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支农投资状况的调查报告
一、目前我县政府支农投资的现状和主要问题
政府支农投资主要是指国家财政用于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建设性资金投入。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工作的重视,各级政府和部门也加大了对基层“三农”的扶助力度,我县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家给予了大量的资金扶助,用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据不完全统计,—,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和部门下拨我县用于涉农生产生活方面的资金总量达25000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含国债投资和水利建设基金)约30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水利、农业、林业生态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约3000万元,重点是以农田水利为主的中低产田改造;三是以工代赈资金和专项财政扶贫资金约7000万元,重点用于改善贫困地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四是农业发展资金(包括退耕还林、国家公益林及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约4000万元。
除此之外,近年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还安排了其它专项投资,用于支持我县“三农”发展,主要包括农村公路、农村电网改造、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约8000万元。
各级政府和部门对我县“三农”的投入,对促进我县农业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仅、两年,上级政府和部门下拨我县的移民扶贫资金就达3670万元,使11000余贫困人口告别了生存条件恶劣的深山区和库区,搬迁移民到了生存条件较好的移民新村进行安置,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被广大群众称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但通过调查发现,我县在支农投资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管理部门过多,统筹协调难
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县直接分配和管理支农投资的有发改委、财政、科技、扶贫、农业、林业、水利、国土、交通、水保、电力、教育、卫生、民政等10多个部门,管理部门较多,造成管理层次和环节多,存在部门各自为战,通气不够,责任不清等现象,有些相关项目之间配合不够,影响工作效率和投资效益。
2、上级计划下达方式不一,项目管理办法多样
目前的支农投资基本上都是以“条条”为主管理,主管部门在安排有些支农投资时多从部门角度考虑,加之缺少沟通,不仅在项目的建设内容上缺乏配合,在计划下达和管理要求上也不一致。在投资计划下达上,既有由财政直接下达到乡镇的,也有由财政先下达到行业部门,再由行业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还有由财政局与有关部门联合下达到乡镇的。在投资管理方式上,不同部门都有各自的管理办法和要求,甚至同一类项目,不同部门也有不同的管理办法和要求。在资金拨付上,不同来源的资金拨付渠道也不一致,由财政部门直接拨款的,有些地方反映资金到位缓慢;由行业部门按条条拨款上,有些资金在部门内部运转,容易造成资金沉淀,监管难度大。
3、资金使用分散,难以形成合力
农业项目具有点多面广、单项投资规模小等特点。一些部门在安排支农投资时撒“胡椒面”,人为造成项目数量多、资金使用分散,有一部分资金甚至被用作管理人员的经费支出,政府为农民办事的钱成了部门养人的钱,投资效益大打折扣。据调查,上级下拨我县支农资金约20余项100多个项目。这些项目中,投资10万元以下的项目占48%,投资10—50万元的项目占29%,投资50万以上的项目占17%,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占6%,有的项目仅安排了几千元。
4、项目交叉重复,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目前不同渠道的政府支农投资,在使用方向、项目布局、建设内容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交叉和重复,加上地方财政困难,配套能力低,使不少项目在不同渠道重复申报,受各部门不同管理办法和要求的影响,许多项目在实施和管理上造成混乱。许多项目虽多头申报,仍不能解决根本性问题,“治标不治本”,造成半拉子工程,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二、整合我县政府支农投资的基本思路
为更好地发挥我县政府支农投资的效益,切实解决支农投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投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建立支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整合政府支农投资势在必行。特提出如下基本思路:
1、指导思想
整合政府支农投资,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以努力构筑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为目标,以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为契机,规范政府投资管理,明确事权划分,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逐步建立起分工明确、权责一致、协调高效,科学、公平、透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支农投资管理体制。
2、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统筹安排。要围绕国家确定的农业和农村经济阶段性发展目标,对支农投资涉及的重要领域,按照项目类型和建设内容,制订和完善发展建设规划,严格按规划确定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发挥规划对支农投资安排的指导作用,加强对不同渠道支农投资安排的统筹协调。
——明确分工,责权一致。要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支农投资方面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减少事权交叉,把管项目与管资金区分开来,形成部门间分工明确、责权统一、相互协作与制衡的机制。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整合的重点是建设内容和投向上交叉重复明显、地方反映强烈的各项支农投资,特别是用于田间地块的各类农田建设改造投资、生态建设投资和农村小型基础设施投资。
——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整合政府支农投资涉及部门职责分工和多方面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与投资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密切相关。既要看到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在具体操作上,当前首先从最能达成共识、最易取得成效的方面入手,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进,为完善政府支农投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造条件。
3、整合目标
整合政府支农投资要远近结合,逐步进行,统筹兼顾。应在维护现有各类支农投资投向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按照“统筹规划、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加强配合,规范管理、运转高效”的思路,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通气和各类支农投资的统筹协调、相互衔接、集中安排,着力解决投入分散与重复建设问题,建立支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提高政府支农投资宏观调控能力和效率。
三、整合我县政府支农投资的具体意见
1、成立涉农投资领导小组,建立组织协调机制
为更好地整合支农投资,科学合理地安排项目,建议成立“修水县涉农投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县委分管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涉农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涉农项目的编报、项目的安排、资金的使用进行统一审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发改委,具体负责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
2、制订和完善综合性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和统筹作用
建议修水县各涉农部门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各自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包括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总体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县涉农投资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的发展规划,制订和完善县级综合性发展建设规划,在规划的指导下,逐步做到今后所有渠道的支农投资和项目的编报、实施,都按照规划进行统筹安排,避免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的盲目性、片面性、偏离性和照顾性。
3、规范项目管理程序,严格项目管理办法
统一规范涉农项目的管理程序和办法,凡上级下拨的支农投资一律由县财政管理,县财政按工程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项目一经批准下达,就必须严格按计划进行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确需调整项目的必须由项目建设单位向涉农投资领导小组申报审定。
4、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项目监管
县涉农项目领导小组要负责项目的协调、沟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的规划和管理,加强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的预算安排、项目的资金拨付和监督,保障资金的安全运行;审计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所有涉农项目资金都要建立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控制项目支出,严禁开支与项目建设无关的费用,不得随意突破项目资金预算,以免影响工程的如期顺利实施。
5、创新支农投资管理体制,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参与涉农建设
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充分发挥政府支农投资的指导作用,改变目前单一的、直接的、无偿的政府支农投资方式,吸引社会投资,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等各种经济成份从事农业建设。积极探索小型项目实行“以奖代投”的有效办法,按照“谁投资、谁管护,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明确产权职责,加强建后管护,解决产权不清、管理不善、效率低下等问题,提高支农投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