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汇报
林业是乡的支柱产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乡农村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又一重大改革。两年来,乡党委政府按照上级要求,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积极开展林改的各项工作,行动果敢、效果明显、影响深远。现汇报如下。
一、林业发展情况
乡是全县“最边、最远、最穷、最热”的一个乡,地处“三地州四县”结合部,是一个壮、苗、瑶、彝、汉五种民族杂居的民族乡。国土面积561.38平方公里,辖11个村委会、116个村民小组,有6286户、26719人。境内山高谷深,最高海拔2030.5米,最低海拔737米,属低热河谷槽区,全年基本无霜,适宜于多种植物生长,有利于发展林业。
全乡有林地面积56万亩,森林植被覆盖率达59.5%。人工造林32万亩,其中,经济林8万亩,新造林地12万亩(集体土地造林5万亩,国有土地造林7万亩),人工商品林已成材12万亩、蓄材量达140多万立方米。天然林24万亩,其中国有林16万亩,集体林8万亩。目前,可用于造林的25°以上的坡耕地12万亩,在落实率先在全市实现森林植被覆盖率达60%的目标中,有基础、有义务、有信心当好林产业发展的排头兵和主力军,按“林业立乡”的发展战略,将实现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森林植被覆盖率达85%以上的目标。
多年来,各族群众的造林活动从未间断过,但大规模的造林活动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部分农户造林。1988年至1996年,部分群众利用世行贷款造林、与县煤炭局林业局联营造林、集体造林和个人造林,共造人工杉木林12万余亩。第二阶段为全民造林。、两年全乡累计采伐人工商品林5万余立方米,实现产值2500多万元;将设计人工商品林采伐蓄积3.6万立方米,林农可实现产值1440余万元,人均将增收539元,;因为林业经济的凸现激发了全乡群众造林的积极性,近三年来全乡造林达10万亩,累计造林总面积已达20多万亩。
二、林改推进情况
为切实把山林还权于林农、还利于林农、让利于林农,乡党委、政府于在坝林村试点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在全乡整体推进林改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九条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林改方案,并在试点村的基础上作进一步完善。二是工作人员到位。以林业站技术人员为主、抽调工作人员29人、村组干部92人参加林改工作,分成外业组和内业组协同进行。三是工作经费到位。省、市、县划拨的经费按时到位,已达8.5万元。四是宣传培训到位。采取召开培训会、张贴标语、与群众座谈、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明白了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知道了改什么,怎么改。五是排查调处纠纷到位。成立了勘界调纠组,排查各种山林矛盾纠纷36余起,其中州市际1起、村委会间10起、组与组之间25起。六是勘界确权工作到位。在勘界中采取自外而内、内外结合的方式推进,先勘测村与村的山林界线,再勘测组与组的界线确权。目前11个村委会共勘界120余条。七是逐户宗地调查到位。坝林村委会经过一年的林改试点工作,已全部完成宗地调查登记620户3163宗,完成率为100%。其他10个村委会中已在窝德村委会的未益、新寨、笼嘎村委会大、大罗多4各村子完成了宗地调查,共为610宗。八是及时核发林权证。9月25日,在林改试点村坝林村委会召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证现场会,参会人员300余人,231户群众领到林权证302本,确权林地面积31000亩,宗地1100宗。目前,坝林村委会林权证已全部打印完毕,还准备发放880本。九是及时完善痕迹管理。参照县林改办要求,及时把文字材料、表格、图片、录像等各种材料规范归档,以备查用。
(二)七项成效受益林改群众
目前,试点村委会14个村小组620户主体改革工作基本完成,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取得阶段性成效,使林改群众深受裨益。一是产权得到了明晰,维护了林农的合法权益。在林改试点工作中,因村制宜、依法依规,按照林改政策,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林改路子和经营模式,在均山、均股、均利等方面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格操作程序,较好地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农村经济和林业发展的产权不清、责任不明、利益主体不落实等问题。同时,林权明晰到位,有利于森林资源的管护,提高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各村小组都制订了天然林、水源林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人员。二是群众的造林积极性明显提高。在林改试点期间,紧紧围绕“农民得实惠、生态效益得增长、林产业得发展”的目标,大力调整林产业结构,让林农真正把山当地耕,把树当菜种,群众在承包地和自留山、承包山上大面积植树,树种逐步多样化,造林育林护林积极性提高,已初步形成个人、集体、私人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格局,逐步由过去的集体造林、国家补助向集体、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经济成分并举的多元化格局转变,全乡呈现出空前的造林热潮。据统计,林改以来,全乡新造林面积超过10万亩。三是生态得到了保护。在林改试点中坚持“林农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基本准则,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好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关系,历史与现实的关系、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充分依靠群众,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确保了森林资源的安全,在试点村初步形成了林农自我实施、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全乡上下造林、护林、营林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为推进生态建设,做大做强林产业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四是基层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整个林改试点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民主决策,村民有了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下制订各村林改实施方案。