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作为价格部门更是责无旁贷,价格工作服务于新农村建设,面临着任务重、范围广、基础弱的现状,如何理清思路,明确作法,是我们价格部门必须认真思考和探讨的重大问题。
一、调研基本情况
近期,海门市物价局由局长顾惠祥带队,选择了3个乡镇进行了典型调研,调研中,就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农村价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改进管理的具体意见,广泛听取了镇、村干部和农民等不同对象、层面的意见、建议,通过倾听广大农民干部群众的呼声、问计于民,掌握了一些第一手资料。
二、当前“三农”工作中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乡村干部及农民群众对价格和收费反映强烈
1、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大,农民种粮效益下降。近两年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农业生产面临多重市场风险的压力。在调查中,农民普遍反映种植粮食的增收部分大多被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因素冲抵了。与相比,我市的尿素价格由1.8元/公斤上涨到2元/公斤,复混肥等上涨30%,农药价格普遍上涨。农民普遍对化肥涨价不理解,认为化肥生产者既得了政府的各种补贴又涨了价,获得了双重利益;以前虽然粮价不高,但农资价格也低,现在粮价较以前上涨了,但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更大,农民反映强烈。
2、农民子女教育费用负担重。一是“乱收费”,从总体上来看,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涉农收费的减少与规范化管理,农民负担虽有所减轻,但其子女上学方面的负担仍然较重,特别是农民子女在非义务教育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学费支出较高。 “不上学等着穷,上了学立刻穷”,教育负担成了农村经济发展一条越挣越紧的铁链,制约着新农村建设。我市农民认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实行一费制后,乱收费现象减少,其教育负担减轻了,但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负担仍然偏高。对一般农民来说,子女考上大学不是喜而是忧。在邢柏村调查时,农民普遍反映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及高等教育收费太高,子女考得上学校却读不起书。现在一个高中生每年的学杂费超过元,加上吃饭、住宿,读三年高中开支近2万元,这对年均收入只有3000元左右的农民家庭无疑是个沉重负担;高等院校每年的学杂费都在5000-6000元左右,加上食宿费等,平均在10000元以上,一些农民家庭全年收入都供不起一个大学生,因读书致贫的现象在农村普遍存在。
3、医院乱检查、药价虚高,医风医德问题。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滞后于经济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适应农民健康需求的矛盾相当突出。尤其是药品价格偏高,农民看不起病,因病返贫现象时有发生。从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医药费用高是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我市农民反映,现在看病虽然比以前方便多了,小病在村里就可以看,但药价偏高,农民有病看不起。有一农民说,他们村因病致贫的农户占全村5%-10%,不管有多少人在外打工,只要有人生大病,就会返贫。
4、部分惠农政策农民没有真正得到实惠。国家取消农业税使广大农民群众欢欣鼓舞,而粮食直补政策更是由于采取直接发放到广大农民手中的操作方法,使农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而得到普遍赞誉。但也有意见反映:目前各级政府对我市农民购置农机的补贴总额超过50%,购置农机的这部分农民得到了很大的实惠,但是他们在提供农机服务的同时,并没有汇报广大农民,相反却以柴油涨价为由,大幅提高农机作业费标准,大部分农民并未从国家的农机补贴中受益。近年来国家出台了用电、运输、税收等诸多优惠政策对化肥生产企业进行补贴,但是化肥价格却仍然大幅上涨,农民并没有直接享受到其中的优惠。
5、农村价格工作力量薄弱。我市的乡村物价工作网络前两年已经建立,乡镇有了价格监督管理站(兼职)、村里有了价格义务监督员,然而价格监督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及村物价义务监督员既非专职,也没有行政执法权,加之人员培训不到为,经费无着落,致使管理手段欠缺,工作难以开展。
三、价格部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应采取的措施及建议
我们从调查中感到,凡是经济发展比较好的村,群众反映就相对的少,如我们调查的正余镇邢柏村,全村4573个劳动里中外出主要劳动力有2200个,其中73%在二、三产业,二产主要在靠近镇区的企业,更主要的是从事室内装璜和蔬、荤菜配送,全村共有蚕桑1030亩,亩产3000多元。从事蔬菜种植的农户采取大棚、露地同步进行的方法,年收入-3000元/亩,象刀豆之类的大棚作物,每年都是以销定产。去年全村人均收入9360元。我们所调查的农户基本没反映什么问题。因此我们认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在于发展,发展是打造和谐社会之基,发展是解决农村问题之本,发展是建设新农村之源。为此,作为价格主管部门,我们将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针对调查反映的问题,我们认为价格部门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搞好服务。
1、在农民建房方面:合理确定农民建房用地的土地基准价格,会同国土部门在搞好土地基价测算的同时,对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住宅用地的土地价格给予适当优惠,减免土地征用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减轻农民负担。对集中居住统一建造的农民新居做好房价成本的审核工作,对配套设施费用按下限收取。对入住农民新居的用户,建立物业管理机构,从严核定物业管理收费。加强对新农村建设中水、电、道路等相关配套费用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从严控制相关建设费用。强化对新农村建设中所需建材价格的监控,适当控制利润率,必要时建立集中供货机制,降低建材结算价格。
