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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县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0/9/7

对我县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调研报告

对我县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传真精神,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对我县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数据分析、与乡村干部座谈、与县直有关部门研究政策等形式,准确地掌握了全县村级干部队伍现状,分析了县域经济发展尤其是新农村建设对人才需求状况,对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提出了一些可供决策参考的意见建议。
一、我县村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做法
我县现有总人口45万,17个乡镇,254个行政村、5个街道社区,共有村干部1202人,社区干部28人。在村干部中,其中35岁以下168人,占13%;36--40岁481人,占40%;41岁以上553人,占47%。其中初中及小学文化697人,占58%;高中(中专)文化486人,占40%;大专及以上学历9人,占2%。
9名大学生村干部,均为中共党员,其中专科学历7人、本科学历2人;35岁以下7人,36--40岁1人,41岁以上1人;主要分布在6个乡镇8个村,其中城关镇2人、溢水镇1人、竹坪乡2人、深河乡1人、田家坝镇2人、官渡镇1人;已担任村主职干部(书记、主任、文书)6人,其中1人属乡镇干部兼任。
近年来,我县从加快农村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和维护全县稳定的大局出发,对村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实践。
一是在全市率先进行了公开招考大中专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试点,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核、择优录用等程序,选拔了38名竹山籍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工作。对他们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乡镇发给基本工资,由所在村发给绩效工资,平均月工资在500元左右。这批到村工作的学生大多数能够适应环境,思想稳定,工作表现良好,到择优选拔了17人担任乡镇司法助理,13人参加教育系统招聘录用为中小学教师,还有8人脱离村干部岗位外出创业。
二是开始在全县推行了以岗位培训合格证、工作绩效卡、定额补贴卡、医疗优惠卡、养老保险卡为主要内容的村主职干部“一证四卡”管理制度,取得了良好的反响,成为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创新重点项目。
三是以来,结合开展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新农村建设,每年从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党员干部组成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兼任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帮助村干部开展工作,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
四是,我县积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新要求,实施了“领头雁工程”,在继续完善“一证四卡”制度的基础上,对村干部的地位、职责、选拔、培训、绩效考核、工资待遇、保险、表彰、作风建设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和完善,形成了村干部管理的长效机制。目前,从经费上得到保障,村干部参加培训一律免费,全县村主职干部年平均工资在4000元左右,部分乡镇实行了按月直发基本工资,从乡镇转移支付资金列支经费为村主职干部统一交纳每年500元的养老保险金,由县财政列支经费为村主职干部统一交纳每年18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金,较好地解决了村干部的后顾之忧,调动了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二、我县村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不断发展变化的农业、农村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愿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村干部选拔渠道不畅的问题。目前,我县村干部仍然停留在从本村村民中选拔的老模式上,但见识较广、致富能力较强的青壮年村民多数外出打工,长年不在家,要么不愿意当村干部,要么当了村干部也不能集中精力工作,所以当选的村干部中文化素质高的较少、35岁以下青年农民较少。全县有4个乡镇选派了6名乡镇干部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但选派的都是改任非领导职务或临近退休的乡镇干部。公开招考38大中专毕业生到村任职,对改善村干部队伍结构起了积极作用,但仅仅是一个尝试,目前都退出了村干部岗位。
2、村干部文化素质及作风建设的问题。全县1200多名村干部中,初中和小学文化的占50%以上,现有的9名大学生村干部也都是通过函授取得的学历。村干部文化素质整体较低,宣传执行政策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应用推广先进科技的能力和带头致富的能力不高,与发展农业产业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相适应。而且,部分村干部作风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家庭致富后在集镇甚至在县城买房居住,开始“走读”,脱离群众,不方便村民反映情况和为村民办事;有的作风粗暴,不讲民主,长期不开群众会,村务公开不规范,村班子集体决策流于形式,村书记个人说了算;有的私欲膨胀,以权谋私,处事不公,贪污、挪用集体资产和上级帮扶物资、救济款物,等等。
3、村干部工资待遇保障的问题。虽然我县近年来采取得力措施,使村干部的工资待遇不断增长,从乡镇转移支付资金中给予重点保障,但随着群众生活水平和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不断提高,村干部的工资待遇仍然显得较低,同时受各乡镇经济发展、本村人口、村干部职数等多种因素制约,乡镇之间村干部的待遇有较大的差距。另外,虽然出台政策给村主职干部办理了养老保险,但投保金额较低,到村干部年老时所起的生活保障作用不是很大;对年老退职的村干部生活补助问题,缺乏明确规定,也没有资金保障。
