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第3页
保、失信惩戒等一系列信用制度,尽快实现银行信贷咨询系统、工商信誉管理系统以及税务、质检、公安、司法等部门之间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通互享。同时政府应逐年增加财政预算,最大限度地保证信用担保公司有充足和稳定的担保资金。(六)鼓励企业多渠道融资,增加项目资金投入。政府及企业要积极研究和主动探索银行贷款、民间投资、企业发债、招商引资等相结合的社会经济发展及项目建设的投融资机制,拓宽渠道,增加对工业、城市建设、公益事业等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及时探索扩大企业直接融资的途径,探索龙头企业与产业链上配套、协作企业之间的融资渠道,利用龙头企业的信用优势和规模效益优势,解决配套协作企业的资金不足问题。同时,重视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投资发展。建立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开放新的投资领域和创造投融资便利以激活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投资。
(七)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支持金融业健康发展。为金融机构创造一个文明守信的市场环境,是促进银行贷款投放的一个重要条件。政府应规范中小企业的改制运作,法制部门要加大对金融部门依法清收支持力度,坚决打击偷逃银行债务的企业和各种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把信用建设工作延伸到县域经济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通过制订量化考核标准、狠抓工作落实来促进社会逐步形成讲信用、守信用的良好风气。金融部门应建立统一的适合县域经济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和授信制度,取消金融机构目前“各自为政”的信用评价办法,整合信用资源,加强征信管理,促进县域信用建设始终向好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