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纪检监察工作优化交通发展环境调研报告
交通局纪检监察工作优化交通发展环境调研报告
为更好地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按照市直纪工委的部署,我局纪检监察部门就纪检监察工作在优化交通发展环境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研究。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发展环境
近几年来,我局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交通工作的大局中去考虑和把握,坚持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把优化交通发展环境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着力点和切入点,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查处经济案件。几年来,我局纪检监察机关在重点查办局属企事业单位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十分注重查处依仗部门特权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等阻碍区域经济发展的案件。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对定远合蚌路收费站收费不给票和收回笼票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受到了严肃处理,3人被辞退,2个待岗;严肃查处滁州市桥头公路征费稽查站违规出具证据保存清单为手续不全的车辆提供保护的问题,责成明光市交通局、运管所作出书面检查,责任人、站长周晓海同志被免职,调离执法岗位。通过查处这些案件,不仅及时清除了执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而且也对其他执法人员起到了警示的作用。
二是纠正和治理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近年来,我局纪检监察机关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入手,对妨碍经济发展的不良风气进行了专项治理。经过治理,使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交通发展的外部环境明显好转。在行政执法部门和交通事业单位开展了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特别是通过认真开展机关作风评议活动,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规范服务和职业道德建设,行业风气有了明显转变。我们还专门开通了96333交通服务投诉热线,使服务承诺、举报投诉、调查处理、落实反馈等环环相扣,形成了有机的整体,最大限度的提高了行政效能,维护了群众的利益。此外局纪检监察机关还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为确保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得以顺利实施,适时制定了《滁州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教育规定》、《滁州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勤的规定》、《滁州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日禁酒的规定》和《关于放宽交通行政约束行为二十条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并加强了对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三是全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阳光工程建设。为切实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执法监察力度,我局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参与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近两年共参与工程招投标监督41次,对打造交通建设“阳光工程”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全力推行政务公开,使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作,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现资源共享,合理配置。过去由于政务不公开,一些公务活动实行“暗箱操作”,办事不公、吃拿卡要,没有好处不办事、有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十分强烈。针对这种情况,近两年来,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我们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公示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务,尤其是与软环境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尤其是行政执法单位向社会公开十项服务承诺,为保证公开承诺兑现,局纪检监察机关多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公开不到位、承诺不兑现等问题,使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二、当前交通发展环境中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当前交通发展环境中仍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违规执法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工作人员法制观念不强,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不依法行政、不依法办事的现象,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执法不公的现象仍有发生。特别是少数执法人员办人情案、办关系案、办金钱案,没有好处不办事、有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群众仍有反映。
(二)系统内机关工作人员中工作效率不高,冷硬顶推的现象仍然存在。少数人吃拿卡要、为政不廉,特别是有些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不依法行政,危害了发展环境,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政府形象。
(三)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现象未完全杜绝。有些单位预算外收入还没有做到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小金库”问题屡禁不止,形成了管理上的漏洞,容易引发不正之风。
面对调查反映出的部分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的问题,反思我们的工作,可以找出纪检监察工作为优化交通发展环境服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重视查处经济上违法的腐败案件,轻视或忽视危害发展环境和不依法行政或不作为的案件;即使查处这类案件,在量纪执纪中也存在强调挽救、爱护干部,再给一次机会的多,而坚持严惩一个教育一片的少,有时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二是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开展这项工作会给优化发展环境添乱,因此,在开展工作时畏首畏尾。
三、对策及建议
(一)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不断增强为优化交通发展环境服务的意识。
纪检监察干部要克服把纪检监察工作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思想,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发展服务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克服把纪检监察工作与发展经济截然分开的认识,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工作与发展经济相互联系和相互促进的思想,自觉地把反腐败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坚持反腐败任务的提出、政策的制定、工作的部署,都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使反腐败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相互协调,同步推进;克服纪检监察工作在发展经济过程中无所作为的认识,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工作也是生产力的思想,努力为发展经济、营造良好的社会和政治环境保驾护航。
(二)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要继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认真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定期组织分析研究,加强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和乱签责任书等“六乱”行为。认真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六乱”问题进行集中清理和专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围绕优化发展环境这一主题,从领导机关和部门抓起,以行政执法部门为重点,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行风评议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督促检查各单位制定优化发展环境的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企业和群众的意见。
(三)继续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营造良好的廉洁公正环境
当前要把阻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作为重点,认真受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现象,认真查处行政审批中滥用职权、刁难群众、执法扰民和利用检查权、执法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党员干部严重以权谋私、损害群众的案件;坚决查处违法审批、违法检查、违法处罚、违法收费和行政不作为等损害政府形象的案件。同时要正确处理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紧密联系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执行纪律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真正做到保护改革者、扶持创业者、帮助失误者、惩处违纪者。
(四)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要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效的发挥自身职能,选好切入点。一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和本部门的重大决策、决议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着不办的行为,维护政府的权威,为发展环境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二要围绕规范机关工作行为开展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思想懒散、作风疲沓、效率低下、纪律涣散以及作风飘浮、形式主义等问题,为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三要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收执罚行为,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四要以行风评议为龙头,对执法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的从业行为进行整饬,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的不良风气。五要紧密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和执法环境,抓住政府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开展效能监察。严肃查处损害国家、集体、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六要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优化发展环境的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薄弱环节,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有效措施,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