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整改汇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整改汇报
8月1日区人大组织的座谈会结束,8月3日(星期三)次区质监分局马上组织了全局职工大会,通报了座谈会的情况,传达了区人大对优化发展环境的5亮要求。同时,就针对人大调研中向区质监分局反馈的问题进行了亮摆和讨论,明确提出了要求:1.摆正位置,尽管质监分局是条管单位,更重要的是我们是政府的职能部门,首先应当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2.提高认识,优化发展环境质监部门责无旁贷,首先应当积极做贡献;3强化意识,质监工作的好坏,维系发展环境的优化,关系地方经济的发展,首先应当勇挑担子;4.履职问责,充分正确地履行职责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具体体现,首先应当依法行政。全体干部职工要围绕人大调研提出的问题,围绕行政执法中不能正确履行职能的问题,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功能弱化的问题进行大讨论,做到不讲客观原因,没有对立情绪,不去埋怨什么,深层次查找问题,逐一拿出整改措施。区质监分局要根据人大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结合落实我局提出的“监督执法五不查、警示教育六不罚、支持企业五免费”的承诺,认真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将重点放在整改和落实上来。
一、座谈会上反馈的几个问题。
(一)对企业的计量器具及煤矿的地衡检定收费过高;
(二)对企业进行重复检查和对同一问题的重复检查;
(三)在检查过程中程序不完善;
(四)不通知企业对其实施突击检查;
(五)免检产品交3万元便可办;
(六)代码年检能否取消;
(七)重监督、重罚款、重收费、轻服务。
二、以上几个问题的针对性说明。
(一)关于对企业的计量器具及煤矿的地衡检定收费过高问题的说明。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晋价费字[]367号文件《关于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调整并提高了11类856种计量器具的检定修理标准。这次调整和提高是依据国家的核定原则,参照外省的收费水平并结合我省的实际,考虑到提高幅度较大和企业承受的能力,规定采取了划分时段、逐步到位的原则进行实施。即实施新标准后的第一年内,按照核定标准的80%执行,第二年内,按照90%执行,第三年后按照100%执行。譬如煤矿的地衡检定,新标准规定3000kg以上的地衡,检定费标准为60元/吨,20吨的地衡收费标准为6020=1200元。全省系统县区局分局的技术机构划归市级局,区质监分局未设有计量检定和产品检验机构,全市质监的检定机构统一按照新标准执行。
(二)关于对企业进行重复检查和对同一问题的重复检查问题的说明。
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同一问题重复检查的问题,在区部分企业发生,区质监分局在上下协调沟通上,负有责任并且做的不太好。针对企业的产品进行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省、市局都在年度列有计划;对于涉及安全的产品企业,譬如:食品安全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企业、化学危险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管理企业、强制认证产品企业、执行强制性标准企业巡查和监督是不定期的。省、市质监部门对重点企业要进行监督,特别是要实行证后监管;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产品缺陷和问题,特别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要反复督查整改,彻底消除隐患。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创造优良的生产环境,避免重复进企业和多头执法,省局、市局制定并执行了进企业派出制度,严格执行“山西省减轻企业负担实施办法”,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这给区质监分局提出了工作的新要求,在做好区域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同时,注重做好上级部门工作协调,不上交矛盾、不推委责任,树立正确的为企业服务的宗旨。
(三)关于在检查过程中程序不完善,存在查封库房的现象问题的说明。
榆次区分局的执法程序是完善的,分为检查立案、调查取证、初步审核、审理决定、结案执行5个步骤,涉及了查案、办案、审案、裁案4个部门。该局在各步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查、办、审、裁相互分离的案件办理原则。
查封库房是我们接到群众的举报后,对于有问题的产品进行查封,经调查审核后,也可根据规定予以解封。查封库房是我们行政执法的一个程序。
(四)关于不通知企业对其实施突击检查的问题说明。
现阶段,我们工作的重点是“两个安全”,即特种设备和食品的安全。为了排除“两个安全”的隐患,我们主要的工作方法,也是最有效的方法是对企业实施巡查制度,也只有定期不定期地对企业进行巡查,才能有效的看到问题的所在,及时予以纠正存在问题,消除隐患,为百姓把好“安全”关。
(五)关于免检产品交3万元就能办问题的说明。
在实施企业产品免检过程中,我们严格的按照国家对免检产品的申报程序:申请材料经市(县、区)及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后,报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审查、签署审查意见,报国家质检总局审定,费用是由物价部门制定的,不存在交费就办免检的说法。目前,榆次辖区内的免检产品只有远大线材一家。费用包括产品委托、检验费、公告费等,费用统一由国家局收取。
(六)关于代码年检能否取消问题的说明。
