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司法行政工作思路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建设“平安鄞州”为契机,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秩序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二、基本工作目标和要求
以“强基础、促规范、创一流、保平安”为工作目标,提出突出“五个重点”,抓住“四个环节”,强化“三个服务”的工作要求,具体为:
(一)“五个重点”:一是要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二是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三是要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秩序;四是要扎实有效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五是要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二)“四个环节”:一是工作思路抓创新。要深入开展调研,把握发展脉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二是工作任务抓务实。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分解到人,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二是服务质量抓优质。要求局机关干部、基层司法助理员、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全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四是队伍建设抓规范。积极创建市级文明机关,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党员先进性教育,强化“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意识,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
(三)“三个服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强化司法行政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秩序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1、着力抓好各阶层、组织、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通过多种形式,抓好领导干部、中青班以及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并形成一个任前考试和任中测试的考核制度,提高各阶层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开展争创“青少年法制教育‘星级’示范学校”,将法制教育融入到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加强校外法制基地、法制副校长和家长法制学校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的“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新格局。三是抓好企业经营者的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提高经营者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四是加强对农村和社区基层干部的法制轮训和测试,使他们能真正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五是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制教育资源,深入农村、社区,广泛开展各种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同时重视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维权。
2、扎实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企业)”创建活动。一是出台《鄞州区“民主法治村”管理办法》和《鄞州区“民主法治村”考核细则》,加大对“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形成年初申报、年中指导、年末考核的良性循环体系,把“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并开展“民主法治模范村”的创建工作。二是“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按照“以法为准、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指导思想,突出“普法、自治、服务”三个主要环节,做到领导有机构,组织有网络、服务有渠道、活动有载体、管理有制度、经费有来源、阵地有保障、队伍有落实的“八有”工作格局。全面推广钟公庙街道飞虹社区“民主法治社区”创建试点工作经验,扩大“民主法治社区(企业)”创建范围。三是在宁波东方压铸机床有限公司进行“民主法治企业”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围绕“普法教育、厂务公开、制度完善”三大块内容,在部分镇(乡)、街道选择1—2家公司进行局部推广,并向“民主法治学校”、“民主法治医院”等方向延伸。
3、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队伍建设。一是不断拓展普法新阵地,创办“鄞州法治网”和《新法快递》,及时传递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影响。二是进一步增强《鄞州普法》报可看性、可读性,使其更贴近生活、贴近社会,真正成为我区普法工作的有效载体。三是巩固原有法制学校、法制宣传窗、法制宣传刊物等宣传教育阵地,充分整合一切有效资源,发掘潜在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法阵地作用。四是继续办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突出法制宣传重点,丰富法制宣传内容,增加法制宣传效果。同时,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对有关专职人员、联络员和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4、做好“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和“五五”普法规划工作。一是抓紧研究制定好《鄞州区“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标准》和《鄞州区区属单位“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标准》,做好各种资料收集、整理以及查漏补缺工作,适时组织力量做好考核验收工作。二是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并出台《鄞州区“五五”普法规划》,并要求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根据实际制定、出台本单位“五五”普法规划。
(二)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1、贯彻精神,做好参谋,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要求加强“两所一庭”基础建设的要求,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司法所在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中的作用,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帮助解决司法所在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基层设施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把司法所纳入到各镇(乡)、街道将要设立的“综治工作中心”,并保障硬件设施和人员配备,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助理员的主观能动性,真正使司法所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2、加大力度,注重协调,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一是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法院以及民政、工商、劳动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形成合力,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效。二是巩固和推广“防、疏、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开展争创“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活动,提高调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能力,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调处纠纷的“稳压剂”、解决矛盾激化的“减压阀”和双方平等主体的“黏合剂”。三是对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员全面进行一次培训,使其掌握人民调解工作常用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技能,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效率。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离退休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以及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志愿者参加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3、积极引导、化解矛盾,预防和减少**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一是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处置涉法**和突发性群体事件预案要求,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处理**工作,正确引导上访群众依法上访,依法反映问题、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直接为上访群众释疑解惑、化解矛盾,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引导群众法律程序依法解决。二是积极地为**部门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协助**部门对无理纠访的人员进行法制宣讲教育,促使其息诉罢访。
(三)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1、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依法规范进行。一是加强对各司法所执行社区服刑人员奖惩中的指导、监督和督促,努力使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教育、奖惩、帮助时能依法、公正。利用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部门对各地的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行监督,设立公开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二是进一步明确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在社区矫正具体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并在实践中与各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形成合力。三是建立社区矫正管理系统软件,实行数字化管理,提高日常工作效率。
2、运用多种工作措施,保证社区矫正质量。一是加强与法律专家咨询组的协作,不定期地对全区各地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存在困难和法律运用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建议,制定对策,完成立法调研任务。二是建立由心里矫治医师组成的“社区服刑人员心里矫治中心”,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里咨询和矫治活动,使矫正对象能在矫正期内得到良好的教育、帮助和本质上的矫治。三是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制作音像宣传光盘,推广我区经验和做法。
3、结合安置帮教工作,遏制重新违法犯罪。一是进一步完善归正人员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等各项制度,加强对三无的归正人员和没有改造好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的管控力度。二是继续在城镇地区建立和扶持一批过渡性安置实体或基地,进一步规范原有安置帮教基地,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积极开展帮教志愿者活动。三是加大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确保我区归正人员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5%以下;力争社区服刑人员无犯新罪现象。
(五)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努力强化保驾护航功能
1、律师、公证工作。以“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为宗旨,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和执业纪律教育,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努力做到“三个规范”,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提升律师队伍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的水平。继续组织律师参与每个月的区领导**接待日,同时安排一名律师在司法局值班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实行律师值班日制度。根据公证体制改革后公证行业新组织形式的特点, 转变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公证机构的内部管理,重点抓好公证质量的管理。在几个主要镇(乡)、街道设立公证办事处,方便群众办理公证事项,并制定相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