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半年总结第2页
同时,外国政府贷款日元项目初见成效,6月29日市大龙潭电站第一台发动机组发电试运行成功。二是卫十项目(卫)取得突破。上半年全州共接诊可疑肺结核病人2467例,发现涂阳肺结核病人1088例,免费治疗管理1109例。三是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申报农村信用社保值储蓄补贴520万元。四是上半年全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新增注册资金万元,为19家中小企业融资担保6400多万元,全州已有5个县(市)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五是参与州生态富民产业发展项目、利川、咸丰、鹤峰等县城市防洪工程、利川500百万美元水土保持项目、建始县红瓦屋水电项目等项目的前期调查和论证工作。六是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债务管理,对教育、林业等项目进行了彻底清理。加强到期本息的偿还工作,确保到期本息偿还率100。二、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确保收入目标实现
元至6月,财政收入增幅和质量再创历史新高,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县市剔除烟厂收入计划,八县市首次全部实现双过半。征收部门都实现了双过半,国税部门完成4206万元,占年度任务的59.6,同比增收813万元,增长24.0;地税部门完成21432万元,占年度任务的51.2,同比增收3508万元,增长19.6;财政部门完成13726万元,占年度任务的55.0,同比增收117万元,增长0.9。工商税收完成2563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46092万元的55.6,同比增收3165万元,增长14.1;非税收入完成1244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8300万元的68.0,同比增收5833万元,增长88.2。
上半年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广辟财源,努力做大财政蛋糕,加强征收管理,加快了收入进度,提高了收入质量。一是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工业兴州为主导,以发展工业经济为己任,充分运用财政政策、财政资金、财政管理和财政服务等手段,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增加对工业重点行业的投入,促进全州工业经济的发展,培植壮大税收增长点。二是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方针,依法征税、依率计征,做到有税尽收、无税禁收。三是狠抓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工程、重点税种的税收征管,确保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等主体税种稳定增收。突出抓好烟厂税收和重点工程税收,确保重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上半年,清江卷烟厂与铁路、公路、机场等重点工程分别入库税收17800万元和2295万元,分别占全地域财政收入的23.35和3.01。四是严格执行政策,严厉打击各种偷逃税行为。充分发挥稽查清欠作用,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对重点欠税大户进行逐户分析,分类排查,按户制定清收计划,按月下达清欠目标,实现应收尽收。五是实行资金调度与收入进度挂钩的办法,坚持抓日保月、抓月保季、抓季保年,做到一旬一催办,一月一督办,一季一总结,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
三、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保证重点支出
为确保全年收支平衡,坚持以收定支,不打赤字预算。在支出安排上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合理整合资金,保证了工资、社会保障、教育、科学、文化、等重点支出,突出重点建设,压缩一般性支出。
(一)确保津补贴发放。完善财务制度,加强支出管理。为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津补贴发放和专项支出管理,制定了《州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津补贴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确保了津补贴发放和重点支出的有序进行。
(二)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758万元,其中低保资金1548万元、自然灾害救济807万元、养老保险补助1297万元、企业军转干补助106万元。地方财政预算安排补助资金3316万元,其中:养老保险466万元、就业和下岗职工补助1382万元、城市低保780万元、自然灾害救济498万元、公共卫生建设190万元。二是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工作。全州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用于社会保险基金的补贴支出378万元,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297万元。财政共安排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配套资金624万元,同再就业资金捆绑使用。三是积极筹措资金,继续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截至6月底,全州享受低保人数41721人,共筹集资金2364万元,其中:地方财政配套安排816万元,实际支出1750万元,人月均享受低保金65元。对低保对象进行普查,上半年全州累计新增1473人,累计清退1407人。四是切实履行财政职能,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全州预算安排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补助资金624万元,安排再就业补助资金1022万元,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州已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900万元,共为58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8万元。五是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医疗费保障机制。六是抓好救灾及优抚救济工作。争取上级补助资金807万元,各级财政配套救灾资金373万元。积极筹措资金,同上级补助捆绑使用,确保全州15458人享受优待抚恤和定期补助。七是我州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将于8月底前全面启动,出台了《州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各级财政已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36万元,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11万元,建始和咸丰两县已正式开展救助。全州从5月起实行社保专户资金网络化管理。