群众民主决策的意识得到增强,民主建设进一步加强。同时,干部群众一起进行各村林地权属的界定,一起调解林改的各种争议和纠纷,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五是促进林业分类经营的实施,有利于商品林的灵活经营。这次林改,明晰了生态公益林、商品林的产权,加强了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有利于放活商品林的管理,促进了林业分类经营的实施。同时,为林地、林木的流转创造了条件,有利商品林的灵活经营。六是培养锻炼了一批干部。林改既是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的过程,又是一个培养锻炼干部的过程,更是检验干部作风的平台。参与林改的干部们都以群众“愿意不愿意、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标准,处处显现出无私奉献的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大家既是林改政策法规的“讲解员”,又是山林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既是组织实施林改的“指导员”,又是勾图画线的“技术员”,牢固树立一切为了林改的思想观念。自从启动了坝林林改试点村,参与林改的干部就下村蹲点驻扎,工作在林改一线,切实为我乡的林改做出了无私奉献。七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以及“尊重民意”等林改政策的落实中,工作队员紧紧依靠群众,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有效拉近了相互间距离,增进了了解,培养了感情,密切了关系。
(三)五条经验为全面推进林改做借鉴
在林改试点工作中,乡还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出了路子。一是加强领导是关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民心工程,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改革是否成功,是否能让群众从改革中真正得到实惠,关键在于加强领导。乡党委政府自始至终都加强对林改工作的领导,乡、村、组三级都分别成立了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单位齐心抓、上下联动合力抓”的工作格局,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为顺利推进林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二是政策到户是基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生产关系的又一次重大调整,牵一发而动全局。改革涉及面广,内容多,技术性高,政策性强,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坝林试点村林改工作的开展,一方面对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学习培训,使工作人员提高理论、吃透政策,在实地操作中提高技能。另一方面,在群众中采取召开党员干部会、群众代表会、群众大会,进村入户宣传、田间地头交流、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知道为啥改、改什么、怎么改,做到改革内容让群众知道,改革方式由群众决定,把群众参与林改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通过广泛宣传教育,打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三是尊重民意是根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通过改革,“还权于林农,还利于林农、让利于林农”,因此,我们在试点村开展林业改革工作中,一是深入摸底调查,了解情况,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因村而异制订改革方案,各村小组的方案均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群众讨论表决通过,不搞一刀切;二是在推进改革工作中,不但严格依法依规,更尊重群众意愿,以群众利益为根本,积极宣传和发动群众, 让群众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和参与改革,全面推进林业改革,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变通、执行政策不走样、遵循程序不减少。四是调处纠纷是突破口。山林土地权属纠纷,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的一个难点,包括州市际、村组间和户与户之间的山林权界线纠纷,在推进试点村林改工作中,我们始终以调处纠纷为突破口,边勘测界线、调查宗地,边排查调处纠纷。问题不大,情况不复杂的,当场调结;情况复杂,难度大的,分别做好双方思想工作,找依据,依法依规调处,认真解决林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做到了在改革中确保稳定,在稳定中顺利推进改革。五是分工协作是重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点多面广,情况复杂,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为使各个工作环节顺利进行,我们加强团结,分工协作。在整体上,业务技术指导组和山林纠纷调处指导组互相配合完成全乡林改工作任务。根据试点村实际情况,又把工作人员分成勘界调纠组、宣传和业务实施组、后勤保障组,各个工作组在林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协调,确保完成林改任务。
三、存在困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林改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
(一)思想意识落后。少数领导、干部、群众的认识还不到位,畏难情绪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