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开展农民工就业培训情况的调查汇报
县开展农民工就业培训情况的调查汇报
鄱阳县位于鄱阳湖东岸,属江西省典型的农业大县、人口大县。全县人口142.83万,其中农村人口123.9万,占总人口87%。农村从业人员为65万人,其中劳务输出为35万人。全县外出务工人员通过邮政及银行汇入县内的劳务收入每年均达14亿元以上。劳务经济已成为我县农村发展和农民致富的重要途径。近几年,由于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产业结构不断升级、科学技术日益更新,农民外出务工面临系列困难,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农民工自身素质和技术水平的不足严重制约了农民工外出竞争就业的能力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影响了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村奔小康的社会进程。针对这一难题,我县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及时加大了对农民工就业培训力度,,全县通过劳动主管部门共集中培训农民工1878人,其中纺织缝纫工682人,电脑操作工133人,汽车驾驶员526人,机修工300余人,其余200多人。同时,通过减免税收、合资办学等方法,支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培训农民工1400余人。通过较大规模的培训,全县农民工培训体系和网络已初步形成,农民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农民就业能力和收入水平均有所提高。
一、我县开展农民工就业培训的做法与特点:
(一)县委决策,政府行动
我县是江南有名的“鱼米之乡”,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农业产业受到强烈冲击,受多种因素制约,至使我县至今仍是国家重点扶贫县。初,县委在谋划全县发展蓝图时,一方面将招商引资、强攻工业、发展城镇作为主攻方向,另一方面将劳务输出、发展特色农业、加快农民向城镇转移步伐作为强县富民的重要策略。根据县委这一决策,县政府于5月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三名副县长为副组长的“鄱阳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劳动保障部门(就业局),主任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农业局、经贸委、就业局、政府办主要领导担任,各乡镇明确一名乡镇领导分管劳务培训工作,每个乡镇成立劳动保障所,其工作人员报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6月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通知》;7月制订了《鄱阳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实施方案》;8月制订了《实施阳光工程,加强农民工培训的通知》。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为推进我县农民工就业培训的进程,促进全县农民转移就业的工作力度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结合实际,制订原则
我们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按照《-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动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县域大、人口多、劳动力转移任务重的实际,研究确定培训原则:一是坚持因地制宜,按需培训的原则(即订单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二是坚持引导性培训与岗位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劳动力的综合素质。三是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城乡劳动者教育培训合理的层次结构,满足市场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四是坚持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明确目标,确定任务
做到有组织、有目标、有计划地培训是实现农业大县农民转移目标的重要手段。,我县确定的培训目标:一是大规模提高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大规模提高农民工就业竞争的水平和能力;三是大规模提高农民工社会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
根据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数量,明确了培训目标和计划,实施了农民工培训工作“百、千、万工程”,即:通过培训使百名创业者进入“小老板”行列;县就业训练中心直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社会力量和用工单位共同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培训达到一万人。整个培训工作做到四个为主:一是培训期限以短期为主;二是培训形式以技能为主;三是培训内容以实用为主;四是培训方向以订单上岗培训为主。
(四)选准基地,形成机制
经省就业局批准,我们确定了以基础较好的县就业训练中心、县希望电脑培训学校、县技能培训学校等民办培训单位作为我县再就业培训基地和劳务输出基地。同时,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鄱阳县职教中心作为我县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的培训基地。县就业局组织的技能培训公共科目均由县职教中心负责实施,在县职教中心尚未配备相应的专业培训器材之前,由就业训练中心负责专业科目培训。
