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七次党代会工作报告第3页
会矛盾。要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打造平安海城为目标,坚持严打方针,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对各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社会丑恶现象露头就打,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严密防范处理**活动,建立健全城乡治安防控体系和社会预警体系,加大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营造平安、和谐、充满正义的社会环境。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除各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三)抓住关键,落实推进措施
充分尊重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要坚持科学规划。坚持把新农村建设的规划与“十一五”规划相结合,纳入长远,统筹考虑,科学求实,全面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明确新农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统筹规划各项工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尊重群众意愿和首创精神,充分体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充分考虑承受能力,依据生产力发展和财力增长的状况,区分轻重缓急,做到阶段性任务与长远目标有机衔接,防止盲目攀比、急于求成,最终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要充分体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的全面协调发展。突出生产发展的中心地位,紧紧围绕推进工业化,发展现代化,繁荣第三产业,做强主导产业,培育经济增长点,扩大就业再就业,促进人民群众增收。同时,重视精神文明、各项事业、人居环境、民主法制等方面建设,完整把握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使各项内容之间有机相联,形成完整的规划指标体系。要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论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增强新农村建设主体参与实施的原动力。
二要健全推进机制。坚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健全机制,整合力量,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建立任务明确、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以农民为主体,镇区为基础,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建立支农资金保障机制,市本级财政要在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进行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开源节流,依法加大税收征收力度,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制定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大金融信贷向农村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发展,支持园区建设,引导农民和社会投入开发农业、建设农村,形成多元化、社会化的投入机制。认真研究国家、省、鞍山市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针对财政政策、产业导向等方面政策的研究,广泛争取上级在扶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经济项目等方面的资金,整合资金资源,拓宽财源渠道。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坚持城市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加大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发展的支持,深入开展“三下乡”活动,加大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对农民的服务。
三要注重典型引路。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行动,注重把握新农村建设的丰富内涵,突出发展县域经济的中心任务,围绕发展新产业、建设新社区、培育新农民、创造新生活、倡导新风尚、提供新服务、构建新体制,大力开展城乡共建、党群共建、军民共建、村企共建等示范活动,集成资源,整合力量,为不同战线、不同社会层面以及不同资源和不同发展水平的镇村提供典型示范,激发和调动全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特别要充分发挥我市确立的新农村建设20个示范村、20个先进村和20个重点扶持村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分别研究发达镇村、较好镇村和相对落后的镇村建设新农村的模式和途径,实行分类指导。要总结、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评价建设效果,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有机互动、整体推进的全市新农村建设良好局面。同时,认真研究新农村建设中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和新办法,在新农村建设模式、农民增收途径、乡风文明建设、村容村貌改善、民主管理方式等各方面进行创新,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标准和水平。
(四)强化党建,改善党的领导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用创新的思维和改革的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力提升执政能力。要加强各级班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领导干部对自主创新工作的决策意识、执行意识和监督意识,提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要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着力选好配强镇局一把手,把那些真正“能干事、会干事、干好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要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实现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的合理梯次配备,拓宽干部交流层面,完善干部交流机制,促进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流动。要改进领导方式,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研究探索新形式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任用机制。要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推荐、考察、任用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观念,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坚决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良现象,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健全干部选配机制,大力推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公开选拔、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和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等做法,继续坚持镇局党政正职全委会票决制,逐步探索镇局主要领导干部的配备上会办法。要以解决干部“能下”为重点,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末位淘汰制度,逐步形成择优进入、有效激励、正常退出的良好环境。要建立科学的干部考评机制,以领导干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实绩为重点,进一步健全《镇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增强考评工作的操作性、约束性和准确性。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诫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各项制度,保证和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三要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巩固教育活动成果。认真总结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着力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要提高党员素质,建立长效的学习培训机制;加强党员规范管理,建立和落实党员组织生活、民主评议、监督约束等制度,推行党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重视退休、退职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要保障党员权利,建立多元的党内民主参与机制,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树立以人为本、服务党员的人文观念,开展党员结对帮扶活动,设立困难党员帮扶基金,推进老党员安居工程,提高党组织的亲和力、向心力和凝聚力;;要发挥党员作用,积极探索党员服务群众的方法途径,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优化党员结构,建立规范的自我纯洁机制,健全党员评议、党员警示、限期整改和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制度。
四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打牢党的执政基础。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积极探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方法途径,制定并出台村级干部的选人用人标准,完善村级干部管理制度,切实将各级党组织打造成领导新农村建设的坚强战斗堡垒。在农村,要继续开展“三级联创”活动,进一步明确管党职责,严格落实考核评比和奖惩制度,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管党意识模糊,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深入开展“三培养”和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增强村级班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切实解决农村党员理想信念淡化、致富带富能力不强的问题。加强后进村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切实解决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的问题。选好配强村党支部书记,大力推行村党支部书记与村主任一身兼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规范村“两委”班子工作制度,切实解决村“两委”班子不协调的问题。在社区,要积极开展创建“五个好”、社区党建示范区和社区党员自愿者服务等活动,建立完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切实解决社区党员教育难、管理难、活动难的问题。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以扩大党的覆盖面为重点,充分利用依法组建工会等优势,加大党组织建设力度,着力消除党建工作空白点,实现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组建率、企业党建指导员选派率、企业党的覆盖率等三个100%的目标。在机关,要大力开展“四型”机关建设和“双佳”竞赛活动,全面提高党政机关建设水平。
五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深入开展反腐败倡廉教育,特别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五进”活动,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促进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要推进源头治腐,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投资体制改革,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搞好纪检监察机关对派出、派驻机构的建设管理,促进职能充分发挥。强化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投资服务,严厉查处“三乱”行为,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要坚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及商业贿赂案件、失职渎职案件,特别是发生在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的腐败案件,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同志们,面对时代的要求、发展的重任、群众的期盼,让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在中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