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2010年我局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区政府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决策部署,把保障民生作为首要任务,把拓展民政公共服务作为重要内容,把统筹城乡作为关键举措,按照改善民生、发展民主、强化服务,夯实基础的基本思路,高度负责地承担起民政工作的使命,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我市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幸福铜陵做出民政部门的新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民生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2010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组织实施省4项、市4项民生工程,并配合实施1项省民生工程,各项民生工程进展顺利。
1、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10年以来,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全面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2010年4月1日起,由134元/人.月提高到150元/人.月。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确定农村低保对象。截止5月底,享受低保对象人数为846人,1-5月份共发放农村低保金51.65万元。
2、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从2010年4月1日起,集中供养人均290元/月,分散供养267元/月。截止5月底,全区在册五保供养对象72人,其中11人为长龙村五保人员。1-5月份共发放五保供养资9.63万元。
3、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2010年,继续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做好对城市低收入家庭(持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重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并对符合《市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规定的救助对象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取消13个救助病种的限制,按个人基本医疗自付费用超过一定金额的比例分别实施分档救助。 1-5月份,我区共救助城乡特困群众20人,其中城市19人、农村1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7.31万元。
4、实施敬老工程
完善居家养老制度,扩大辖区独居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覆盖范围。2010年,对居家养老对象按无偿、低偿、有偿三种服务对象进行摸底,7月1日起,正式开展低偿对象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无偿服务对象的服务标准为每天一小时,每小时10元,低偿服务对象的服务标准为每两天一小时,每小时5元。截止5月底,全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共38人,皆为无偿服务对象,1-5月份共发生居家养老资金8.32万元。
5、完善城乡特困群众“阳光”救助制度
根据《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实施方案》,对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实施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基本生活应急、司法、重大节日补助等专项救助,使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基本实现制度化和常态化。 1-5月份,共救助对象28户,发放救助资金3.15万元。截止月21日,我区认定低收入家庭1244户。
6、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西湖镇敬老院规划新建108张床位,开始筹建,3月份主体两栋三层楼房土建工程建到第三层,4月8日封顶,主体完工,现正在实施房屋内外粉刷。
7、加强城市托老机构建设
2010年增加城市托老机构床位130张,东湖养老院和光明康复养老中心通过租用场地改扩建兴办,3月底完成内外部设计改造及内部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制定,目前,东湖养老院和光明康复养老中心正在实施内外部改造及内部配套设施建设。
8、加强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社区活动场所建设)
到2010年底,我区的目标任务是通过新建、改扩建,完成2个社区工作服务和活动用房建设,分别是新湖、铜光社区,新建狮子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其中“一站式”公共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并具备开展民政、社保、残联、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社区服务信息中心等公共服务功能。
3月份,铜光社区工作服务和活动用房改扩建项目,完成立项,4月8日开标,4月16日开工建设,6月8日工程封顶;新湖社区工作服务和活动用房新建,3月份完成立项、规划选址和设计方案,4月8日开标,4月底开工建设;狮子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已完工,3月份制定完善公共服务功能设计方案,4月底开始实施,目前其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已完成50%以上。
以上三个个场所建设2010年9月底前主体工程全部完工。
二、其他各项民政工作:
1、社会救助工作:认真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工作;慰问2010年度低收入家庭1157户,173550元,慰问城市低保家庭3016人,535500元,慰问农村低保家庭848人,81622元;;做好救济对象元旦、春节期间一次性救助帮困工作;组织各镇街办低保工作人员参加城乡低保业务培训会。
2、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社区服务工作站,5月中旬提出了《关于建立社区服务工作站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组织街道负责人赴合肥区考察社区建设工作;调整提高了全区退养居干生活待遇。
3、福利生产工作:根据上级的要求,及时开展福利企业年检认证工作。
4、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布置并做好区级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及日常管理工作。
5、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完成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的上报、发放工作和重点优抚对象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优抚对象的临时补助工作;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活动,落实区班子领导走访慰问驻区部队及走访部分优抚对象活动;圆满完成全区两年一次双拥合格单位申报工作。
6、认真抓好殡葬改革工作:5月份召开会议,布置安排城市主干道出殡车辆综合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城市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从源头上治理出殡车辆乱撒纸钱乱扔鞭炮的现象,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7、组织开展我区向西南旱灾和玉树地震捐款活动。动员全区在岗在职干部、员工、离退休人员及辖区单位积极参与此次活动,指派专人负责。此次捐款活动共收到向西南旱灾损款38490元、玉树地震捐款94953.2元。
8、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民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上半年共办理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8件,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2件,内容涉及社区建设和基层政权、老龄工作及社会救助工作等。
三、加强自身建设,切高履职能力。
以民政“提升年”和开展“学沈浩、讲奉献、提效能”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关注领导和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开展能力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
2010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1、做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社区活动场所建设等民生工程工作,加强指导、监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2、加强基层政权与 “四优”和谐社区建设,积极开展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成立社区服务站,发挥社区职能作用。
3、加快推进“村改居”工作,完善东郊办事处“村改居”工作,全面实行社区化管理。着手启动狮子山村、新庙村、联合村和新建村“村改居”工作;
4、整合街道行政区域和社会工作资源,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街道办事处,将矶山街道和凤凰山街道进行合并;
5、继续开展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确保完成“三连冠”创建目标。对驻区部队及部分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为辖区内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困难,提高生活水平。
6、巩固完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水平。
7、做好万福山公墓扩建、指导工作,积极支持相关重点工程的建设,主动配合区政府做好被征用土地中的坟墓迁移安葬等工作。
8、继续完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应对处置能力。
9、做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做好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认证工作,同时做好民间组织管理的日常工作,加强依法登记工作;抓好以残疾人集中就业为重点的福利企业生产工作,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探索绿色殡葬改革,加强全区公益性公墓基础建设;推进地名信息平台建设,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继续做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