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事劳动局支持劳动创业计划规划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以完善创业政策措施、建立多层次的创业平台为主线,逐步形成“四大体系”:即以小额贷款为主要内容的创业资金支持体系,以创业培训为基础的创业人力资源开发体系,以解决各类创业人群后顾之忧为重点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核心的维权体系。
一、鼓励城乡各类劳动者竞相创业。一是宣传创业典型。开展评选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的十大典型,褒扬他们拼搏进取的精神,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二是开展创业教育。加强对新成长劳动力的创业教育,树立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工作也是创业的观念,增强他们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拓宽他们的创业领域。
二、提供良好的创业和就业环境。一是精心实施“民心工程”。通过建立再就业基地、积极引导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等措施开辟创业渠道和就业岗位。成立“便民家政服务中心”,常年收集用工信息、介绍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下岗职工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兑现优惠政策。继续开展党员干部“一帮一”结对帮扶活动和政府再就业援助活动。二是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工作机制。将小额贷款扶持范围由原来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逐步扩大到自主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外出务工回乡创业人员,并争取适当放宽贷款期限和贷款额度。建立创业项目风险评估机制,加大对创业项目和小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争取小额贷款发放额超过190万元。三是建立创业指导服务平台。将创业服务延伸到街道社区和校园,免费为创业者捉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贷款、政策咨询一条龙服务。四是为创业者提供人才保证。千方百计为企业引进急需人才;开展干部离岗创业调研,创新干部离岗创业体制机制。五是建立基础信息动态管理数据库。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普查、登记,建档建卡,纳入县劳动力市场信息数据库统一储存,实行劳动力市场信息和资源信息共享。六是改善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环境。联合其他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清理和取消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免费向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七是不断扩大劳务输出。扩大境外、省外劳务输出,以基地建设为抓手,以提高组织化程度为目标,积极推进劳务输出基地建设,大力培育劳务输出品牌。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下。至完成新增城镇从业人员累计11000人,每年劳务输出18万人。
三、大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扩大保障范围。继续做好农垦企业职工、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人员、村居书记、主任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继续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充分调动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政策。对于未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自主创业人员,可按城镇个体工商户参保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对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到人才交流中心挂编的自主创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属财政拨款单位的,原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原属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离职创业人员,其1995年9月30日前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三是完善流动人员养老保险接续政策。参保人员在不同统筹区域间流动,前后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可合并计算;参保人员在城乡之间流动,保留其在城镇参保的养老保险关系,按规定缴费达到退休年龄的享受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是大力推进工业园区企业参加社保。进入工业园区的私营、民营和外资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享受个私经济参保的优惠政策,实行低进低保。五是逐步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失地农民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参加城镇基本养基保险的,可选择低比例、低基数的缴费政策,享受相应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突出抓好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重点做好国有企业改制改组、下岗职工等劳动关系处理工作。继续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节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加快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重点对规范劳动力市场程序、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禁止使用童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加大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查办处罚力度。
五、主动服务全民创业。一是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增强创业能力。加大电脑操作、家政服务等大众化技能培训的力度,全年完成免费培训1000人。整合培训资源,扩大培训覆盖面,把县职高和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作为重要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基地,每年完成培训7000人以上。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创业培训,加快创业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发展创业中介机构。二是加强与沿海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以驻外劳务办事处为轴心,建立创业项目开发库,推行“订单式”培训。三是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大力实施“阳光政务”。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联系沟通,赢得更大的支持倾斜。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为全民创业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