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第三季度工作汇报第2页
状元。全市考生上重点线人数3277人,比去年增加1152人,增幅高达54.21%;上本科线以上人数7416人,比去年增加1505人,增幅达25.48%,创历年增幅最高水平。⑶ 美术、音乐、体育类考生上线人数有新突破。全市美术、音乐、体育类考生上线总人数1968人,比去年增加680人,其中本科线以上775人,比去年同批增加了188人;上第三批线1193人,比去年增加了492人。美术类上线1343人,比去年增加489人;音乐类237人,比去年增加83人;体育类432人,比去年增加91人,成为高考新的增长点。
㈢ 教育科研成果显著
⒈科研力量增强。申报立项课题399项,课题研究从纵向、横向拓展,队伍不断壮大。
⒉科研课题等级高。近年来立项的课题,有全国“十五”科研规划课题与其子课题、省与省教育学会“十五”科研规划课题13项,全国和省其他有关部门的子课题、实验校课题30多项。获得立项的课题中,重点规划课题35项,一般规划课题339项,备案课题25项。
⒊科研成果不断涌现。立项课题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围绕发展优质教育、区域素质教育模式、新课程实验、主体性发展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建设与应用模式等开展研究。结集出版了《探索、求实、创新》、《区域教育新追求》两本优秀教育论文集和一本教育课题研究优秀成果集《理念、探索、求真、创新》以及教育科研专题课题成果编著《区域教育现代化的研究与实践》。
㈣ 义务教育阶段课改初显成效
课改给教学工作带来了七大变化:一是教师角色的变化。由“居高临下的权威者”转变为“平等中的参与者”;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由学生的管理者转变为学生的引导者。二是教学行为的变化。由以往的孤军作战过渡到团队的紧密合作;由素质单向型教师过渡到素质综合型教师;由拘泥于教材过渡到开发课程资源。三是教学方法的变化。教学方法开始呈现多样化趋势,教师不再拒绝一个问题的多种解法,也不再拒绝“超乎常规”的奇思妙想。四是学生学习方式的变化。学生开始尝试自主合作与主动探究的学习方式所带来的愉悦和成功感,开始学会在合作交流中分享学习的快乐,敢于展现与众不同的想象与创造。五是探索教育教学新思路。校本课程、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论坛等与新课改相适应的教学思路层出不穷。六是课堂的变化。课堂氛围变活了,以教材知识为教学中心的现象减少了,教学面拓宽了,师生关系平等了,师生感情融洽了,与众不同的见解越来越多了。七是考试制度与教学评价的变化。发展性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教学实践的改进。
㈤ 招生考试工作进展顺利
我们坚持“依法治考”,“依法治招”,营造了公平、公正的考试和招生环境。一是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二是考风考纪宣传教育落实到位,涉考人员工作责任制有效防止了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三是逐步推行网上巡考工作,推进考场建设。四是高中阶段学校扩大面向全市招生规模,首次实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录取,实现档案电子化,开展英语口语考试和信息技术考试试点工作,实行了计算机辅助考试(即“人机对话”),首次启用中考网上指挥系统,确保了考试过程中考试信息的及时传递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五是小学、初中的入学办法以居住地为依据,遵循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在户籍所属区的范围内升学。同时制定了相关的照顾和优惠政策。
三、举办了庆祝第二十个教师节系列活动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二十个教师节,我局精心策划了一系列庆祝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㈠ 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
我局制定了《佛山市教育系统教师节庆祝活动方案》,围绕“安教乐教,丰硕人生”的主题,按照“隆重、热烈、高雅、务实、简朴”的原则,精心策划了第二十个教师节庆祝活动。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有教师节表彰大会,有教师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有慰问活动,有文艺汇演,有教师代表座谈会,有教育行政机关篮球比赛等。例如,9月6日至8日,由我市近年来获得国家或省、市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9名优秀教师组成的佛山市教育系统庆祝第二十个教师节优秀教师事迹报告团,先后赴各区作报告。9名教师分别介绍了自己的感人事迹和 “教书育人”的心得体会,每场报告会的听众均达1000多人。9月7日,我们分别召开了来自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和市直大、中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查找阻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突出问题,共商教育改革发展大计。
㈡ 活动组织规格高,气氛隆重
为开展好今年教师节系列庆祝活动,我局特别重视提高活动的组织规格,确保活动隆重展开。首先,成立了佛山市庆祝第二十个教师节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冯彦荣任组长,副局长杨晓勤、苏年福以及局纪检组组长吕宝生、局助理调研员陈瑞虹任副组长,各区教育局局长和市教育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在活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精心组织下,各项活动按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第二,注重以政府名义开展活动,使活动定位较高,气氛浓重而富有影响力。如9月8日的教师节表彰大会,以市政府名义组织召开,广东省委常委、佛山市委书记、佛山市人大主任黄龙云带领市五套班子领导出席了大会。会议由副市长杨锡基主持,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绍棠作了重要讲话。五套班子领导还分别为今年被评为佛山市教育系统的50个先进单位、300名优秀教师和200名先进教育工作者颁了奖。9月6日,组织有关人员分两个组分别赴各区慰问生病住院治疗的教师代表。这次慰问,有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教育局的领导参加,体现党委、政府对教师的尊重与关怀。
