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行风示范窗口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创建行风示范窗口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有力推进全市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响应市、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创建\行风示范窗口单位\活动的号召。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以加强师德教风建设、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大行风监督力度、优化发展环境为主要任务,以\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为总体目标,广泛发动,突出重点,纠建结合,综合治理,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促进教育事业快速高效发展,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要求,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更好地树立大临沂、新临沂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健全组织网络,切实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学校行风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创建活动办公室,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创建活动要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形成加强行风建设人人有责、树立行风形象人人有责的局面。通过各种途径,向师生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创建行业示范窗口单位的重大意义。同时,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发布活动信息,大力宣传教育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营造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教育行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为建设大临沂、新临沂再作贡献。
四、实施步骤
根据市、县教育局要求,行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引导教干教师在思想上达成共识,在行动上步调一致;搞好舆论宣传,积极争取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对创建活动的关注和支持。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根据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通过各种形式的调查评议搞好自查自纠,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对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写出书面材料,于10月底前报县教育局并迎接检查组检查验收。
五、实施措施
(一)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方面
、高度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工作计划、任务目标、落实措施,建立完备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
、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考核奖惩机制,把师德考核情况与教职工年度考评结果一并作为教师出任上岗、晋职晋级、评优创先的重要依据。
、开展切实有效、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育于活动中,通过活动培养良好的师德风范;定期开展师德先进评比表彰活动,树立师德先进,进行大力宣传,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充分发挥学生、家长、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设立\师德建设\意见箱,公布\师德建设\投诉电话,及时听取各方面对师德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教师的师德培训,引导教师坚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遵纪守法;有职业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关心学生的发展,具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从而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良好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学生、家长和社会评议教师群体活动中,争取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
(二)教育收费方面
、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不利用双休日、节假日举办各种类型的特色班、提高班、补习班并变相收费。
、严格遵守学生用书征订的有关规定,学校或教师个人不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购买和使用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用书目录以外的各种复习资料。
、学生购买保险、订购报纸杂志、校服、防疫和其它商品坚持自愿原则,学校或教师个人不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统一购买和使用。
、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杜绝收费不开收据、收取费用不入账等现象发生。
、全面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有效形式,对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布。
(三)行风民主监督方面
、高度重视行风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完备的工作机制,使监督渠道更广泛、畅通。
、定期开展多种形式、多个方面、富有成效的行风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征求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能重视吸收和采纳。
、实行承诺公示和践诺公示,选取固定时间,以有效的形式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布学校的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及准备采取的措施,对照公开承诺的内容,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改进的措施。
、建立并认真执行经常性的校长接待制度和学校开放日制度,诚邀家长和社会各界观摩了解和指导学校的日常工作。
、重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重视行风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并及时调查处理。
、实行校务公开,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在显著位置设立意见箱,随时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