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务公开实施方案[自来水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关于印发%26lt;厂务公开制度%26gt;的通知》精神,促进公司厂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推广,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企业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推进公司系统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以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结合自来水公司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行厂务公开,以“三个代表”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加强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为核心,以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厂务公开的透明度,推动企业管理和经济效益达到新水平,确保企业的两个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
二、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企业重大经营决方案(包括企业改革、改制方案、企业内部承包、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等重大事项。
2、企业经营状况(包括年度生产经营指标及完成情况、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物质采购等)。
3、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包括主营业收入、支付的各项费用等)。
4、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包括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定和履行情况、职工养老、医疗、工资、奖金分配、社会保险基金缴纳情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应该公开的事项)。
5、与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主要包括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领导人的工资、奖金、用车、通讯工具的使用情况等)。
三、厂务公开遵循原则:
1、“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是指全厂重大经营决策,及涉及职工利益,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2、“实事求是”的原则,厂务公开制度,要实事求是,重视实际效益,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准确可信。
3、“方便群众”的原则,厂务公开其目的是接受群众监督,把工作做的更好,所以必须方便群众简便可行,为多数职工群众所理解和接受。
4、“有章可循”的原则,确定公开内容后。我厂将根据有关
部门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出具体的、周密的、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对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标准、时间及监督考核办法,都要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要与局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5、“服务中心”的原则,在企业里任何工作都要服从服务与生产经营这个中心,服从团结、稳定、发展的大局。
6、“分层次公开”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在全厂的不同层次和范围公开,做到制度、程序、监督执行情况四公开。
四、厂务公开制度的形式。
1、建立厂务公开公开栏。
2、利用板报、画廊等多种宣传形式,公布应公开的内容。
3、通过不同层次的干部会、党员会、职工代表大会,及时公开应公开的内容。
4、建立《主人翁信箱》收集职工群众建议和要求,便于公开。
五、民主监督的办法。
1、建立“建议和监督信箱”,全厂的干部、职工的重要建议,对违法、违纪人和事的揭发检举,都可通过“监督信箱”及时反映到有关领导。
2、厂工会聘请若干名职工群众和退休职工担任厂务公开监督信息员,经常与他们沟通信息。
3、组织召开由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全厂职工的正确意见和要求,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
4、通过“民主监督电话”及时听取职工的反映和要求,并及时研究解决。
5、公司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评议小组,要及时召开会议,听取并研究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6、搞好群众评议,某项“厂务公开”以后,监督评议小组要及时组织职工代表召开座谈会,对公开的内容、形式、效益、真实程度进行评议,并把评议的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六、厂务公开的时间:
厂务公开的时间根据公开的项目、内容和群众关心程度而定。
年终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招待费使用、民主评议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可半年公开一次,其余内容可根据时间情况按月、按季公开,或随时公开。
七、组织领导:
成立厂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高永泉安玉平
副组长:孙蒙奎于柏林王昌喜
组员:王发国初光宇杨士波宋儒才
魏宝君张金国李克夫赵品江
八、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局党委、林业局的各项指示精神,严格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
2、认真组织和开展好厂务公开工作,正确行使常务、行政及财务工作职责、为全厂负责,为职工服务。
3、政治立场坚定、勤政务实、坚持真理,说实话办实事,一切工作服从服务于全厂的经济工作和职工的生活。
4、组织率领班子成员搞好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向职工群众汇报一项廉政自律工作开展情况。
5、强化党组织的政治核心监督保证作用,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为我公司的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九、厂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组员:
十、厂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令、法规,组织开展好厂务监督工作,协助党组织做好廉政教育工作。
2、监督和协助行政,搞好对人、财、物的管理,使其做到帐物清楚,准确无误。
3、及时反映职工群众对班子,党员及机关工作人员存在的不正之风及违法现象,并督促其改正。
十一、厂务公开监督小组权利:
1、有责任和权利向厂领导建议和提出廉政建设问题。
2、有责任和权利批评破坏纪律、违反原则的党员和领导干部。
3、有责任和权利制止我厂人员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
4、有责任和权利对厂务公开的内容向领导进行询问和提出建议。
十二、厂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义务:
1、经常向职工群众传达局党委,林业局的各项指示精神,传达厂的各项重大决策,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
2、有义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搞好廉政自律事宜。
3、协助我厂搞好厂务公开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有义务帮助改正,并做好对职工群众的解释工作。
4、正确行使权利,模范遵守厂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立场坚定,爱憎分明,表里如一,言行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