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会经费审计工作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工会经审工作的科学发展,更好地指导全市经审工作的开展,结合开展“面·心·实”活动,我们采取座谈、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分析等方式,对全市经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工会经审工作基本情况
(一)组织建设情况
全市现有工会组织3973个,工会经审组织3842个。其中:县(市)区所属工会经审组织3644个,局(委)所属工会经审组织181个,市总直属基层工会经审组织17个,组建率达到96.7%。在组建工会或换届选举时,经审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都能按照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的“三同时”原则选举产生。
目前,全市有经审委员11544人。6个县(市)区工会已有5个配备了专职经审主任,市、县(市)区有经审委员44人,经审委员占工会委员人数的26%。全市经审人员中具有内部审计资格证书或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有328人。其中: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有208人、中级职称99人,高级职称21人。
(二)制度建设情况
各级工会经审组织注重经审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工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相继制定和完善了经费审查议事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廉洁制度、档案制度等各项审查审计制度。市总及各县(市)区工会还分别建立了审计回访制度、审计意见整改书面报告制度、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特邀审计员管理办法、工会经审主任述职报告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有力地促进了工会经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三)审查审计情况
按照自治区总工会提出的“三个全覆盖”的要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同级审计工作,确保了同级审查审计全覆盖工作目标的完成,同级工会审计意见整改率达到了90%以上,有力地促进了工会财务管理、提高了资金资产的使用绩效。有基层工会的各级经审组织还开展了对下审计工作,审计中坚持对下抽查审计十项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书面意见,指导帮助下级工会经审组织健全经审制度,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
(四)业务建设情况
近年来,随着工会经费和资产总量不断增加,各级工会特别是县(市)区工会越来越重视工会经审工作,基本做到了思想上重视、组织上保证、工作上支持、经费上保障,为经审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工会经审组织也顺势而上,注重搞好业务建设。一是加强经审人员的能力培养。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增强经审人员业务操作能力,全面提高经审工作水平。二是加强理论研究。一些经审人员在做好经审业务工作的同时,注重经审工作的理论研究。在如何加强业务审计,提高经审工作水平等方面撰写文章,为加强和改进经审工作出谋划策。
二、工会经审工作的基本经验
(一)领导高度重视,是经审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
市总党组及各县(市)区工会高度重视经审工作,从人员落实、经费保障等方面把经审工作纳入工会的整体工作之中。经常听取经审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经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改善经审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确保了经审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工作,是经审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
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每年三月底以前完成对本级工会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专项资金和固定资产管理使用的审计、当年经费预算的审查通过、接受上级工会经审组织的抽查审计和对本级审计质量的评估,每年七月底以前完成本级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工作。并普遍推行了基层工会年度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向职工公示,经审组织审查审计结果向职工公示的“三公开”制度,建立主动接受职工群众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了审查审计质量不断提高。
(三)建立考核制度,是经审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
全面推行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和经审主任述职制度,通过开展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一方面不断提升工会经审工作水平,另一方面把审查审计工作内容纳入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督促基层工会经审组织认真履行审查审计工作职责。通过建立经审主任述职制度,增强了工会经审会主任的履职意识,确保了审查审计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提高干部素质,是经审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
根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和《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的决定》,一方面市总及5个县(市)区工会配备了专职经审主任,建立了特约审计员制度,加强了经审人员队伍建设,使经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审;另一方面加大了对经审人员的培训力度,使经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为经审工作提供了人力支持,确保了经审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工会经审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虽然近年来我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以同级审计为抓手,以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全面加强工会经审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为服务和促进工会全局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1、认识不够到位。我市基层工会中近九成是人数较少的企业,由于工会经费总量小,部分工会主席认为经费数额不大,重视、支持力度不够,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没有把经审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2、工作基础薄弱。虽然按程序和要求建立了经审组织,但有些基层工会没有建账立户,独立管理经费,有些没有按要求建立预(决)算制度,致使审查审计无从入手。还有一些基层工会没有建立相应的经审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经审组织名不符实,形同虚设,经审监督作用难以发挥。
