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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区委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1/2/25

2011年区委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电瓶车、两轮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等黑车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营造健康的运营秩序和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区范围内再次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顿行动,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条块结合、从严执法、疏导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对“黑车”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改善出租汽车营运环境,规范交通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城市综合管理与服务水平。

二、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交管四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交管四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交管四大队副大队长武亚林兼任,副主任由交管七大队副大队长赵建军、交管八大队副大队长刘金柱、公安站前分局交巡警大队长魏重光担任。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全面清查整顿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两轮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以及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等各类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

(二)坚决查扣、整治电动三轮车、两轮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无牌无照、走禁行区、闯信号灯、逆行、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现象;

(三)严厉打击参与非法营运的从业人员公然对抗执法管理、聚众滋事、煽动闹事、串联上访等非法现象;

(四)建立健全打击电动三轮车、两轮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等“黑车”非法营运与交通违法的执法工作长效机制,使交通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观。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10日以前,为宣传动员阶段。

联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并在城市繁华地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区各执法部门做好整顿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5月11日至6月10日,为全面整治阶段。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和实施方案的安排,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全面深入开展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为检查验收和巩固成果阶段。

由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评比;对检查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巩固成果,扩大成效,并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整治措施与部门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分工负责、从严执法、条块结合、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严把源头销售关,做好路面执法查扣和宣传工作。各街道办要进门入户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千方百计消化处理参与非法营运的各类黑车;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帮助解决从业人员、特别是残疾人的生活问题。

(一)区宣传、交通、公安、综合执法、工商、质监、残联等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各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在整顿中查扣的黑车一律存放在解放路东六路停车场,由区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车辆保管和对车主解释、劝导与处理。

(二)区委宣传部负责,策划、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联系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深入采访,跟踪报道。

(三)分局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各派出所,协助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及发生的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群体上访案件,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四)公安交管四、七、八大队按照市政府“禁摩令”和市政府六部门《关于打击黑车非法营运整治交通秩序的通告》等相关通告精神,采取切实措施,全力整治、杜绝电瓶三轮车、两轮车、机动三轮车和外部摩托车在绕城高速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和载客营运,禁止本市摩托车在二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禁止人力三轮车在三环路以内载客营运。

(五)区交通运管部门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营运的各类黑车进行路面查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站,鼓励市民群众参与、支持专项整治行动;对群众举报“黑车”、非法营运车辆积极查处,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六)区综合执法局负责,重点整顿查处占用人行道摆放销售电瓶三轮车、两轮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和此类车辆非法营运时占用人行道停放等现象。

(七)区工商局负责,强化源头管理,重点对经营电瓶三轮车、两轮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的店铺进行经营资格审查;联合质监局,采取强有力措施杜绝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销售,禁止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和销售电瓶三轮车、两轮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

(八)区残联负责,联合街道办加强对残疾人的宣传、教育和劝导,杜绝残疾人从事非法营运和对抗执法管理等事件的发生;协调有关部门,最大限度地解决残疾人就业和低保问题。

六、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统一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把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和规范运营秩序、优化交通环境、市容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反复抓,安排落实好各项任务。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分阶段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考评、验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三)依法管理,联合执法。在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统一行动,联合执法。整治中,各部门要深入调研,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健全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要坚持文明执法,做到有理、有据、有节。

(四)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宣讲从事“黑车”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并联合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树立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http://nayishi.com

(五)加强信息沟通。各成员单位要在5月10前,向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方案;要指定专人负责与区专项整治办公室联络,及时汇报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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