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上半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总结
半年来,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结合我区实际,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一、领导重视部署早
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月18日召开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传达省、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文件,印发《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百分制考核标准》、《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表》等文件,表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对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会上,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区政府副区长陈硕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务必切实增强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地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做底线工作对待,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干部队伍健康成长。二要建立机制,扎实做好工作。要建立一个机制,即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运用两种手段,即教育与制度手段、监督与惩治手段相配合;抓好三个环节,即注重民主决策,推行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坚决做到考核要求的规定动作必须到位,禁止收取的费用坚决不收,规定的工作程序坚决规范。三要下移重心,突出查办案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明确、重心下移,立足实际,多管齐下,齐心协力,扎实有效地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大对涉农涉免及强农惠农政策相关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绝不姑息迁就。
二、大力宣传氛围浓
为做好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农廉办会同各乡镇、涉农街道和区直各成员单位加强宣传力度,以会议、文件、简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区门户网、新农网等多种形式为载体,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宣传和传达省、市、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同时在各乡镇、涉农街道、主要路口公布市区举报电话,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三、认真落实有成效
区农廉办严格按照《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和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安排,将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梳理,紧紧围绕今年工作重点,迅速打开工作局面,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加强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要求各乡镇、涉农街道继续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学习贯彻,督促农村基层干部将学习贯彻《规定》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真正使《规定》成为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准则。所有乡镇及涉农街道全部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各行政村建立了便民代办点。继续推广领导干部联系点、基层干部驻村蹲点、结对帮扶等好做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要求各乡镇、涉农街道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规范村“两委”印鉴管理,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强化民主监督管理,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要求,全区34个村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办法,完善了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实行了规范化管理。四是加大工作督办和问题查处力度,促进民生改善和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对“三农”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落实惠农补贴“一卡通”、农民负担“监督卡”等制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切实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问题。五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区农廉办将省、市有关精神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得到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区农廉办高度重视百分制考核工作,印发了《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百分制考核标准》,明确责任人员,严格考核标准,落实相关措施,细化考核内容,为提高工作成效提供有力保障。区农廉办多次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协商,得到区纪委监察局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主动帮助区农廉办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同时,加强与各乡镇、涉农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的协调,形成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