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岗职工生活费发放和各项保险金缴纳情况的汇报
关于下岗职工生活费发放和各项保险金缴纳情况的汇报
按上级有关政策,下岗职工在“中心”托管期间,应按时足额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到目前为止,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基本正常,但各项社会保险金均未缴纳。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上述资金依据政策规定应按“三三制”的原则筹集,即财政、企业、社会各负责三分之一,由于我县有下岗职工的企业大多为停产或半停产企业,资金筹集十分困难,社会筹集部分由于各方面原因也很难全部到位,所以我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基本上由县财政全额拨付。
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
从年月份起至年底,共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万元。其中年发放万元,年发放万元,年发放万元。其标准起初为每人每月元;到年月,按上级规定每人每月上调%,经县领导商定,国有企业每人每月为元,集体企业为每人每月元。截止到目前,尚欠在中心的名下岗职工个月的基本生活费,欠发总金额为万元。年,已发放月份生活费万元,到今年月底前还需发放万元。
三、各项社会保险金欠缴情况
按上级规定,下岗职工在“中心”托管期间应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金,由于资金问题,始终未缴纳。据测算,到年月底,共欠缴养老保险金万元,其中国有企业万元;欠缴失业保险金万元,其中国有企业万元;欠缴医疗保险金万元。以上三项合计万元。
四、下岗职工出“中心”善后情况
按上级规定,下岗职工在“中心”托管期限最长不超过年,到今年月底,下岗职工已全部满年,按规定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救济金。下岗职工的失业保险金虽均未缴纳,我们认为也应按规定让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发放失业救济金万元,其中国有企业万元。
综上所述,目前在中心托管的名下岗职工出“中心”前后,需支付基本生活费、各项社会保险金、失业救济金总计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