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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5/7/4

县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农产品经纪人是活跃在农村经济领域,从事农产品收购、储存、销售等中介服务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其在搞活农村商品流通、助农增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抓好我县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提高其组织化程度,规范其经营行为,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我县新一轮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根据市农产品经纪人协会有关要求,现将我县农产品经纪人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今后发展思路等情况作了专题调研:
一、发展现状:
我县农产品经纪人协会是11月初经县民政局批准成立,由县农副公司牵头,县农民经纪人自愿发起组成的非营利性、公益性社会团体,是全县性行业社团组织,协会发展会员59个,其中单位会员13个,个人会员46个。县供销联社在12月初举办了全县农产品经纪人职业资格培训班,免费为农民群众提供住宿和培训资料,全县参加培训的农民经纪人和农产品经营大户达70人次,取得农产品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67人,为发展农村经济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从我县农产品经纪人目前的组织形式看,农产品经纪人以自然人居多,法人组织相对较少。其活动范围主要集中在双石铺、凤州、平木、留凤关、河口等中心城镇、交通要道和农副产品集散地。其中有少数农产品经纪人经营规模较大,经常在四川、河南等地进行农产品交易活动,但是从事国际农产品交流的少之又少。我县农产品经纪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平时从事种植、养殖等农事活动,在销售旺季或农闲季节则自发“转型”成为农产品经纪人,这种经营形式既保证了农业生产,又保证了农副产品的顺利销售,也给农副产品营销网络带来了强大的生命力。此类经纪人约占全部经纪人队伍的60-70%左右。也有相当一部分农产品经纪人专职进行经营活动,他们不但拥有自己的门市,具有稳定的客户群,而且资金实力较雄厚,经营规模也较大,早已不从事农事活动。此类经纪人约占全部经纪人的30%左右,他们是农产品经纪人队伍的主力军。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农产品经纪人已经成为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带动力量,已经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促进力量。他们在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是任何力量都不可替代的。纵观我县农产品经纪人队伍的发展历程,他们有几点作用非常值得肯定:
(一)在农产品货畅其流上有促进作用。
农产品经纪人长期从事农产品流通业务,上连龙头企业或外地客商,下连农户,有广阔的销售渠道,有利于活跃农村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解决农产品卖难。
(二)在市场信息的传递上有促进作用。
农产品经纪人长年从事购销活动,有稳定的客户群体,他们走南闯北,腿长耳灵,信息渠道畅通,掌握着大量的经济信息、科技信息和市场信息,是农村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在打造农产品品牌上有促进作用。
农产品经纪人见多识广,他们深知品牌的功效和作用,因此,他们坚持努力打造自己的品牌,并积极引进外地的品牌。
(四)在农业科技的应用推广上有促进作用。
农产品经纪人一方面是商人,一方面是义务科技宣传员、推广员,他们不仅积极引进新品种,而且对品种改良、技术推广非常积极,直至产品推销都全程服务,对农业科技进步有重大贡献。
(五)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方面有促进作用。
农产品经纪人有专职的,也有兼职的,但最初大都是农民,他们不离土不离乡,降低了农民土地短缺矛盾,自己富裕了,而且通过搞活流通,解决农产品卖难,也带动了周围农民收入的增加。实践证明,当地出一个“大贩子”,会带出一批“中贩子”,跟上一群“小贩子”,相当一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被转移到非农产业。
二、存在问题
由于我县农产品经纪人多是自发产生的,多年来,地方政府大多停留在一般性号召和鼓励上,缺乏有效的研究和扶持。因此,对农产品经纪人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缺乏有效统一的政策和策略。组织形式过于分散,多为单打独斗,单帮独闯;经营方式相对落后,抗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金融部门缺乏有力的资金扶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经纪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主要表现在经纪大户少,法人组织少,加入经纪人协会的更少;
二是执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信息不灵。主要表现在执业人员文化水平不高,经过专业培训的不多,主要凭经验执业,不能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掌握和运用信息;
三是法律意识淡薄,维权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多数经纪人做买卖凭感情,口头谈价,不签合同,一旦发生纠纷,没有维权依据,多数都受损失;
四是社会地位不高,政府扶持不足。主要表现在:虽然农产品经纪人在新农村建设经济发展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个别人对他们还存有“二道贩子”的偏见,他们在融资、税金、登记等方面还有很大的困难,需要有关部门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对策及建议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着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龙头企业可以是生产加工企业,也可以是科技企业、流通企业和中介组织。根据我县实际,应把农产品经纪人的发展规范问题置于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大局中去运筹,置于产业化的链条中去把握,置于产业化经营龙头的地位中去对待。制定发展目标和途径,进行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强化政策和资金扶持。抓住关键的瓶颈环节,积极应对发展中的挑战。
、加强对农产品经纪人队伍的管理。过去,农产品经纪人队伍是自发兴起的,处于无序发展的状态。在以后的发展中,县上要成立发展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对全县农产品经纪人的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加强对发展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工作的领导。
、努力为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并实行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发展。要建立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发展的激励机制,注重总结经纪人队伍建设与发展的成功经验,对作用明显、贡献突出的典型要大力推广,对成效显著的农产品经纪人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
、加强调研,搞好规划。搞好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是一项创新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找准问题,采取相应对策是加快农产品经纪人发展的有效途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制定农产品经纪人发展规划,可以明确发展目标,增强工作动力,更好地促进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健康发展。
、扶优扶特、加快培育我县优质名牌农产品。我县大部分优质农产品没有注册品牌,现急需注册商标,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同时,要扶持有实力的经纪人在全国大城市建立直销点或发展配送、连锁经营。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议金融部门研究制定扶持农产品经纪人发展的政策,使经纪人大户在本地的特色优势产业扩大经销规模,并积极鼓励经纪人延伸产业链条,向产品加工、产前、产中服务领域拓展。在经纪人贷款担保形式和抵押内容上灵活调整,完善管理办法,帮助农产品经纪人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完善和创新经纪人协会的运行机制。我县由供销社牵头组建的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一个,今后要进一步明确协会的法律身份、经济角色和社会角色。协会一定要切实承担起服务、协调、指导经纪人队伍健康发展的职责。政府对农产品经纪人协会要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对经纪人的扶持,要通过协会去落实,使协会的权利和义务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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