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局党委团结和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深化依法治税,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税收服务,全局的各项工作继续保持了齐头并进的发展势头。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按照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上半年,主要抓了四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税收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今年,市政府分配给我们的税收任务是县级收入比上年增长25%,同比增收7620万元。经过税源调查今年我局区县级收入缺口达3247万元,任务压力非常艰巨。在税收任务增长幅度大、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现实税源不足、新增税源不明显的情况下,全局上下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知难而进,克难而上,加强征管,挖潜增收,税收收入继续保持了稳定增长的发展势头。1—6月份,累计完成各项收入17950万元,同比增收2126万元,增长13.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7337万元,同比增收1984万元,增长12.9%。各项收入中,中央级收入完成2125万元,同比减收450万元,下降17.5%;市级收入完成1873万元,同比增收277万元,增长17.4%;区县级收入完成13952万元,同比增收2299万元,增长19.7%。
在组织收入工作中,结合实际,我们重点强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领导和考核。年初,结合全市税源现状,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及早制定收入目标,并将收入计划层层分解落实,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实行税收任务“一票否决制”。同时,加强对收入工作的组织协调,每月进行收入调度和考核督促,及时分析税收增减因素,制定工作措施,保证了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二是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监控管理。结合实际,主要抓了采矿业、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及上年度纳税额在百万元以上重点税源大户的税收管理。1—6月份,纳入重点监控的重点税源大户共入库各项收入万元,同比增收165万元,增长2.5%,占全市地税总收入的37.8%。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房地产业等五大重点行业共入库12797万元,同比增收2507万元,增长24.4%,占总收入的71.3%,对全局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起到了有力的支撑作用。
三是加强核定征收,积极推行纳税评估工作。对帐证不健全的中小企业,按照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在不扩大范围,不违反程序,不擅自改变应税所得率的基础上,加强对两个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管理。今年以来,共核定税款260万元。同时,根据市局要求,积极探索试行纳税评估工作,结合实际,对户企业进行了综合纳税评估试点,评估补缴税款万元。
四是进一步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堵塞税收流失。充分发挥综合治税网络的作用,通过实行派员征收、联合年审、委托代征、信息数据交换等形式,不断拓宽社会综合治税领域,广泛采集涉税信息,加强税收源头控管,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1-6月份,通过综合治税网络共采集涉税信息189条,增加税收204万元。
五是强化税务稽查,加大执法力度。以房地产、建筑安装、交通运输、涉外企业等为重点,大力开展税务稽查,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今年以来共查补入库税款及罚款1211万元。同时,对拒不缴纳应缴税款的不法业户,依法采取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共强制执行16户,查封、扣押抵税物品总值达20余万元。
(二)加强基础管理,强化税源监控,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质量
一是加强税务登记管理。为方便纳税人,与国税局加强合作,对国、地税联合办证工作进行了研究探讨,对进行了人员培训。同时,加强非正常户的管理工作,制定了《非正常户管理办法》,规范非正常户的认定程序,并按照普遍登记的原则,加大税务登记处罚力度,杜绝漏征漏管户。今年以来,共清理漏征漏管户160户,补税罚款14万元。
二是加强发票管理。按省局和市局的要求对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进行了年审,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办理了年审核合格手续。培训指导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单位按时启用新版货物运输业软件,及时解决软件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纳税人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深入开展发票检查,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开具使用发票行为。通过发票检查共补缴税款44万元,罚款5.6万元;受理发票举报案件59起,全部进行了查处,共罚款4.6万元,为举报人兑付奖金元。
三是加强征管责任区管理,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根据《市地税局税收征管责任区考核办法》和《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要求,结合实际,初步建立了职责明晰、管理规范、协作高效、监控严密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实行三级征管责任区,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并制定出简约实用的考核办法,以提高征管质量为目标,加强对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欠税增减率、滞纳金加收率和处罚率等征管“六率”指标的考核,并具体到单位、片区、税收管理员,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提高。
(三)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扎实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式多样,力求实效”的要求,成立了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确定了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的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的领导机制。在人事政工科设立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系统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根据工作分工和便于活动开展的原则,确定了党委成员联系点,成立了5个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导小组。在每个阶段都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下发《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对各个阶段的活动做出具体部署,并制定学习配档表和日程安排表。为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我们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集中学习、笔记撰写、考勤、补课、教育活动日报、督查、学习交流、责任八项制度,保证了时间、人员、内容、督查、责任、质量六到位。活动中,坚持立足实际,求创新,重实效,先后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结穷亲、解民忧、受教育、促发展”活动、征求意见、互相谈心等一系列活动,并通过在内部网站开设先进性教育活动论坛、创办“先进性教育活动简报”等形式组织大家进行交流讨论,及时总结和推广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同时,做好“五个结合”:一是学习与税收业务特点相结合,针对我们地税工作的业务特点,按照征收、管理、稽查各岗位职责,组织党员结合学习;二是学习与文明争创活动相结合,把学习教育活动与争创“六好先进科所”、文明单位、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学习与提高服务质量相结合,要求广大党员立足税收征管这一环节,以“如何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为主题,进行交流讨论;四是学习与提高业务素质相结合,为全体党员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供基础和保障;五是学习与廉政建设相结合,确保党员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不出问题。
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重点解决干部队伍存在的理想信念、工作效率、服务意识、依法行政、职业道德、创新能力等突出问题,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活动的深入开展。在每个阶段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我局的满意度均达到了100%,受到了市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2、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制定了《地税局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及当前政治时事,每月统一制定下发全局的政治、业务学习计划,列出配档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干部学习培训。按照“以考促训”、“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培训思路,制定了《地税局业务考试制度》。每月进行一次业务考试,每个季度针对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一次抽考,促进了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
3、加强基层建设,大力开展“六好”创建和机关科室创建工作。按照省局创建“六好基层单位”的定性和定量标准以及市局三年创建规划要求,将市局下发的条标准进一步细化、量化,把各项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环节、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结合我局实际,重点加强对7个创建主体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顺利通过了市局检查组的验收检查。在市局组织的“六好”创建工作会议上,我局作为典型进行了交流发言。同时,根据市政府和市局加强机关建设的要求,制定了《地税局关于加强机关科室建设的意见》,努力打造学习型、高效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科室。在市局召开的地税系统机关建设经验交流会上,我局作了典型交流发言。
4、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年初,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党委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与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以“两权”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执法、管理、人事、财务等制度,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权力监督体系,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廉洁奉公,执政为民”反腐倡廉大讨论教育活动,先后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纳税人代表、特邀监察员等不同阶层的社会监督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制定了市地税局《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编制了《廉政手册》,地税干部人手一册,建立了地税干部廉政档案,有力地推动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今年以来,无出现一起反映地税人员违纪违规的举报信件。
(四)转变工作作风,优化税收服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根据省、市局要求,深入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工作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大力开展优化税收服务活动:
一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执行工作日中午“禁酒令”,深入开展“三快一提高”活动,强化服务意识,围绕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规范税收服务,拓宽服务领域和渠道,认真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推行“一站式”、“一窗式”涉税服务,实行公开办税,限时服务,方便纳税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
二是大力推行“人性化”服务。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在严格、规范执法的基础上,努力寻求执法与服务的结合点,最大程度地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先后实行了税收约谈、涉税提醒、稽