进行接生预约服务,及时将持证中止妊娠、流引产、婴儿出生、新生儿接种防疫信息变更并输入到区信息交换平台数据库,查询、下载本部门所需人口信息。
(三)区民政局以婚姻登记处为客户端,将每天登记、协议离婚、再婚夫妇的个案信息及收抱养子女的夫妇个案信息通过管理系统传输到区信息交换平台数据库,查询、下载本部门所需人口信息。
(四)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劳动就业办和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为客户端,将独生子女户两全保险、双女绝育户养老保险办理情况、进入失业中心的育龄妇女的婚育资料、就业人员的婚育情况和劳务输入输出、劳动力转移育龄人群的基础信息及时向区信息交换平台数据库传输,查询、下载本部门所需人口信息。
(五)区工商分局定期将辖区内流动人口办理营业执照信息及企业注册、注销信息及时传输到区信息交换平台数据库,查询、下载本部门所需人口信息。
(六)区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协调区直各部门网络建设工作,指导人口计生外部网站的建设运行。
(七)区计生妇幼综合服务站每月将新出生婴儿的出生证明发放、育龄妇女节育手术落实、流引产人员信息、术后随访信息、进行优生优育检测的人员信息及时传输到区信息交换平台数据库,查询、下载本部门所需人口信息。
(八)各镇街以人口计生办及村居为客户端,对本辖区内的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及婚、孕、育、节育等正常变动信息及时变更并输入到区信息交换平台数据库,定期查询、下载、核对和上报本辖区内所有育龄妇女的变动信息,以便及时全面掌握本辖区人口信息资源,推动工作开展。
(九)区人口计生局负责组建集信息采集、网上传输、信息查询、综合分析和信息发布为一体的人口信息资源管理系统,并以此为平台,将各级各有关部门联结起来,定期向区直相关部门、各镇街人口计生办反馈、通报、互核相关人口变动信息;并以准生证办理、手册发放为前台客户端,负责审核、办理一胎手册及二胎生育证,并及时在网上发布相关信息和各项人口计生法规政策。
三、组织领导与要求
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动员部署,尽快构建快捷、准确、安全的信息交换平台。
(一)成立区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人口计生、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名单附后),同时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及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促进工作开展。
(二)加强指导,规范工作程序。各相关部门要把每月发生的人口信息及时传输到区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数据库;各镇街要登录区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数据库,及时下载、核对并及时上报婚姻、生育、节育及其他相关人口信息,确保信息全面、准确。
(三)不断加大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的经费投入,确保信息共享工作顺利开展。区财政拨付专项启动资金10万元,用于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初期启动工作。相关部门要拨付一定资金,用于项目的实施和信息交换平台的日常维护,确保信息交换平台正常运转,切实推动全区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