㈢ 活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基于上述认识,我市把今年教师节庆祝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在各项活动中,省、市各家新闻媒体纷纷跟踪报道,使活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不少群众和教师评价说,今年教师节活动内容如此丰富、组织规格如此之高,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教育,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努力创造有利条件发展教育。同时把教师队伍建设摆在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使全市广大人民教师不断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们表示,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教育部门的直接领导下,今后将继续团结一致,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建设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推进产业强市、文化名城和现代化大城市建设而作出更大贡献。
四、启动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
国家教育部决定,广东、山东、海南、宁夏四省(区)作为我国首批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省,从今年秋季起全面启动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精心筹备、周密部署、大力推进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
㈠ 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稳步推进课改实验工作
顺德、南海、禅城区在认真总结义务教育课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秋季,高中一年级又进入课改实验;三水、高明九年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阶段的起始年级也于今年秋季开始全面进入课改实验。要求教师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
㈡ 积极开展课程创新,开发地方课程
我市从实际出发编写了各具特色的南海、顺德、佛山三套信息技术地方教材。南海区还开发了小学和初中的《综合实践活动》、《知识产权教育读本》等地方课程教材。
㈢ 加强网络环境建设,构建支持课改的创新平台
我们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深入学科、深入课堂,改革传统教学模式,构建网上教学系统和网上教研系统,实现学科资源的有机整合和高度共享,使一大批既有出色的学科能力、又有过硬的信息技术水平的教师脱颖而出,成为网络时代的新型学科带头人,充分发挥网络资源的优势,运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为学生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展示学科内容的丰富世界,扩大学生的视野,丰富学生的感性认识,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
㈣ 大胆探索教学评价体系,改革教学评价,夯实课改基础我们注意加强研究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的关系,在评价的方式上重视创新。在完善建立学生学习档案、学习成长记录袋的同时,还进行了学生作业评价的改革,学生测验与考试的改革。不但关注教学中是否让学生感受到理解、信任,而且意识到测试中的人文关怀对学生的重要性。随着教师对评价认识的不断深入,不少学校开始尝试以人文化的测试来评定学生的阶段性学习情况,努力做到让学生测试前轻松自信,卷面设计富有人文色彩,题目要求活泼有趣,测试内容注重整合,测试成绩重在激励。消除学生学习的紧张心理,激励学生产生更大的学习热忱。
在世纪之交进行的这场新一轮课程改革,必将使基础教育从教育思想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都鲜明地反映时代特征。通过课程改革,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搞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对于推动我市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全市教育优质、均衡、持续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我市已全面进入了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阶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学校都把课改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取得了初步成效。
五、“一费制”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是切实治理学校乱收费,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一项重大举措。“一费制”的推行,不仅有利于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而且有利于落实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推进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两年多来,我市在实行“一费制”过程中,一方面坚决狠抓治理乱收费,一方面不断加大了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齐抓共管以及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一费制”工作不断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按省的部署,从秋季开始,我市中小学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书杂费,高中收取学杂费。全市中小学收费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实行教育收费公示,统一收费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