存在上述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陈旧思想观念的障碍。多数大学毕业生没有摆脱“学而优则仕”、“跳龙门”、“农民低人一等”等传统思想的束缚,认为村干部地位低、工资待遇差、工作无作为、被人看不起。同时,很多基层干部、群众对大学生到村任职也持否定态度,认为他们文化水平虽高,但办实事能力不强,缺乏农村基层工作经验,吃不了苦,扎不了根,是“放错了地方,浪费了人才”。客观上,大学生到村工作面临着学用不对口、吃住无定点、工资无保障、身份不明确、家庭不理解等许多具体问题。所以,多数大学毕业生不愿意到农村基层工作,即使去了也不安心,作为短期实践锻炼和权宜之计,时间长了就会另谋出路。
第二、相关法规制度不配套。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是两个主要的村级组织,根据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和农村工作的实际需要,对村干部职数、来源和相关待遇都应从严控制,但在目前都缺乏统一的具体的法律法规给予明确。各地在因地制宜探索的同时,存在管理不规范、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问题。根据现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村党组织成员可以从本村党员中选举产生,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到村后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必须从本村村民中选举产生,不脱离生产,给予适当误工补贴。因此,招考到村工作的大学生,只能先担任村党支部成员和不需要选举的公益性职位,不能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与长期生活在一起的村民相比有明显的不同,始终有“外人”的感觉,不能在村上扎下根。
第三、贫困山区财力薄弱制约。无论是支持现有村干部和农民参加学历教育,还是提高村干部的工资待遇,以及建立村干部保障机制,都需要有相应的财政作支撑。而我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财政收入有限,可支配财力非常有限,用于支持村干部队伍建设的资金也必然有限。没有县财政的支持,靠乡镇政府和村集体提供资金也是不现实的,现在的乡镇政府主要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过日子,多数村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想拿出钱来补助村干部非常困难。
三、对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意见建议
1、要先行试点,逐步推行,用实践检验成效。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有利于改善村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村干部队伍文化素质,缓解农村人才资源缺乏问题,促进新农村建设,同时也符合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开展“三支一扶”工作的政策精神,有利于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缓解就业压力。目前,在全国已有河北、山东、贵州、黑龙江、辽宁、吉林等许多省市,都在探索和实践这一工程。我们可以进行试点,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检验成败,在取得大家认可后再全面推行。
2、要拓展渠道,互相促进,共同推进。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主要有三种渠道:一是支持年轻、有发展潜力的现有村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脱产进修,提高学历,培养农民大学生;二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从大学毕业生中选拔;三是从县乡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派干部大学生到村工作。目前,这三种渠道都有可行性,在我县都有过实践,可以结合起来,同时推进。
3、要完善政策,强化措施,保障经费。对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可在全市或全省制定出台统一的政策,尤其是多种方式筹集保障资金,否决就难以实施。
第一、选招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可借鉴组织部门选调生的做法,也可以纳入“三支一扶”计划,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招和备案管理。选招办法为:先由各县每年上报计划,然后公开征求高校毕业生就业志愿,组织部门进行招考确定人选。在公开选招时要考虑四点:大学生所学专业与当地产业发展相适应、农业户口、回户口所在地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和社会实践经验。对到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尚不具备当地村民身份和公务员身份,可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职务,也可在村从事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农技推广、中介服务以及领办企业,实行合同管理,其聘期一般至年,县级人事部门免费代管其人事档案,乡镇党委负责其工作勤绩考核,工作期间比照国家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财政专项安排。聘用合同期满后愿意留下的可继续在村上工作,能力较强的可担任村主职岗位,也可以参加公务员招考或另谋职业,在公务员招考、考研或在当地创办经济实体享受优惠政策。
第二、选培农民大学生回村工作。把35岁以下、具有高中或中专文化、思想素质好的现有村干部和青年农民作为选培对象,利用市校、县校人才共建的平台,每年选送一批到高校脱产进修,学期1--2年,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与“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结合起来,与选培对象签定合同,由财政负担其学习期间的全部学费,个人承担生活费,毕业后继续回村工作。
第三、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大学生到村工作。由当地县级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结合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采取组建帮扶工作队、驻村挂职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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