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调研
一、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严重不足,欠帐多,制约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近几年来,虽然政府加大了城市市政、环卫、园林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但由于历史欠帐太多和新城的发展,市政、环卫、园林等基础设施仍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需要。整个县城建成区面积7.5平方公里,其中:旧城区4.5平方公里,新城中吉片区3平方公里,辖14个社区(村)居委会,总人口约15万人。
1、市政设施严重不足。公交车、出租车候车亭(站牌)少,纵观整个县城区只有6个规范的候车亭和为数不多的临时停靠点,公交车、出租车随意停靠;二是整个新城中吉片区没有一个规范的停车场,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突出,从而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影响市容市貌;三是没有规划进城车辆清洗场所(凤凰城处进城车辆冲洗站只是一个临时性的简易并不规范的洗车站),进城车辆脏,并带泥上路,严重影响城区市容环境卫生,为新城迎来了“光灰”城市之骂名;四是背街小巷路灯照明设施,并未纳入新城总的移民资金建设计划,主街亮而背街小巷黑乎乎的,是治安、安全事故多发地段;五是报刊亭设置数量少,全城仅有9个(旧城6个,新城3个),新城中吉片区无合适的路段可规划设置报刊亭;六是无规范的水果及夜市摊区,占道经营突出;七是广告张贴栏设置少,乱张贴问题突出,“牛皮癣”难以根治。
2、环卫设施不匹配,“脏、乱、差”突出。一是公益的环卫基础设施太少,全城只有20座公共厕所(旧城13座,新城中吉区7座),垃圾转运站11个;按规范最低应有23座公共厕所(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小型垃圾转运站11个(每0.7平方公里设置1个),供居民直接倾倒的小型垃圾收集站60个(服务半径不大于200米)。二是单位、居民楼院、住宅小区、商业区未将公厕、垃圾中转池等环卫设施纳入主体工程同步进行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客观上造成了市民入厕难、垃圾无处倾倒,致使道路两侧暴露垃圾增多。
3、园林绿化设施不配套。按《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规定,学校、医院、疗养院(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共文化体育场地、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5%,其他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0%。然而,新城中吉片区大多数单位为片面追求利益多建房,而减小绿化面积,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单位绿地率能达到国家标准;再就是社会公共绿地类型单调,绿点、游园、广场严重缺乏,绿化生态、休闲功能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二)城市市政、环卫、园林公益基础设施人为损坏严重,导致城市基础设施功能不能正常发挥。近几年,路灯线缆、镇流器、窨井盖、水篦子、环卫果皮箱、垃圾桶、护栏等公益基础设施屡屡被盗、损坏,甚而引发安全事故,后果严重。
(三)新城中吉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问题严重且至今未移交管理。新城中吉片区所有道路、雨污水管网由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建设,路灯、园林绿化由建委市政处、园林处作为业主组织建设并负责建成后的管理工作;底,建委环卫处受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新城中吉片区建成道路实施清扫保洁,其道路、人行道、雨、污水管网均未委托管理;新城中吉片区道路由于施工的原因,排水管网堵塞,盲管、断头管、破管等问题十分严重,一旦河水上涨或水位保持较高的水平,天下大雨,新城将是一片汪洋。《重庆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按城市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市政工程设施,需要移交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的,应当报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未移交的,由该市政设施产权单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养护、维修和管理,并接受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目前,由于无建成区路网、管线图文等资料,建委无法对其实施维护管理;中吉片区建设期长,建设过程中规划调整大,建成后无完整道路、房屋等总平面图,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的主干道的确定规划、非主干道两侧临时占道经营点规划、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城区机动车辆清洗场所设置规划因而无法编制,也无法上报县政府审定并公布,无法对已建成的中吉片区实施有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城市管理过程中各种“命脉”设施功能无法正常发挥,既不能满足各种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又不利于有效防止次生、衍生等二次性灾害。
