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税和村级区划调整后农村基层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掌握取消农业税和村级区划调整后农村基层工作情况,有关部门成立调研组,采取集中座谈、个别走访和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全县19个乡镇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建制村和村干部职数大幅精减,行政成本有所降低。村级区划调整和换届选举后,全县有建制村179个,社区居委会39个,村(居)总数由447个减少为218个,减幅达51.2%;有支村两委干部966人,实现村书记、主任“一肩挑”的33个村,社区居委会干部182人,村居干部总数由1751人减少为1148人,减幅达34.4%。干部职数的减少,有效整合了村级资源,减少了行政成本。
2、村干部结构优化,素质明显提高。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全部采用“两推直选”,村干部年龄层次和文化结构等方面得到全面优化,能力和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全县现任村干部中,45岁以下占60%,平均年龄进一步下降,全县有151名新人当选成为村干部,其中有相当部分为经济能人。
3、村干部士气高涨,工作作风更加务实。经过优中选优,现任村干部得到了上级和基层群众的广泛认同,荣誉感和自豪感倍增,工作作风上更加务实。据调查,大部分行政村(社区)制定了村级发展规划和干部任期目标,特别是建整扶贫村,信心更足,思路更明。
二、主要问题
1、农业税尾欠多,村级债务包袱重。调查的32个村负债总额为864万元,平均每村负债27万元,负债率81%。多数村负债是因村办企业欠款、“普九”达标建校、公益事业建设、农业税尾欠、选举经费支出等。以前我县大部分村为完成农业税任务借用银行贷款垫付,而大量尾欠未收上来。如雨敞坪镇有的村农业税尾欠达17万多元。对此,已交税的群众反映十分强烈,认为做老实人吃亏,对村上的工作不太支持。
2、村级管理和服务难度增加。一是管理难度加大。据统计,我县现有村(社区)人口在3000人~4000人的84个,4000人~5000人的28个,5000人以上的14个。有的村计划生育对象有上千人;有的村党员有100多人,部分党员、组长在外打工,管理难以到位。二是工作协调乏力。大部分村的工作还处在“磨合”期;村民在村干部用人、公益事业、村部设置等方面,仍然存在甲村乙村的明显界限。三是公益事业建设难以为继。因村级收入来源少,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困难,“一事一议”筹资渠道难落实等种种原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难组织。四是工作压力较大。上级职能部门的各项指标任务十分压头,各类检查较多,村干部感到压力很大。
3、村级经济实力较弱。我县大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据调查,我县莲花镇辖17个村,年集体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就占了13个,区划调整前,全县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按每个村5000元办公经费,村干部工资每村4名职数、每人每月350元标准拨付,全县共915.6万元,平均每村2.18万元;社区居委会按每年2万元核拨,共54万元。现在由两个村或三、四个村分担的刚性支出如队伍管理、基础设施投入、五保户供养等费用并没有减少。据格塘乡反映,该乡8个村平均每村每年工作需资金15万元左右。
4、村干部待遇问题急需落实。村级区划调整后,村干部大部分精力投入到工作之中,但待遇较低。从去年选举至今,各项待遇未明确,他们要求提高在职村干部的工资水平,办理养老保险。此事如不能尽快解决,势必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5、村干部和农民法制意识有待提高。我县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加剧,有的村民法律意识淡薄,致使土地纠纷频频出现。有的村干部,恣意制定一些土政策和土办法,如有的村规定户口迁入的要先交4000元到村委会。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制意识亟待提高。
三、几点建议
1、制定村干部行为规范,提高村干部工作待遇。建议县里出台村干部行为规范,尽快出台明确村干部工作待遇的文件,包括工资水平、养老保险金、退职退休安置补偿办法等方面。村干部工资可分为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奖励工资等三项,基础工资和补助工资按月发放,奖励工资由乡镇政府按工作实绩发放。在职村干部养老保险标准可依照现行企业为职工投保标准,按比例由县、乡、村、个人四级分担。
2、出台全县农业税尾欠收缴办法。农业税尾欠现象十分普遍,清缴难度大,但急待解决,可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开展征缴农业税尾欠的集中宣传,营造工作氛围。二是制定农业税历欠征缴办法。要分类制订征收措施,如经济困难确实支付不起或其他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减免,对有支付能力的必须收取。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故意欠缴、抗缴的要依法强制执行。通过征缴农业税尾欠,可以化解一部分村级债务,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3、优化村级工作环境。上级部门要减少检查、达标、评比活动,减轻基层压力,逐步实现村级“零招待费”。对党支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综合治理等部门的活动室可通过协调运行将其统一起来。开发地带要坚持“先安置后启动”的原则,充分考虑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要加快乡镇人事制度改革。调整机构设置,明确岗位职责,促使干部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实行竞争上岗,精简人员,提高素质,培养一支服务水平高的队伍。要加大并组工作力度。指导各村结合实际,按照山、田、水、土权属不变,成型成片便于管理,不打破原有水利水系,坚持原有经济收益不变以及五保户供养渠道不变的原则,对村民小组进行适当撤并;通过民主选举,提高党员担任村民组长的比例。要稳步推进计生工作体制改革。建议村级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以村为主,违反计生条例的流出对象的管理工作由乡镇负责;加大计划生育抚养金的征收力度,重点监控逃避征收行为。
4、规范村级管理和队伍建设。一是大力推进“一制三化”进程,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级党务和村务的决策、管理、监督等制度。二是健全妇代会、共青团、治保会、调解会、计生协会等村级配套组织,发挥其在村级事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分层次、分类别建立健全村干部和村组骨干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实现权利与义务、履职情况与工资待遇挂钩。四是创新基层党组织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试点设立村党总支,下设党支部;试点设立党小组,组织活动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支部主要对党小组进行管理;试点党代表联系党员制度,支部活动主要通过党小组长和党代表组织开展。通过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5、提高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素质。一是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工作,将乡村两级干部培训纳入干部培训计划,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其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要加强乡村两级干部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三是要加强村民遵纪守法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教育活动;四是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树立各方面的典型和榜样,制订和完善村规民约,组规民约,淳化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