(三)确保教育、卫生、政法机关运转等重点支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加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力度,圆满完成全州春季两免一补工作。二是积极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严把数据审核关,积极筹措配套资金,确保奖励扶助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发放到人。三是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州政府把完成农村中小学14万平方米d级危房改造列为十件实事之一。州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并全部拨入危房改造专户。四是积极筹措资金解决中小学饮水及如厕问题。解决好全州农村中小学饮水及如厕问题是州政府的十件实事之一。全州中小学8280个蹲位,需资金1330万元,州财政筹集88万元资金作为奖励。解决饮水问题的计划已经落实,并开工了一部分项目,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项目资金。五是加大政法保障力度。加大对政法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按因素法及时将专项资金分解落实到位。加强对新增中央政法补助资金争取和项目规划管理,已落实专项资金924万元,比上年增长44.1。对州直政法机关和经费开支进行了全调查分析,对全州公安编制情况和公检法司部门经费保障现状进行了专题调查。
四、加大财政改革力度,构建公共财政框架
(一)农村税费改革。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考核评估工作,省税改办以鄂农税费改[]2号文件通报了考评结果,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咸丰县5个县市为优秀,来凤县、宣恩县、鹤峰县3个县市为合格。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税免征政策。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测算、广泛宣传,同时要求各级农业税征收部门认真做好农业税减免政策落实和农业税征管基础资料的清理归档及空白税票的缴销等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监督卡填发工作。组织专班,强化措施,严肃纪律,协作配合,切实做到领导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按期完成全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监督卡的填发工作。四是依法做好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政策,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做到依法行事,按政策办事,预计8月底以前可全部结束。
(二)财会集中核算制度改革。截至6月30日,州直会计核算中心共集中核算单位117个,集中代管资金1.04亿元。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完善内部稽查制度,布置柜组间的交叉互审。在大额支出项目上严把关口,发挥稽查功能。出台《交叉互审实施方案》,拟定于7月中上旬对各柜组的核算情况进行交叉互审,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以稽核方式详细了解柜组人员会计处理的规范情况以及各项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加强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了各单位的账务管理,真实了会计核算信息,公平了州直单位的开支标准。
(三)推行部门预算改革。按照量力而行、收支平衡,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公平公开、规范操作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加大了综合预算、规范编制、预算约束的力度,扩大了编制范围,规范了编制程序,细化了编制项目,促进了部门预算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已完成并批复下达到单位的有利川市、巴东县、来凤县、宣恩、州直,其他县市已上报人大还未批复。部门预算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一是扩大了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全州八县市576个部门,有574个部门(749个单位)编制了部门预算,编制面达99.65,除巴东县2个部门外,其他县市县级各部门全部编制了部门预算,其中来凤县所属的8个乡镇也全部编制了部门预算。州本级129个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编制了部门预算。二是提高了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将部门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规范了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制定了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完善了专项支出项目库管理,实行项目申报、审批和报批制度,压缩不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的专项支出,统筹安排和使用事业发展资金。三是严格了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监督。部门预算一经同级人大审核批准,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预算执行。为保证部门预算的顺利实施,制定了资金管理、预算调整、预算外资金调控等相关的管理制度,确保部门预算执行到位。
(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上半年,州直和县(市)两级纳入改革范围的预算单位达到392个,其中州直5个集中支付试点单位支付金额842万元,其中:预算内资金223万元、预算外资金196万元、往来资金423元;直接支付659万元,授权支付183万元,直接支付率78.3。2月25日,州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将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专户管理,会议要求实现所有财政资金统一管理、分账核算、统一调度;把握一个原则、三个不变,即除世行贷款外其他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专户管理的原则,保持各类财政性资金的资金性质、管理程序和财务核算三不变;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拨付、核算、监督和制约的相关办法;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专班,切实做好专项资金银行账户的清理、移交和销户等工作。及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