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部署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省局质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提高质量、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工作要求,坚持“三服务”工作方针,解放思想,大力实施“一二三四五”战略,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方法,努力建设与惠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质监事业,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科学发展的“惠民之州”做出积极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上半年,全市质监工作在取得辉煌成绩的基础上,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各项职能履行更加到位,延续了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事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扎扎实实开展思想大解放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用新的观念和新的思路引导质监事业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
开展思想大解放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今年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我局党组坚决贯彻执行省委、市委市政府做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为先导,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广开言路、查摆问题、寻求对策,扎实完成了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的“规定动作”,把开展思想大解放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努力将科学发展观转化为质监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解除思想禁锢,找准制约因素,破除发展瓶颈,全力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科学发展的“惠民之州”做出贡献。
掀起思想大解放热潮。一是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认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先后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解放思想建言献策座谈会等会议,提交书面分析材料18份,提出建设性建议意见63条,集思广益,深刻分析了制约本单位、本部门发展的问题;二是带着问题深入调研。针对“十个事关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确定了六个调研专题,由局班子成员牵头负责,采取走出去学,沉下去调查研究的方法,有针对性地学习借鉴外单位的成功经验,有针对性地研究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找准切入点,探索破解难题的新办法和途径。三是举办了“思想大解放促事业大发展论坛”。局领导和中层领导干部走上讲台发言,把自身摆进去,针对问题提出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深刻分析优势与不足,努力把思想从不适应、不利于科学发展的认识中解放出来,解决根本性、深层次的问题,扫除发展道路上的“拦路虎”。全市质监系统进一步增强了“七种意识”树立了“七种观念”:一是增强全局意识,树立全市系统一盘棋的大局观念;二是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克服小进则满的守旧思想,树立奋起直追、跨越发展的进取观念;三是增强机遇意识,坚持在困难中寻求机遇,在发展中创造机遇,树立迎难而上、奋发有为的发展观念;四是增强效能意识,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树立科学监管的观念;五是增强改革意识,坚持用改革突破发展瓶颈,树立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创新观念;六是增强民本意识,坚持以人为本,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统筹兼顾、又好又快的发展观念;七是增强敬业意识,破除懒散思想,树立奋发向上的追求卓越观念。
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学习调研阶段,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伟大实践中去,进一步学习和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和内涵,并联系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扎实开展“八个一”活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普遍有了新的深化提高,在思想观念上形成了新的共识,领导质监事业走科学发展道路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在分析检查阶段,牢牢抓住“一个中心任务、两个主体层面、五个重点环节”,以“四评一公开”为抓手,严格落实分析检查阶段的“规定动作”,及时召开转段动员大会,举办专题研讨,组织开展了再调研。紧扣把质监工作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建设“惠民之州”做贡献的主题,在充分研究和多方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具有较强指导性和操作性的班子分析报告,为学习实践活动从思想层面全面进入实践层面提供了更加成熟的条件,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边学边改,解决实际问题。按照“学用相长”的思路,在实践中深化思想大解放和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用工作实绩检验活动成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如深入开展“两大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开展计量惠民活动,构建公平、公正、诚信社会;对现有资源进行科学整合,成立了综合巡查大队,把抽检、巡查、执法有机地融为一体,把监管关口前移,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解决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通过开展思想大解放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局上下认清了形势,转变了思想观念,找到了问题和差距,创新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奋斗目标和方向,并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质监事业新一轮的发展。撰写的局班子分析报告汇聚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篇贯穿了思想大解放和科学发展观的精神,成为我局当前和今后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二)乘势而上,巩固成果,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
今年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深化年”,我局把专项整治工作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文明城市紧密地结合起来,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具体做到“五个到位”:
思想认识到位。市局党组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政治敏感性,充分认识到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经济社会能否又好又快发展,同时也是确保奥运会食品和用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必须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和更加强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实,确保万无一失。组织部署到位。年初,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分别召开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局党组做到贯彻上级精神不过夜,都在第一时间召开局班子会议或动员部署会,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制订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生产加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在全力以赴完成省局提出的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惠州的实际增加了鞋类产品为第一批重点整治产品,增加“证后监管达到100%”、“后处理到位率达到100%”两个100%的目标任务,确定了专项整治“6类重点产品”和“6个100%”目标任务,指导整治行动全面开展。整治措施到位。集中力量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地毯式全覆盖的执法检查。4月1日起,市局抽调质量、计量、标准化、检验业务骨干组成3个综合执法检查小组,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逐个进行全方位的现场检查,逐项检查、逐项把关,全面建立质量档案,做到一企一档、一品一档,对已备案的产品标准全面进行复审,对现场检查发现的严重质量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同时,加大力度对成品及其原材料进行监督抽查,重点检验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等涉及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项目,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质量问题。对已整治过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进行“回头看”检查,反复抓,抓反复。坚决做到“三个不放过”,即:检查不全面不放过;出现问题的原因不查明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进一步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督促检查到位。4月底至5月初,局领导分别带队到各县区明察暗访,检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实地了解各地的整治进度和效果,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分析、及时解决。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严肃批评并召开现场会进行教育,要求各单位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小作坊整治的各项措施,确保不留死角和隐患。整治成效到位。截至6月22日,全市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2401人次,检查各类生产单位792家;已检查重点产品生产企业388家,100%建立质量档案;共抽查353家企业547批次样品,其中原材料抽样80批次,已出具检验报告410份,其中合格产品392批次,不合格产品18批次;整改后处理到位企业45家;对41家企业标准备案进行复审;立案51宗。通过新一轮的专项整治,我市6类重点工业产品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好经验、好办法得到深入推广,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把关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产品质量监督和质量管理工作。
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取得新进展。把重点放在企业培育工作上,对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宣传发动,为企业创名牌提供有效服务。选择对3个产品申报中国名牌,15个产品申报广东省名牌,21个产品申报国家免检,进行重点培育,力争完成全年目标;向省局推荐了15家企业申报广东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已完成惠州市名优产品评价工作,并报请市政府对名牌名优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进行奖励;成立市名牌产品奖励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奖励办法,提高奖励幅度,进一步调动企业争创名牌的积极性。
质量监管工作扎实有效。一是继续抓好计划、抽样、检验、后处理、行政执法和督查督办六个环节,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有效性,监督抽查和后处理工作不断完善。全市系统共定期监督检验827家企业1298批次产品,1255批次合格,合格率为96.7%,合格率上升了3.1个百分点。对国家及省级监检不合格的5批次产品进行了后处理,对市级定期监检的43批次不合格产品,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1份,移送稽查12宗,后处理整改到位率全部达到100%。二是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共有228家企业入网备案,占首批应入网企业总数的78%,97家企业已赋码上市,有力地推动了质量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加强了对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监督指导,严防出具虚假报告现象,保证检验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四)创新模式,分类监管,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进一步落实长效监管措施。一是对证照不齐的生产加工点进行了普查建档。目前全市登记建档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工点)共1002家,其中获取qs证的企业253家,证照齐全716家,食品小作坊463家,证照不齐286家;二是食品巡查工作不断深入,巡查程序和标准进一步完善,共巡查食品生产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