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局上半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某局上半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参与”原则,与县计划生育委密切配合,结合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积极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
我局不断不断强化“国策”意识,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统筹安排计划生育工作。充分发挥局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重要作用,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为副组长,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志为专干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履行第一责任,亲自抓,负总责,靠前指挥,靠近作战;成员是各直属单位计生工作责任人,与组长紧密配合,各尽其职,全面抓;专干是具体责任人,及时通报计生主管部门和本局工作情况,落实本部门的计生工作,具体抓。着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整体联动、互为联结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制,为计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年初,我局主要领导和各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单位领导齐抓共管,把计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单位工作计划,切实加以完成。保证人人有担子,个个有责任,做到规范管理,奖惩兑现,切实抓紧抓实。
二、坚持四抓,进一步加强管理与服务
为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坚持“四抓”,使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依法管理、优质服务、规范有序的良好态势。
(一)抓台帐,认真落实档案管理制度。加强计划生育台帐管理,建立了登记档案,完善了反馈制度,按季度将情况上报计生部门备案,确保了计划生育工作更加规范。先后建立了计生管理和药具使用等制度,建立了《育龄职工季度检查情况登记表》、《育龄职工登记表》、《育龄职工节育(绝育)情况登记表》、《新婚人口出生登记表》等,完善了育龄妇女情况、人口出生、独生子女办证登记等8种台帐,全面反映出部门人口异动和育龄妇女的婚育情况,保证新婚妇女及时入档,超龄妇女退档。
(二)抓培训,努力提高计划生育知识水平。结合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在对农村剩余劳动力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和岗位培训班时,将计划生育知识单独做为其中一节课内容,进行计划生育知识专题讲座,提高他们对计划生育的了解了认识,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三)抓扶持,倾心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对计划生育户特别是只有女孩的家庭进行重点扶持,给予适当照顾。在允许的范围内,对属于独生子女的大中专毕业生优先办理推荐就业和人事代理手续;对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外出务工,优先登记求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尽可能的安排他们到离家近、风险低、待遇高的单位务工。我局规定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和城镇独生子女领证户贫困家庭优先提供劳务输转信息、优先安排培训和输出,并免收有关费用的规定。使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在劳务输转中做到“优先走、好地方、多技能、好工种、高收入”,使“两户”家庭生活得到改善,带动周围人群转变婚育观念,实现了计划生育与劳务输转工作的“双赢”。
(四)抓保险,积极推进职工生育保险工作。为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局不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在巩固完善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基础上,出台了我县《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范围,有效地保障了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要。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包括流产、生育、上环等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并且对本单位女职工参加季度查的费用,全部由单位负担。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领取生育保险金时,我们对她们的待遇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才能领取生育保险金。凭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证》、《独生子女证》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他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出生证明》或《流产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方可报销因生育或流产产生的医疗费用。这一举措,大大地激发了企业职工遵守计划生育国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我们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一些工作,各项工作不同程度地取得了进步,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和认识到,我局的计划生育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努力和创新。
下半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局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1、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计生会议,每月一次工作例会上安排计划生育工作。
2、进一步强化职能,继续出台有关照顾计生家庭的劳动保障政策,把计划生育政策渗透到各项工作中的各个环节,推动我县的计生工作不断迈向深入。
3、继续做好本局计划生育工作,经常开展计生宣传,做好计生台帐。
4、按时上报计生材料,确保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