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情况汇报
为了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我们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以及投诉举报专查等劳动保障监察方式,对企业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以来,全市接待女职工投诉举报人次,调查处理涉及女职工的案件余件,责令用人单位为女职工补签劳动合同万余份,社会保险扩面涉及女职工余人,切实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女职工法律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首先,要求每位劳动保障监察员始终坚持将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穿于劳动保障监察全过程,增强用人单位和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其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第三,在市区主要街道、社区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现场咨询活动,发放有关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增强女职工学法用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第四,劳动保障主办监察员在日常巡查的同时,加强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政策咨询,并主动上门提供服务。随时掌握企业动态,提高女职工法律意识,帮助企业规范用工行为。
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投诉举报专查力度。实行劳动保障监察“110”和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制度,确保来电、来访、来信、来邮等各类维权渠道畅通无阻。对于女职工的咨询、投诉和举报,我们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坚持使用文明用语、做到首问负责,并且向女职工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对于受理的案件,我们加大劳动保障监察举报专查力度,依法规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程序和管理办法,保证符合立案条件的各类案件立案率100%,使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
三、加大监察力度,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为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我们依法对用人单位使用女职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用人单位有违反国家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我们加强宣传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根据各类用人单位和行业特点,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建立用人单位基础档案资料,积极指导帮助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及时发现并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为女职工提供安全的生产环境,保障女职工在孕产假期间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