3、同级审计难度较大。部分企业工会经费不能独立管理,受企业老板控制,有些企业不愿提供相关会计资料,致使审查审计工作难以开展。有的工会主席对经审会的审查意见不够重视,对存在的问题未能认真整改,致使审计实效大打折扣。
4、经审人员素质不高。随着各级工会经济资源的增加和多元化,审查审计任务越来越重,对经审人员业务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我市经审人员中具有会计和审计专业资格人员比例低,且多为兼职人员,流动频繁,岗位不稳定。相当一部分经审人员对经审业务知识不熟,实际操作能力弱,难以承担起审查审计监督职能,审查审计质量不高,流于形式。
四、加强经审工作几点建议
(一)认真贯彻《中国工会审计条例》,提高对经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工会经审工作步入了法制化的进程。《条例》不仅对工会经审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同时明确了工会审计的职责范围和审计程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工会经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贯彻《条例》是各级工会以及经审组织的共同任务和执行主体,因此,一方面各级工会领导要把经审工作纳入工会工作之中统一部署,自觉地把工会经审工作放到工会全局工作中去部署、去把握、去安排,定期听取经审工作汇报,掌握和了解经审工作的整体情况,适时帮助和解决经审方面的疑难问题;支持工会经审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从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经费落实和措施保障上为经审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另一方面各级经审组织要积极争取各级工会领导对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宣传工会经审工作,按照《条例》的基本要求,围绕大局依法履行审查监督职责,确保工会经费正确使用方向,确保工会资产安全。要准确把握经审工作在工会全局中的定位,理顺工会经审工作与工会全局工作的关系,理顺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增强经审工作服务工会全局的意识,做到既监督又服务,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促进工会全局工作不断发展。
(二)认真开展对下审计,加强上级组织的指导与服务功能
在目前一些基层经审组织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经审工作的开展还面临诸多困难的情况下,加强上级经审组织的指导、服务、督查与协调显得尤为重要。事实表明,很多基层经审工作问题的解决,都是在上级经审组织的检查、指导、督促、过问下才得以顺利进行。通过对下审计,充分了解下情,努力使有关经审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在基层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做好指导服务工作,既是上级经审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帮助下级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会经审工作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在对下审计中,坚持“审、帮、促”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有针对性地分类指导的办法。一是在对下审计前,下发通知书要求基层工会首先开展审同级工会经费,并出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再派出审计组对下审计,以此来督促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开展同级审计工作。二是对下一级工会审计评估下级工会审计质量,促进下级工会加强预算管理,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三是针对下级工会经审工作的薄弱环节,对下级工会提出加强经审工作的意见,支持下级工会经审组织开展经审工作,协调解决下级工会经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是以审代培,现场说教,提高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审计业务水平。五是在对下审计中注重工会经费计拨审计,真正做到“以审促收”、应收尽收,确保地税代收后工会经费收入稳步增长。六是注重审查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提高审查审计实效。七是总结推广下级工会经审组织的创新亮点工作。
(三)加强组织建设,打造过得硬的经审干部队伍
经审组织建设和经审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做好经审工作、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组织保证。只有切实加强经审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经审工作机构,夯实经审组织网络基础,配好配强经审干部,建设一支坚持原则、熟悉业务、事业心强、严守纪律的高素质的经审干部队伍,经审各项工作的开展,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因此,一是建立健全工会经审组织,做到工会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同时发挥作用。对一些规模小、人数少的小企业,通过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的形式进行整合,把账户设在工会联合会,建立健全经审组织,配备好经审人员,为开展经审工作奠定组织基础。二是一方面建立工会特约审计员队伍,聘请审计、会计方面的专业人员加入工会审计队伍;另一方面加强对经审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组织经审人员参加各级工会和审计部门举办的经审业务培训班,专家辅导与个人自学,以及以会代训、以审代培、互审互查、学习考察、观摩交流、工作研讨、审计文书展评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大力加强对经审人员的思想政治、政策水平、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使经审人员掌握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审计操作规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业务知识,培养和造就一支素质较高、战斗力较强、专兼职相结合的经审骨干队伍,为开展经审工作提供人力支持。
(四)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
推进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度建设是关键。工会经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进行,依法按章行使监督职责,用好的制度规范经审工作行为,以好的机制保证工会经审监督职能的正确履行,达到提升经审监督能力、强化经审监督效能的目的。要紧紧抓住贯彻《条例》这一有利时机,以深入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切实加大建章立制考核监督力度,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工会经审工作制度体系,用健全的制度明确干什么,以规范化标准指导怎么干,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工会经审工作沿着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