为了整合资源,发挥整体作战优势,我们形成了相应的培训机制。首先,由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办公室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各自的工作并负责培训计划的制订、培训内容的审核和经常性监督管理工作。其次,各乡镇政府负责被培训人员的选送,确保培训对象落实到人,并把这项工作列入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政绩考核内容之一。三是县政府各部门形成协调合作机制。如:县农业局负责阳光工程的项目方案拟定和组织实施,建立项目档案;县科技局负责对农民实用性技术培训的指导;县经贸委、建设局、环保局和工业园区办公室负责做好用工单位接收和服务工作,及时提供用工信息;县就业局负责统筹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和就业安置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补助资金的筹措和工作经费安排,监督检查资金使用并制定资金管理方法;县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县物价部门对培训人员收费实行监督;县就业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就业培训工作统筹安排,建立统一、有序、规范地实施培训计划和工作机制常规动作等。
(五)打造平台,注重实效
一是把培训班搬到农村乡镇。为了就近就地为广大乡村劳动者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我们采用把培训班搬到乡镇,通过乡镇劳动保障所把技能送到农民家门口。二是把培训班办到企业中去。为了积极推进农民工就业培训工作,进一步巩固招商引资成果,努力为县工业园企业用工提供服务,我县把就业培训工作与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与企业联办培训的机制。4月1日,县劳动保障部门组建“企业用工服务办公室”,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制订企业招工计划,协助企业招工,协调招工事宜,提供劳动力服务,帮助企业实行“人性化”管理等工作,为企业就业、培训提供了全方位服务。利用园区企业的场地、设备、技能指导师资,与企业联办农民工技能培训班,,我们采用上述办法,有效地培训了一批又一批农民工。
(六)保障经费,规定待遇
我县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和县本级财政安排的配套经费。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培训单位不得收学员的培训费用。所有培训费均从上级专项经费和县财政配备经费中解决。为了巩固我县招商引资的成果,更好地发挥劳动力资源配置在招商引资中的促进作用,县政府对城乡劳动力统筹培训后被县内用工单位吸纳的人员,实行下列优惠办法:(1)劳动者全程免费培训和免费介绍职业;(2)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人员培训期满后在本县企业受聘的,前三个月内最低工资每月不得少于350元。并强调提出:用人单位在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下每月不得少于210元。若所发工资低于每月350元底薪者,其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3)凡经培训的人员被县内用人单位吸纳后,均给予一年的社保补贴。(4)经县领导小组批准后,农民工就业培训中确需开支的其他费用,均由财政负担。
在学员待遇方面,我们规定:所有学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县就业局统一发放结业证书,同时,也可参加全国通用技能等级考核,获得全国通用的技能等级证书;阳光工程项目培训由县职教中心发给结业证书;学员结业后,由鄱阳县就业局职业介绍所和县级教中心负责全部推荐就业,就业去向以本县工业园区用人单位为主;学员到县外就业,不受限制,来去自由;本县用人单位招工时凭结业证可优先得到安置和享受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
二、我县当前农民工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的部门和乡镇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够,缺乏劳务经济观念和劳动力培训社会化服务观念。没有把农村富余劳动力当作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资源来开发,为农民工服务的意识不强;县乡配套投入能力有限,致使基层农民工培训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
(二)农民要求培训的积极性还不高、主动参与培训的意识还不够强。有的农民存在着“故土难离,不肯走出去;温饱即满,不愿走出去;没有门路,不会走出去;缺少技能,不敢走出去”的落后思想,甘于贫困,甘于落后,缺乏通过培训走出去打工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在培训方面舍不得花时间和金钱。
(三)资金的缺乏仍是阻碍当前我县大规模开展农民工就业培训的重要因素。我县对农民工的培训工作从开始启动,当年投入到培训方面的硬件建设资金及培训经费尽管达38万元,但仍明显不足,大部分经费需通过到省就业局投标解决,县、乡两级因财政紧张很难全部落实解决农民工就业培训配套经费。
(四)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低影响农民工参与技能培训。农民工多数是通过亲带亲、邻带邻、友带友的方式到外地务工,有的甚至是个人盲目瞎找,没有经过系统的择业指导、就业培训,不具备针对性、适应性的劳务输出能力。而这些人由于组织松散,很难集中开展培训。
(五)技能性培训师资贫乏。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具有一技之长的技能人才:如制造业、纺织缝纫业、机械电子业、电气电焊业、计算机软件开发业、养殖畜牲业等方面的大批专业技术人才,因本地工业不发达而纷纷到沿海发达地区创业和参与经济建设,从而给我县农民工技能培训方面留下不少师资难题。
(六)就业培训的“硬件”建设滞后。我县现有培训农民工的场所小、规模小,布局不合理,功能不配套,很难适应城乡统筹就业培训的需求,难以发挥“一站式”全方位培训服务功能。
(七)职业教育滞后。目前我县作为一个拥有百余万人口的大县,无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也仅一家,职业中学、职教中心等机构,目前从事的教育也都是一些常规性、课本式的教育模式,其针对性、实用性不强,无法承担大规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任务。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