(四)设施权属多元,管理责任不清。一是人民路、环城路、清江路、南郊路、睡佛路等过境主干道路权属县交通局,9月由县城管办重新明确,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维修、管理由交通局负责,县交通局将以上路段清扫保洁、广告设置职责委托给县建委。但实际操作中,因业主职责不到位,道路破损、排水沟堵塞、沟盖板缺失等现象随处可见,多次发生安全事故,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一部分领导和部门及大多数群众对上述道路的权属问题不清楚,相关问题出现后就直接反映到建委,而建委对此并无管理的职责和权利,从而造成管理脱节。二是道路上的路名牌、电信杆、电信箱、有线电视箱、候车亭(站牌)按职责应由各职能部门、单位负责设置、养护、维修、保洁,但事实上从这些设施建设完成后,就从未进行过保洁,更不用说养护、维修,破烂于路旁,严重影响街道的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形象。三是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单位是社区,但多数无人管理,成为卫生死角,人居环境较差,居民意见大。
(五)管理部门多,职责交叉,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严重。如流动摊点的整治管理。工商、建委、公安、当地政府按各自的职责均应对其实施管理,但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都能说出不管的理由来,最终谁也不愿意管,只有建委城建监察孤军作战,游商、摊贩与城建监察队员打游击,难以达到规范管理的效果;又如户外广告的管理,其主管部门为工商与建委两家,按职责建委主要对户外广告的设置进行管理,对广告的规格、式样、颜色、设置地点及是否影响城市容貌进行审查,对破残、未按审批要求设置及未办理设置许可手续的户外广告进行规范化管理;工商对广告公司申报的广告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批并对其进行有效的后续管理,但往往其后续管理职责基本上没履行,对没有进行申报违规的广告视而不见,造成大量的户外广告没有申报和审批,城市户外广告就显得杂乱无章,严重影响城市景观。
(六)管理人员与管理相对人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从事城市管理的工作人员普遍水平不高,人员来自各个阶层,特别是我们的一线职工绝大多数来自农村和部队复员,文化层次参差不齐,管理水平相对较弱。二是专业人才缺乏,如美学、广告规划、给排水专业人才短缺,园林绿化等专业技术人才很少,客观上限制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广大市民爱护市政公益设施、保护环境卫生意识差,不尊重城市管理职工的劳动成果,乱扔乱丢、乱倾乱倒、乱刻乱画、乱踩乱踏特别严重。
(七)投入不足,经费得不到保障。一是设施设备投入不足。截至目前,环卫作业方面,县城仅有洒水车2辆(其中1辆趋于报废),无现代化清扫作业车和水上打捞漂浮物船只,只有5辆是符合规定的垃圾清运车辆,且油耗相对较高,其余垃圾清运车辆均为农用车改装,不能达到密闭运输的要求,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管理的客观要求;市政养护方面,无道路养护维修机具,只有1辆已用多年的高空曲臂车,道路、路灯维护设备欠缺,不能满足正常维护需要;行政执法车辆短缺,执法装备不齐,导致执法效率较差,执法威信不够。二是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待遇较低,运行经费紧缺。从事市政、环卫、园林设施养护、维修作业的一线工作人员工资只有400元,与其劳动强度和工作量极不相符,加之,新城正处于大建设时期,新城民工工资普遍比城市管理一线工人工资高很多(小工就是30元/天,月工资至少有800元),大部分一线工人干几天就不干了,转向新城建设工地,导致工人流失严重,剩下的工人大部分是智弱、年老、女同志,作业队伍不稳定,作业得不到保障,时有作业和管理空档出现。
(八)城市管理手段缺乏,保障措施乏力。一是城市管理相对人大部分处于弱势地位,这部分人又最难管理,往往说服教育为主又不能奏效。二是一线管理人员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如市政、环卫、园林的管理人员在制止损坏、盗窃市政、环卫、园林设施违法行为时经常受到人身攻击和伤害,相关有权部门却对此类事件却不能及时认真查处,造成一线管理人员人人自危,不敢大胆的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三是在日常的管理中,管理和执法人员按规定办事,往往得不到支持,“人情风”严重,不管是在户外广告的设置还是对占道摊点等管理中,打电话、“写条子”,让一线的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无所是从、左右为难,给管理工作带来了阻碍,客观上造成管理软弱无力。四是执法环境不尽如人意。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空间,城管人员是城市秩序、城市环境的维护者,其工作理应得到人们的尊重和支持。但事与愿违,城管队员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却不得不忍受人们的误解、违章者的侮辱、谩骂甚至殴打。城管工作的性质及现实环境决定了城管执法不可避免地处于诸多矛盾的风口浪尖。一些被管理者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城市整体利益的关系,法制观念淡薄,对生存现状有种种不满,当他们被处罚时,往住把城管执法人员当作发泄对象,采取过激行动,纠缠、围攻甚至殴打执法队员,同时,一部分主观上强烈要求改善市容环境卫生状况的市民,一旦遇到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时客观上往往又同情附和违章者,个别甚至充当违章者过激行为的教唆者。这是屡屡发生暴力抗法事件的主要原因。如2月29日占道经营户李克成暴力抗法,3月13日法院监审庭庭长殴打城管执法人员事件,面对殴打城管人员的违章者,城管队员始终坚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工作方法,把鲜血、泪水、屈辱吞进肚里。而如今,殴打环卫、园林工人及执法人员,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围攻的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事件仍时有发生,城市管理各项工作难以有效推进,质量和目标得不到保证和实现。
(九)新城正处于大建设时期,客观上给新城的城市管理带来了新的难度。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大部分均为不密封的“三无”车,沿途扬、溢、洒、漏,带泥上路现象特别严重,是“光灰”城市的主要制造者。
二、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城管领导,抓住城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