2、农村改水方面:严格农村改水中所需材料的价格管理,控制材料差价,规定结算办法,降低原材料及人工费用。适当调整水价,疏导价格矛盾,采取水厂省一点,政府挤一点,群众凑一点的办法,筹措农村改水费用,加快推进农村改水进程。在农村水价中设立管网维护费用,确保今后供水管网改造的实际需要。
3、农村道路建设方面:加强对农村道路建设中所需材料价格的监管,对供应农村修路的各类材料实行临时性价格措施,确保材料价格的合理性。对新造的农村公路及时会同交通部门增设公交站点,适时搞好农村延伸公路运价成本审定工作,既方便农民出行,又促进公共事业的发展。
4、农村大病医保方面:完善农村医保类用药的价格管理工作,对列入农村医保的各类药品从严核定其市场零售价格。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药价格管理,严格价格公示制度,统一制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价格。加强对农村社区及农村大病医保方面的价格监管,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积极推进药品医疗价格的改革,努力解决群众“看病贵、药价高”问题,根据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求,完善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相配套的医药价格管理制度,建立适应农民承受能力的农村医药价格管理体系,为农民提供安全、廉价的基本医疗服务;完善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继续分批降低政府管理的药品价格,适时降低大型医疗设备和常规检查收费标准,对市场调节价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依法实施干预,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工作;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取消向乡镇医务室、卫生院收取的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收费,促进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治理、整顿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开大处方、乱检查、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使农民有病看得起。
5、农村水利建设方面:加强对农村水利工程水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水利工程水费用于农村水利建设。加强对农村沟河疏竣中工程费用结算价格的审核,对高估冒领及乱收费行为从严予以查处。
6、改善农居环境方面: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对统一改厕的农户给予价格倾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有条件的逐步实行无害化有偿处理,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7、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继续加强对农资价格的管理,并变临时性措施为长效管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建议省局结合我省农村实际,有针对性制订种子价格管理办法,适当增加管理品种,控制合理差价,维护农民利益。(特别象我们海门地区油菜、玉米种植面积比较大),在这方面,我们价格部门一是充分利用价格主管部门在价格信息方面特有的优势,搞好价格信息服务,为农民提供及时、快捷、准确、新颖的价格信息,帮助农民准确把握市场价格,有效组织生产、经营,防止盲目生产导致增产不增收以及“种啥啥便宜”、“啥贵啥没种”现象的出现。二是注重价格引导,帮助农民树立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引导农民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和种养结构,拓宽创收渠道。三是坚持农本调查、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预报制度,及时、快捷、准确地发布农产品成本、收益与市场价格信息,特别是粮食、生猪、经济作物的成本、收益、供求、价格信息,切实帮助农民算好经济账,进行成本收益比较分析,提高生产效益,规避生产风险。
8、涉农收费公示方面:按照“读得懂、留得住、看得清、跟着变”的要求,加强对镇、村、部门公示的涉农收费公示栏动态监督管理。针对农村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收费、农民建房费用、抗旱排涝费等农民意见较大的收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及时反映面广量大的农村市场各类价格、收费动态,通过监测网络向上级价格管理和监督部门反馈,敦促相应管理、监督部门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9、在农资价格方面:从源头上控制化肥、农药的价格,规定的化肥出厂价格要落实,对省内化肥生产企业要加强价格和产量的监管,确保基层经营者能以规定的出厂价拿到货。并通过减少经营环节来防止层层加价,切实降低零售价格。同时适量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积极筹备建立化肥淡季储备制度,以增强政府调控化肥市场和供应的能力。
10、教育收费方面:深化教育收费改革,在对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的同时,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减轻进城农民子女上学方面的负担;加强对中小学教材价格的监管,加大非义务教育向农村倾斜的政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