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治理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区系统外单位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299面,其中教育系统282面,其他单位17面。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据不完全统计,我区个人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共有460多面,其中已办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许可证》92面,已发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通知书》200多份,其它的正在进一步查实中。
二、主要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了加强对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管理,我局确定一名副局长具体分管此项工作,由局社会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日常管理。
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营造依法管理的良好氛围。为了在全社会形成依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共识,我局一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起草印发《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和通告》等宣传资料13500多份,制作了录音带和宣传标语,累计出动车辆86次,到安装使用地面卫星接收设施较多的张义镇、红星镇、双城镇、洪祥镇、永昌镇、黄羊镇和武南镇等10多个乡镇多次进行了集中宣传。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是特殊商品,私自销售、安装和使用都是违法行为。通过形式不同的宣传,大大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认识,初步营造了依法管理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良好氛围。
3、强化管理,狠抓落实,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近年来,我局一直坚持把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采取“边摸底、边检查、边宣传、边管理”四位一体、同步运行的管理办法,狠抓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几年来,社管办的同志们平均每年下乡都在120天以上,范围涉及38个乡镇的大部分行政村。结合全省几次专项整治行动,尤其是针对年底农民外出打工回来集中购买安装卫星接收设施的现实情况,我局都要积极联合工商、安全、公安等部门,在乡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仅今年元月份的专项行动中,我局就查扣非法设置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4套,对符合设置条件的现场办理《许可证》3套,有效地遏制了私装滥买的势头。与此同时,我局还在专项行动中,对城区居民安装“小耳朵”的问题进行了查处。经查,我区无安装“小耳朵”的现象。
三、存在的问题
1、按照职责分工,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销售由工商行政管理门管理。由于销售环节查堵不严,个人安装后,我们再进行事后查处和管理难度很大。我们也配合工商部门进行过多次清查治理,但成效不大。
2、上级批发环节混乱,不法商贩有利可图,导致非法销售和安装现象增多。据调查,我区境内非法销售安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都是从兰州市场批发来的,由于价格低,农民也觉得便宜,导致不法商贩有利可图,违法销售、安装现象屡禁不止。
3、个人设置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主要分布在偏远地区,一些不法商贩私下违法销售,甚至一些区外“游商”驾车拉着设备上门推销安装。这种乱销售乱安装使用的现象给我们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四、意见和建议
1、请求省广电部门查根堵源,严格管好兰州批发市场,使没有销售安装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进不到货,才能有效控制乱销售乱安装的势头。
2、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门加大对销售商的管理,要求所有销售者必须持证购买,否则不予销售。只有突出了事前监管,才能有效地管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