区质监分局没有代码颁证机构,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企业的代码颁发、年检均在晋中市局。代码的年检规定由国家局制定。根据建立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的技术要求,各级代码机关除赋予每一组织机构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之外,还采集了供政府部门应用的相关公共信息。由于组织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机构类型、经济行业、经济类型以及地址等信息项经常发生变化,为确保代码所标识的对象相关信息的准确性,避免政府管理部门在应用组织机构代码过程中产生歧义,因此,对代码证书和相关信息项必须实施年审制度。
(七)关于重监督、重罚款、重收费、轻服务问题的说明。
重监督、重罚款、重收费、轻服务是职能部门多年来较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共性的问题。区质监分局程度不通地也存在问题,同样也成为了今后改正努力的工作方向。问题的存在是社会在转型时期的必经的阶段。加之质监系统成立的时间比较晚,基础比较薄弱,素质有待提高,职能的扩张与自身的发展不相适应。问题的存在虽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是我们要积极的应对,采取措施,彻底纠正改变这种现象,作服务企业和经济发展的大文章。
三、我们采取的几项整改措施
针对人大在调研中向我们提出的反馈意见,我们要积极主动的进行整改,提出以下针对性整改措施。
(一)真正履行监督执法五不查(对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免检产品免予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获国家、省质量管理奖的企业的产品,免予监督抽查;取得生产许可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获证当年不检查;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产品试生产期间不检查;新开办的企业生产非关系安全健康的产品,投产半年内不检查)、警示教育六不罚(企业生产中偶尔出现的质量问题,经指出改正的不予处罚;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属次要技术指标不合格且已采取措施纠正的,不予处罚;新开办的企业,首次出现质量问题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整改,一般不予处罚;企业按合同约定为用户生产的不上市销售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按合同约定办理不予处罚;下岗职工开办的企业,出现一般质量问题,帮助整改不予处罚;集团公司的产品标注集团公司名称和地址不规范的,责令改正,不予处罚)、支持企业五免费(国有企业改制,需变更的各种证件免费;新办企业首次送检产品免费;为下岗职工开办的企业、困难企业提供质量管理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标准查询免费;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投产一年内产品监督检查免费;残疾人员开办的企业,监督检查产品免费)的承诺,将其视为区质监局优化发展环境的标准来执行,并纳入到年度政执法的考核内容中。
(二)加大对部门职能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在形式上,主要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通过晋中电视台、晋中经济频道举办“质监在线”栏目解决热点问题,提高企业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意识,促进在用设备的检测率。利用电视的游走字幕和移动、联通群发短信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提醒服务、打招呼服务。
(三)与人大建立重大专项整治活动的联络制度。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安全产品实施监督和行政行为的部署。要与人大专门委员会沟通,并邀请人大领导或委员参与重要行政行为的依法行政实施过程。
(四)定期向人大和政府书面汇报区域内产品质量状况、食品安全检定结果和特种设备检验状况。围绕区域经济的特点和产品结构调整,提出信息平台。
(五)定期不定期组织企业座谈会、恳谈会、情况汇报会,邀请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参加。大家坐下来,面对面地进行沟通和对话,取得社会各界对质监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同时,认真研究、重点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六)实施由人大等单位参与的企业质量信用监管评价制度。人大实施的是监督职能,通过对企业一年中的产品质量管理、安全监管和产品监督所存在的重大缺陷进行评价,并提出下年度整改意见和建议,反馈与企业。
7、首先在工业园区、修文工业基地开展优化发展环境重大举措,在工业园区成立质监工作信息站,通过信息站积极沟通协调市局及直属单位收费与服务、监管与服务的重大事项,真正发挥工作信息站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作用。
8、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教育。定期回访企业并建立中层以上干部与企业一对一联系制度。变事后监管为过程监督。
9、实行回访卡制度。对企业的巡查和行政执法,企业在其行政行为结束后,填写满意度测评表,并在回访卡填写技术规范指导和质监温馨提示。
10、严格执行责任过错追究。在对具体的问题上,坚持责任到人的原则。谁出事谁负责,做到了职责明确,奖罚明确,决不姑息迁就过错责任人。
环境问题是社会问题,需要社会方方面面共建,环境问题又是具体问题,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共同维护和推动,正确履行职能、严格依法行政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具体体现;反过来,优化执法环境是履行职能的保证。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行承诺,正确确立工作定位,找准依法行政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点,为榆次区域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